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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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22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机管理
分类号: S232.4
页数: 6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农业机械极少,没有专管农业机械的部门。新中国建立后,区内农业机械化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形成纵贯地、县(市)、乡(镇),涵盖广大农村的农机管理服务体系,成为政府推动和指导农业机械化的主要职能部门。I960年,成立农业机械处。为农业处下属行政单位。1976年,成立农业机械局。农机制造、供应二项职能移交地区经济委员会负责。1989年3月30日,恢复地区农业机械局,归口地区农牧渔业局管理。同年,建立地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挂靠地区农业机械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农机局内设管理科、推广科。与此同时,有的县在农业局内设立农机管理站。
关键词: 农业机械 农机管理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农业机械极少,没有专管农业机械的部门。新中国建立后,区内农业机械化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形成纵贯地、县(市)、乡(镇),涵盖广大农村的农机管理服务体系,成为政府推动和指导农业机械化的主要职能部门。
  地区农机管理机构1950 - 1956年,吉安专员公署设立农林科,负责农机管理。1957年,设立农林水管理处,内设农机科。I960年,成立农业机械处。:1965年,农业机械处撤销,成立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为农业处下属行政单位。1968年,农机管理总站撤销,其管理职能划归地区重工业局,地区重工业局设立农机科,负责全区农机生产制造、维修、供应、管理、培训等五项工作。1976年,成立农业机械局。1978 年,改局为处。1980年,又改处为局,内设办公室、管理科、修配科、培训科,并在吉安市石溪头设立吉安地区农机培训班。1984年,地区农业机械局与地区农业局合并,改名地区农牧渔业局,内设农机管理站, 其职能由五项减为三项,具体负责农机管理、修理、培训。农机制造、供应二项职能移交地区经济委员会负责。1989年3月30日,恢复地区农业机械局,归口地区农牧渔业局管理。同年,建立地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挂靠地区农业机械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农机局内设管理科、推广科。
  县(市)农机管理机构1956年,泰和县建立国营拖拉机站。1959年,各县(市)相继建立国营拖拉机站。与此同时,有的县在农业局内设立农机管理站。I960年,部分县(市)设立农业机械局。1965年, 各县(市)相继改为农机管理站,属县(市)农业局直接领导。1968年,县(市)农机管理站撤销。1969年冬相继成立县(市)农机服务站,属县(市)革命委员会工业组直接领导。1972 - 1975年,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十个重点公社:井冈山茨坪、拿山、厦坪、黄坳、下七,宁冈县龙市、大陇、茅坪、古城,永新县三湾纳入全国革命纪念地农机化试点。井冈山、宁冈、永新三个县成立了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机化管理工作。1976年,泰和、吉安、宁冈3县成立农机局,其余县由工交局或工业局负责管理。1977年,全区13个县(市)均成立了农业机械局或农机管理局,1984年,各县(市)农机局分别改为县农牧渔业局农机管理站,1989年3月至1990年,地区所辖县(市)全部恢复农机管理局或农业机械局,归口农业局管理。
  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大多数是70年代建立的,称为人民公社农机管理站。1976年以前只有少数地方建立公社农机管理站,大多数是在1976年以后学习东乡县小璜公社经验建立起来的。除对公社所有、大队所有的中型拖拉机集中管理外,同时对全公社的各种农业机械实行归口管理。全区公社农机管理站总数,1975年仅有70个,1976年增至99个,1978年达到309个。1984年以后,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改变和农机管理服务的发展,公社农机管理站改为乡镇农机管理站,其中有一批兴办服务、经营实体的乡镇农机管理站改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
  经营体制新中国建立以后,区内的农机经营体制,大体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国家经营为主阶段,集体经营为主阶段,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发展阶段。
  国家经营1968年以前,区内的农业机械主要由国家投资,实行国有国营的体制,拖拉机主要是国营拖拉机站经营。
  1956年,中共江西省委决定在泰和等8县建立全省第一批国营拖拉机站。泰和县拖拉机站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5台(混合台均为国外进口热托-35、25K,福克森-20,白俄罗斯等机型),为农民代耕和国营农场开垦荒地,收取适当的作业报酬。
