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农业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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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182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农业机具
分类号: S233
页数: 23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全区农事作业全靠手工操作,沿用旧式农具。耕地整地农具有犁、耙、锄头、铲、镐等;播种施肥农具有算筐、撮箕、尿桶、尿杓等;中耕灌溉农具有链铲、锄头、铁耙、闻斗、龙骨水车、水力推动的转动筒车等;收割脱粒运输工具有禾镰、禾刀、禾桶、谷筛、撮箕、算、扁担、独轮手推车等;晾晒、加工农具有晒垫、簸箕、手摇风车、碧、碓、捲臼、石碾、米筛等。除禾桶、碧、碓、捲臼、石碾等基本被淘汰外,其他相沿至今。新式农具 1951年1月,农业部召开第一次全国农具工作会议后,吉安区农林科组织各地抓新式农具推广工作。经过三年努力,全区新式农具推广取得一定成效。这种独轮车车体笨重,操作不平稳,容易翻车,劳动强度大。
关键词: 农业设备 农业机具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全区农事作业全靠手工操作,沿用旧式农具。耕地整地农具有犁、耙、锄头、铲、镐等;播种施肥农具有算筐、撮箕、尿桶、尿杓等;中耕灌溉农具有链铲、锄头、铁耙、闻斗、龙骨水车(脚踏和手摇两种)、水力推动的转动筒车等;收割脱粒运输工具有禾镰、禾刀、禾桶、谷筛、撮箕、算、扁担、独轮手推车等;晾晒、加工农具有晒垫、簸箕、手摇风车、碧、碓、捲臼、石碾、米筛等。除禾桶、碧、碓、捲臼、石碾等基本被淘汰外,其他相沿至今。
  新式农具 1951年1月,农业部召开第一次全国农具工作会议后,吉安区农林科组织各地抓新式农具推广工作。经过三年努力,全区新式农具推广取得一定成效。
  1953年,吉安区从省里引进一批在华北地区使用很好的新式步犁,在推广中出现退犁和废弃等情况。为此,区派出农具干部调查访问,找出新式步犁不适宜在水田使用的主要原因是:耕犁太深,牛拉不动。区内役畜以黄牛为主,一般拉力仅60千克,而新式犁一般中壤土的阻力达110千克;且步犁耕悽向一侧倒,土悽对犁壁侧压力大,水田土质泞软,犁侧板几无沟墙依靠,扶犁困难。因此,省里决定,按政策收回农民不愿使用的步犁,退回货款。1955年,省里又号召推广双轮双锌犁,专区举办了双轮双禅犁使用培训班,还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改进,但这些办法无助于双轮双禅犁的推广。已推广到农户手中的双轮双铎犁又按照政策收回并予退款。
  1957年,专区从省里引进三齿轻便耘锄、圆盘耙、播种机、中耕器等。经过田间多次试验,各地加以改进以适应本地应用。1959年,为保证禾苗合理密植,推广使用划行器,划行后,男女老幼都可以下田插秧;有的使用禾架子,最初为移动式,即在一条长1丈左右的木条上,按行距要求钉上铁钉为记,并在木条两端垂直安装两根竹签作为株距标记,插秧时,每栽一排禾移动一次禾架子。因使用时移动较麻烦,以后又改成滚动式,更为灵巧方便,到70年代还在使用。提灌农具于1957年从外地引进铁制圆筒水车和铁牛车盘,比粗笨的旧式水车便于安装,转动灵活,提水量大,但不久即被抽水机所取代。
  1958年,中共江西省委要求全省立即开展全民性的农具改良运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普及各种改良农具,实现半机械化;吉安专区及各县(市)专门设立农具改良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于任务紧迫, 又缺乏思想、物质、技术准备,制造出来的某些改良农具,如双轮双禅犁、插秧机、快速割禾器等不能使用。
  改良农具及半机械化农具江西水田犁1954年,区内耕作农具开始推广江西水田犁。据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机械基本情况》记载,江西水田犁具有耕得较深和较平的特点。据1967年不完全统计,全区推广江西水田犁1679部。以后作为正常生产资料在农村中广泛使用。与此同时,泰和、遂川、安福等县因地制宜在江西水田犁的基础上加以改进,经田间多次试验,试制成功适应本县的新式步犁,进一步减轻了劳动强度,耕作质量符合农艺要求。
  木质铁滚耙1956年,遂川县从赣州市买回木质铁滚耙(俗称辘轴),其结构简单,木质方框架,中间装一滚动轴,轴上配有铁质刀,进行作业时,由耕牛拖带,人踩在框架上,增加重量,增大压力,使滚动轴的刀片能粉碎土坯,达到耙田整地的目的。1965年,全区农机具革新展览在吉安市井冈山纪念堂举办,木质铁滚耙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好评。到1968年止全区共推广4878台。
