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234 |
颗粒名称: | 农机修理服务 |
分类号: | S2 |
页数: | 2 |
摘要: | 修理厂点1956年泰和县建立国营拖拉机站后,在省农业厅扶助下,建立了农机修理车间,为农业机械提供修理服务。在国家扶持下,区内县农机修造厂迅速发展。县级厂的大批修理设备闲置,人员改行。1988年,省人民政府下文,再度将农机修理业务归入农机管理部门管理。对维修点定期进行审验,对其维修质量进行检查。对农村机械维修行业修理工人进行技术考核。技术等级证书由省农机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地(市)农机主管部门签发,加盖省级专用钢印并统一编号。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免考对象,发给相应工种、级别的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证书作为农机维修技术水平的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关键词: | 农机服务 修理服务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