  1958年,永新县建立拖拉机站,有大中型拖拉机14台。1959年,除遂川、宁冈2县及吉安市外,其他各县(市)相继成立拖拉机站,全区共有10个县拖拉机站,有大中型拖拉机103台,小型拖拉机1台。 I960年吉安市建立拖拉机站,有拖拉机5台。是年全区大中型拖拉机达125台,手扶拖拉机2台。1961 年宁冈县建立拖拉机站,有拖拉机4台,全区达135台。1963年遂川县建立拖拉机站,有拖拉机8台。 全区已达149台。1964年永丰县购进手扶拖拉机12台,全区手扶拖拉机达14台,大中型拖拉机有185 台。到1968年底,全区已有大中型拖拉机498台,手扶拖拉机109台。
  同一期间,区内的机电排灌站则实行国家办和群众办并举的方针,大型站由国家兴办,中小型站以社队集体办为主,国家投资扶持。1950年全区仅永丰县有一座排灌站,1台10马力柴油机。1951年永新县新建一座排灌站,有1台24马力柴油机。到1968年,全区共建成机电排灌站2321个,41991马力, 大部分为集体经营的排灌站。集体投资的都是小型站;而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实行国营和国有社营的则是规模较大、投资较多的大马力站,是排灌机械中的骨干力量。
  县(市)拖拉机站实行计划、劳动、机务、财务“四大管理”,按单机核算,实行定生产计划、定机车出勤天数、定成本费用、定机车完好率的“四定”管理办法。
  集体经营1969 - 1980年,全区的农业机械由国家经营为主转变为农村社队集体经营为主。
  1968年底开始,全区县(市)级国营拖拉机站陆续撤销,拖拉机下放给农村人民公社经营,驾驶员也随机下放。到1975年底,全区社队经营的大中型拖拉机1717台,国营农牧场只有145台,社队经营的大中型拖拉机已占农村大中型拖拉机总数的92.9%;小型拖拉机1349台,占总数90.7% ₒ从此,全区拖拉机除国营农牧场保留国有国营体制以外。其余基本上是集体所有集体经营。
  在集体经营为主阶段,除国家无偿投资及其他支农资金外,全区许多公社、大队、生产队自筹部分资金,积极购买拖拉机、柴油机、人力插秧机等各种农业机械。1978年,各县(市)相继建立了人民公社农业机械管理站,将公社、大队、生产队集体购置的或用支援农村人民公社资金购买的拖拉机,集中进行管理。先后实行队有社营、“四定一奖赔”责任制,即定机定人、定产值、定作业成本、定利润指标;超产值超利润奖;欠产值欠利润赔。也有的实行利润分成制。
  表9£-5 1975 ~ 1980年吉安地区不同所有制拥有拖拉机情况单位:台年份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国家所有公社所有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国家所有公社所有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1975 145 545 1138 34 138 13 50 1286 1976 235 493 1179 51 145 52 203 1585 1977 216 474 1414 51 68 52 203 1800 1978 127 589 1635 61 116 107 430 3675 1979 132 595 1898 142 137 152 451 6465 1980 137 611 1992 191 163 193 451 9795 注:本表数据摘自吉安地区农机局统计资料。
  个体经营20世纪80年代,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农民开始个人购置和经营农业机械,形成国家、集体、农民个体、联合、合作等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形式经营农业机械的新格局。
  1981年,全区农户个体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4台,小型拖拉机251台;联户所有大中型拖拉机34台, 小型拖拉机169台;1982年,全区农户拥有的大中型拖拉机达350台,占总数11.5%;小型拖拉机2332台,占总数24. 8%; 1983年全区农户拥有的大中型拖拉机发展到971台,占总数的32. 6% ;小型拖拉机 4778台,占总数的53% ; 1984年,农户拥有的大中型拖拉机达到1534台,占总数的46.9%,小型拖拉机 5849台,占总数的68. 9% ₒ 户营农机发展初期,农户购置和经营的农业机械,绝大部分是大队或生产队低价转让给农户的。由于受资金、生产规模、技术力量的制约,多数经营农机的农户主要购置小型机械。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私人购机从事运输和农副产品加工的越来越多。他们不仅购买社队原有的旧机,而且积极集资购买新机;不仅购买小型机械,而且购买大中型机械;不仅购买拖拉机,而且购买农用载重汽车、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各种机械。农户拥有的载重汽车,1981年仅34辆,占全区总拥有量的3. 85% ;1989年发展到1567辆,占全区拥有量的74. 5% ;农户拥有的农用动力机械1981年仅 6800千瓦,占全区农用总动力的3.1% ;1989年增加到16. 22万千瓦,占全区农用总动力的48. 8%。农户拥有的大中型拖拉机,1981年仅有48台,占全区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的1.58%, 1989年发展到2579 台,占全区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的84. 4% ₒ 1984年以后,农民购置排灌机械、农用加工动力机械、机动脱粒机的越来越多。到1989年,农户拥有的农业机械在全区总拥有量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农用排灌动力机械37.1% ;农用动力加工机械55.4% ;机动脱粒机74. 3%。
