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236 |
颗粒名称: | 农机社会化服务 |
分类号: | S2 |
页数: | 2 |
摘要: |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区内农机社会化服务主要是国营拖拉机站、机电排灌站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后来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耕、耙农田及农作物灌溉。60年代中后期,国营拖拉机站撤销,拖拉机全部由县政府无偿调拨给人民公社,驾驶员随车到公社,原拖拉机站其他职工全部转入新办的县农机修配厂。此期间拖拉机大部分时间为人民公社和基层供销合作社装运化肥、种子、农药、油料等生产物资,农忙时下田机耕、机耙,同样收费较少,大部分农机作业开支由人民公社给予补贴。70年代初,人民公社、生产大队集体开始购买丰收-27拖拉机为农业服务。搞货物运输收取成本;机耕、机耙仍收费较低,不足部分由公社、大队给予补贴。国家对农田作业实行少量补贴。 |
关键词: | 农机服务 社会化服务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