  中耕器和耘禾器1958年,全区中耕农具又有新的突破,开始推广使用中耕器和耘禾器。中耕器下部是铁质结构,形如四指耙,耙指较粗,耙身稍宽,四五指不等,上部为木柄,主要用于旱地除草和松土。 耘禾器(滚耙)是铁木结构,上部是木柄,下部是半椭圆形铁卡,卡住一圆柱体杂木,圆柱体上有五六块平行的铁片,人力推拉滚动,在水田耘禾,代替了过去手持木棍,用脚耘禾或跪在水田用双手耘禾的繁重劳动。中耕器、耘禾器的使用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深受农民欢迎,全区共推广6860台。
  脚踏打谷机1958年,各县(市)开始试制铁木结构的脚踏打谷机。到1965年全区拥有脚踏打谷机 7029台。之后,对产品又进行了改进,铁制打谷机应运而生。其轻便灵活的优点深受群众欢迎。1992 年(农业部统一截止该类机具的统计时间),全区拥有脚踏打谷机499815台。
  手推割禾器1962年,专区开始推广使用手推割禾器。割禾器为木制手柄,由人工操作来调节深浅,收割后作物倒向一边,其底部呈V形,内侧从底到顶端的二分之一处,配装带齿禾刀,按禾行推动收割。使用割禾器,较之人工收割,提高工效3倍以上。其缺陷是:易使稻穗沾有泥土而影响以后的脱粒、 晒秆工序;对倒伏的水稻收割不便;禾刀易卷刃,每付刀片只能割3 ~ 4亩水稻,使用寿命短;劳动强度大。因而没有得到推广。1990年地区农机局又从南昌建筑机械厂引进新式割禾器,在吉安市禾埠乡召开全区手推割禾器使用推广暨操作手表演比赛现场会.历时2天。当年全区推广2400多把。但由于割禾器刀片容易磨损,推广进度缓慢。至1992年,全区仅推广使用6480把(1993年以后农业部不列入统计报表)。2000年,万安县农机局又从浙江引进新式手推割禾器,其特点是:操作较轻便,工效较高。当年万安县推广近千台。但刀片使用寿命短的问题仍未解决,农民感到麻烦且不合算。
  插秧机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各县(市)分别从湖南醴陵、省农业厅引进人力水稻插秧机并逐步到自行仿制生产。此后还研制小苗带土移栽机和梳整式两种人力插秧机。进入60年代中期,全区主要推广江西59型和广西65型人力水稻插秧机。在此期间,专区农机主管部门与农机研究所组织主要技术骨干,担负攻克插秧机设计及制造工艺等技术难题;同时兴办了泰和县插秧机厂,产品经多次田间试验并通过省级鉴定,产品定型为井冈山67型人力插秧机。为加大推广力度,各级政府指定由县农机管理部门统一到泰和插秧机厂提货,政府拨专款补助给农民购机。到1971年止,全区拥有各种型号人力插秧机8445台。经多次试验及使用证明,由于该机本身因设计、制造、材料、工艺等尚未过关,漏秧、伤秧等现象较为严重,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全区基本淘汰。
  人力喷雾、喷粉器1954年,安福县就在棉花病虫害防治中开始使用单管压缩喷雾器和552丙型压缩喷雾器。随后遂川、新干、吉安、永丰、吉安市等县(市)开始大面积推广使用。当时引进推广的铁质喷雾、喷粉器,由于铁皮桶与药液、药粉接触极易腐蚀生锈而报废。1971年,引进工农-16型手动喷雾器。 该机大部分为塑料制品,重量轻,容量大,喷雾良好,适用水稻及蔬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深受群众欢迎。 与此同时,部分县(市)还引进使用丰收-5型手摇喷粉器。该机结构稳定,拆装方便,工效较高,适合于面积较大的田块。70年代以后,全区还有部分县(市)推广工农-10型背负式喷雾器。到1992年(农业部统一截止该类机具统计年份),全区拥有各种型号人力喷雾、喷粉器503129台。
  手推胶轮车(板车)新中国建立初期,只有平原地带有少数独轮推车,其余基本靠肩运。1958年提倡“车子化”后,手推胶轮车逐渐推广。开始使用独轮手推车(俗名土车子),其结构简单,轮子用木质做成,外圆钉上橡皮,内圆嵌有铁圈,车架系木质结构。这种独轮车车体笨重,操作不平稳,容易翻车,劳动强度大。60年代以后,大量推广双轮胶轮手推车和独轮胶轮车,其结构做了大量改进,车轮上的零件如轮圈、幅条、滚珠等都是通用零件,便于修配更换。操作较轻便,载重量可达700千克,适用于农村较平坦狭窄的道路,作短途运输;城市至今仍使用双轮胶轮车从事短途搬运。1985年(农业部截止手推胶轮车统计年份),全区拥有双轮胶轮车197745部。