  表9-8-6 1999年吉安地区主要农业机械各所有制拥有情况项另单位总数全民所有集体所有农户所有数量占总数% 数量占总数% 数量占总数% 农业机械原值万元 61210.34 216.46 0.35 1223.97 1.99 59769.91 97.66大中型拖拉机台 784 2 0.26 6 0.76 776 98.98小型拖拉机台 8551 9 0.1 26 0.3 8516 99.6 农用载重汽车辆 2968 18 0.6 32 1 2918 98.4 农用排灌动力千瓦 234360 461 0.2 24375 10.4 209524 89.4 机动脱粒机台 40813 46 0.11 40767 99.89碾米机部 14325 6 0.04 832 5.8 13487 94.16磨面机部 442 7 1.58 435 98.42农用水泵台 46826 69 0.15 1767 3.8 44990 96.05 注:本表数据摘自吉安地区农机局1999年《农机化统计年报》。
  表9-8-7 1981 -1999年吉安地区农户所有各类农业机械在全区拥有量中所占比重情况单位:% 年份大中型小型农用载农用农用排农用加机动碾米机饲料榨油机农用拖拉机拖拉机重汽车运输车灌动力工动力脱粒机粉碎机水泵 1981 1.58 4.47 3.85 1982 11.5 24.8 7.4 17 1983 32.6 53 36 45.7 1984 46.9 6& 9 46.9 6.8 23 77.8 20.5 23.8 29.6 19.71985 64.6 79.6 60.1 89.6 12.6 32.8 67. 1 41.2 28.4 30.8 24.61986 74 87 64.4 91.4 17. 1 45 52.4 50.1 37.8 32.9 33.31987 78.4 90.6 70. 1 8& 8 30.6 46.7 28.6 56.1 54.2 52.5 43.31988 83.9 93.2 72.4 91.1 31.7 52.8 61.6 61.4 56.6 49.7 46.8续表年份大中型小型农用载农用农用排农用加机动碾米机饲料榨油机农用拖拉机拖拉机重汽车运输车灌动力工动力脱粒机粉碎机水泵 1989 84.4 94.4 74.5 91.9 37.1 55.4 74.3 58.7 64 49 53.7 1990 89.9 95.9 80.8 45.2 83.6 71 65.1 1991 91.1 97.8 82.5 57.6 83.4 73.3 74. 11992 91.5 98 86.9 61 97.5 78.9 73.2 1993 93.1 98 88.8 67.1 95.1 83.4 83.2 1994 95.4 98.2 92.5 70.5 96 84.6 79.3 1995 96.3 98.7 94.5 70.3 99.2 87.5 84.3 1996 96.5 98.6 95.6 86 100 86.7 82.8 1997 94.6 98.1 93.1 85.7 100 85.3 81.6 1998 96.3 99.2 96.1 90.3 100 90.7 90.8 1999 98.9 99.5 98.3 96.3 99.8 94. 1 96 注:本表数据摘自吉安地区农机局历年《农机化统计资料》,空格为数据无考。
  在户营农机发展的同时,国有经济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也继续经营一定数量的农业机械,主要是农业工程机械、排灌机械和载重汽车等,以解决农民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为农业生产、开发和建设服务。由于个体、联户在农机作业上规模较小,一些困难单家独户难以解决,90年代各地又相继岀现了农机服务联合组织。这类组织大多数为松散、季节性服务组织。有些县、乡成立了农机协会、农机运输协会。1990年,全区有农机服务组织363个790人,到2000年发展为1426个2768人。这些农机服务组织,均是由县(市)和乡镇农机部门牵头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农民自愿加入。农机作业实行“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签订作业合同、统一安排作业、统一作业质量、统一收费标准;县、乡农机部门主要负责协调作业安排,组织跨区作业和签订作业合同,每年由乡镇农机管理站召开农机作业服务会议,布置作业任务及要求。1995年,泰和县苏溪镇芫背村农民郭同璜购买联合收割机为农民开展机收服务,并率先组建机收服务队,走上联合服务的道路。1999年获中华农业科教奖。
  1996年10月14日,行署召开全区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作岀《关于大力发展我区农业机械化的决定》,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也相继组建了农机化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此后,峡江、泰和县相继投资成立了县级农机服务队。县、乡农机服务队的经营体制由独资、股份、联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组成。农机经营体制已由集体经营为主、单一公有制经营,转变到农户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发展的新阶段。使农业机械化事业步入因地制宜、讲效益、健康发展的道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安全监理 20世纪50年代,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由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主要是依照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或机务规章有关条款,实施机务管理,进行安全教育。以后,随着拖拉机开展综合经营,大量进入运输领域,出现拖拉机的道路交通管理问题,逐渐形成农机、交通、公安等几个部门交叉管理的局面。
  1978年,地区农机局和地区交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岀申请考试拖拉机驾驶执照的机手,必须先到农机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者领取机耕作业合格证方可申请领取驾驶学习证。
