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229 |
颗粒名称: | 集体经营 |
分类号: | F306.2 |
页数: | 1 |
摘要: | 1969 - 1980年,全区的农业机械由国家经营为主转变为农村社队集体经营为主。1968年底开始,全区县(市)级国营拖拉机站陆续撤销,拖拉机下放给农村人民公社经营,驾驶员也随机下放。从此,全区拖拉机除国营农牧场保留国有国营体制以外。在集体经营为主阶段,除国家无偿投资及其他支农资金外,全区许多公社、大队、生产队自筹部分资金,积极购买拖拉机、柴油机、人力插秧机等各种农业机械。 |
关键词: | 农机经营 集体经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