  第二节农业机械农用动力机械新中国建立后,全区相继引进煤气机、柴油机、电动机等。1969年,地区柴油机厂成立,生产105系列柴油机。1971年,吉安县赣江柴油机厂成立,生产165F等小型柴油机。吉安市和泰和、莲花、永新等县开始生产电动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用动力机械增加很快,到2000年,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H34865万千瓦。在农业机械动力结构上,固定动力(以排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约占总动力的50%上下,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占9%〜24%,农用汽车约占10% ~20%。全区农机动力装备水平,稳步上升。
  表9_8-1 1978 ~ 2000年吉安地区农机总动力及其结构情况单位:千瓦年份农机总动力其中固定动力拖拉机农用汽车 1978 298742.4 183785.8 90904.8 20389.8 1979 349894.4 190124.2 124199.2 30497.0 1980 371708.7 193388.4 136399.2 40320.1 1981 415420.5 215274.8 145496.8 53400.9 1982 434649.2 221492.5 146006.5 62663.2 1983 492563.5 244641.2 153550.9 87728.4 1984 491849.6 249416.4 145857.5 88509.7 1985 526297.4 26654.3 142995.2 105555.91986 61426&5 294211.5 163137.3 14387.7 1987 655842.2 302836.7 168667.6 155014.91988 677253 313178 163324 168977 1989 693377 332263 157980 162607 续表年份农机总动力其中固定动力拖拉机农用汽车 1990 704252 3477667 148061 1607891991 720957 363562 135351 1685121992 670072 339431 119590 1565751993 626861 340805 105860 1483761994 643103 352042 99488 1615231995 692717 367843 101711 1962161996 731889 384079 98708 2079501997 779899 428019 98043 2261561998 837770 443733 93496 2387391999 978120 537648 99734 2306822000 1134865 608463 102250 243924 固定动力机械新中国建立前,全区农业上使用的固定机械很少。新中国建立后,农用固定动力机械发展迅速,并从使用煤气机为主,发展到大量使用柴油机、电动机。
  煤气机20世纪50年代初期,从省里引进煤气机,主要有12-20马力(1马力=0.735千瓦)煤气机,用于农村提水灌溉。以后又陆续引进较大功率煤气机,单台功率范围从7.5马力到120马力,机械型号有1184,2150,4225等多种。60年代后期,由于石油供应状况转好,效率高的柴油机、汽油机的生产、 供应量逐渐增加,使用煤气机者逐渐减少。1966年,全区报废煤气机达371台/6130马力。70年代以后,煤气机不再列入统计报表。
  柴油机1950年,永丰县引进一台10马力柴油机配套水泵,用于农村排灌。由于柴油机具有效率高,结构轻巧,移动方便等优点,加上国家对农用柴油价格有优惠,因而发展较快。功率从5马力到200 马力,型号达50多种,其中有的同马力级的有几种型号,但质量参差不一。1963年,国家制定柴油机发展型号,普及推行“三化”(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柴油机规格得到规范,杂乱型号陆续淘汰。60年代末期,区内开始大批量生产柴油机,基本满足农村需求。全区所使用的柴油机的型号为165,175,180, 195,1105,1110,285,295 ,2105,4105,4110,6135等。主要用于农村排灌和农副产品加工。到2000年止, 全区拥有各种类型柴油机61625台。
  汽油机60年代和70年代,区内用汽油机作排灌动力较少,以小型汽油机作动力用于喷粉、喷药较多。1998年,全区以小型汽油机作动力,实施人力脱粒机改造工程,到2000年,全区拥有11800台,其型号以1E40FJE45F为主,主要用于脱粒、排灌。
  电动机60年代,区内农用电动机大都靠外地引进。70年代,泰和、莲花、永新等县开始生产电动机。随着电力工业和农村水电建设的发展,农村供电量大幅度增长,农村使用电动机越来越多,主要用于电力排灌及农副产品加工。到2000年,全区拥有21997台。
  拖拉机主要有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链式拖拉机、推土机等。