  1986年以前,区内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以交通部门为主。1987年以后,根据国务院决定,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1991年5月,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农业部的文件精神,规定:上道路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农用拖拉机,其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安全教育、年度审验、核发牌证等工作,由公安机关正式委托给农机管理部门负责。1991年5月15日,省农机局、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下达《关于加速办理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委托工作的通知》。1991年7月19日,吉安地区农业机械局、吉安行署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委托工作的实施意见》,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于1992年8月7 日全部办理完委托移交手续。地区交警支队共移交大、中型拖拉机驾驶员档案正本4299份,领取了正式空白驾驶证3000本,实习空白驾驶证1000本,学习空白驾驶证1000本。各县(市)手扶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大中型拖拉机档案也于1992年12月31日前全部移交完毕。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于1992年9 月,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于1993年1月1日全面启动各项管理业务,正式接受公安交警对农用拖拉机实施道路交通管理委托。
  1989年10月,成立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挂靠地区农业机械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暂定事业编制2人。各县(市)也从农机局内部调整充实人员开展前期工作。1991年,地、县(市)农机局选拔农机监理员参加省、地两级农机监理业务培训,共有74人获得了省农机安全监理员资格,准予上岗。同年,对全区253个乡(镇)农机站的人员进行培训,并选拔了 229 名农机监理员。1994年9月19日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江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5年9 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从此,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走上了依法行政的轨道。1999年,吉安地区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农机部门加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各项管理。到2000年,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已管理大中型拖拉机(含变型运输车机)13670台,大中型拖拉机驾驶员15131名。同年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吉安市、安福县、泰和县、万安县、吉安县、遂川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被省农业厅授予“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称号。
  表9-8-8 1975 ~ 2000年全区农机事故情况年份事故次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损失价值(万元)1975 37 23 40 1976 227 36 68 6.15 1977 129 32 42 8.34 1978 106 55 73 9.5 1979 213 52 52 14.69 1980 117 52 67 8.14 1981 71 48 38 9.72 1982 41 39 31 8.43 1983 48 35 24 8.81 1984 40 32 9 12.89 1985 98 28 37 12.1 1986 65 21 29 10.86 1987 101 48 57 22.65 1988 75 43 31 32.32 1989 71 12 44 15.7 1990 178 47 120 59.75 1991 68 17 39 12.89 续表年份事故次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损失价值(万元)1992 46 21 30 25.39 1993 63 31 16 19.26 1994 84 11 39 14.67 1995 27 7 14 19.21 1996 14 4 8 9.67 1997 14 2 10 16.22 1998 11 1 2.3 1999 13 2 5.86 2000 8 2 1.00 注:本表数据摘自吉安地区农机局历年《农机化统计资料》,空格为数据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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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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