  轮式拖拉机50年代,全区使用的拖拉机绝大多数是国外进口的轮式拖拉机,主要机型有捷克斯洛伐克生产的热托-35、英国生产的福克森-20、福克森-35、苏联生产的德特-28、苏联生产的白俄罗斯45。 1958年,全区各县(市)相继成立了国营拖拉机站。同年,江西拖拉机制造厂生产第一部丰收-27型拖拉机。60年代和70年代,全区拖拉机主要以省产丰收-27及上海-50为主。至1978年,全区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达2493台。1980年,江西拖拉机制造厂转产丰收-180型,丰收-27被淘汰,区内引进不多。在70年代初期,地区曾掀起生产拖拉机大会战高潮,各县(市)农机厂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试制了定名为安源-70型拖拉机。因急于求成,面铺得很大,各厂的设备、工艺、技术和原料都跟不上去,质量太差导致停产。进入90年代,全区拖拉机主要以上海-50、丰收-180、丰收-250、铁牛-55为主。大多用于运输,从事农田作业的大中型拖拉机逐年减少。到2000年,全区拥有大中型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 2109 台。
  手扶拖拉机1963年,省农业厅引进国产工农-11型手扶拖拉机在全省各地进行试验。1965年,第八机械工业部引进多种手扶拖拉机,由江西农机试验站测试,测试效果良好,手扶拖拉机在全区开始推广。1973年江西手扶拖拉机厂成立,引进常州拖拉机厂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图纸生产。到2000年,全区拥有各种型号手扶拖拉机7633台,其中东风-12型占93%。全区手扶拖拉机以农田作业为主,占60% 以上,其余农忙从事农田机耕、机耙,农闲用于农业运输。1994年,永新、安福等县从浙江引进小型方向盘拖拉机。这种小型盘式拖拉机是在手扶拖拉机的基础上,对转向机构加以改进,将手把转向改为方向盘操作转向,驾驶室上加盖一个遮雨棚,并配有两轮单轴拖斗,主要用于运输。1997年以后,小型盘式拖拉机被变型拖拉机所取代,到2000年,全区拥有3054台。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60年代初期,各县(市)国营拖拉机站有东方红-54、东方红-75链式拖拉机共计 124台。主要用于开荒、造田、兴修水利、农田基本建设。国营拖拉机站撤销以后,链式拖拉机主要分布在安福横龙垦殖场、峡江金坪农场、泰和综合垦殖场、武功山林场。90年代,个体农户购置大型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如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不断增多。到2000年,全区拥有农田基本建设机械281台/19420 千瓦,其中推土机204台,挖掘机46台,装载机31台。
  农用运输机械主要有拖拉机挂车、农用载重汽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等。
  拖拉机挂车利用拖拉机配带农用挂车(亦称拖斗)从事运输。由于其对道路要求不高,装卸方便, 成本低等优点,在全区农村使用很普遍。全区大中型拖拉机配有四轮拖斗和二轮拖斗,载重2 ~5吨;小型轮式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配挂二轮单轴拖斗,载重量0.5 ~2吨。四轮拖斗70年代由原地区重工业局安排在泰和农机厂生产,二轮拖斗安排在新干农机厂生产,基本满足全区拖拉机配套需要。大中型拖拉机配套为100%,小型拖拉机配套70%。大挂车主要担负物资集散、集市贸易运输农产品及乡镇企业的原材料、产品等。小挂车主要是运送种子、肥料、农田收获物及石灰等。有的农机专业户利用挂车参加兴修水利,为建筑工地运砂石、砖土等短途运输作业。
  农用载重汽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农民纷纷购车从事运输业务,农用载重汽车数量日益增多。1980年、2000年全区农用载重汽车拥有量分别为681辆和4891辆。农用载重汽车尤以燃用柴油的受欢迎。因农业上所用的动力机械(除电动机)绝大多数是柴油机,农民在使用、 修配等方面都很熟悉,而且柴油的供应储运比汽油方便安全,柴油发动机的单位功率油耗少。90年代以前柴油价格较低,所以柴油车发展更快。
  农用运输车全区农用运输车从80年代中期开始引进。该车采用柴油发动机,初期引进的功率在 8.8-12千瓦,车速低于汽车,高于拖拉机,时速为50千米左右,较能适应农村的道路条件,大都装有自卸机构,方便农村物料的自卸,减少辅助劳动时间,售价较低,农民买得起,适用于农村运输批量小、运程短、货物杂等特点,故发展较快,到2000年,全区拥有农用运输车6663辆。农用运输车分两大类:一类是四轮型,江西省南昌、上高、萍乡都有制造厂家,全区购进的四轮型农用运输车有龙马、龙溪、龙岩、王牌、 振宇等品牌。另一类是三轮型,这种车采用165,175,195,285、485型柴油发动机,速度每小时30-40 千米,车厢低,装卸方便,转向操纵有的为手把式,有的为方向盘式,结构简单,驾驶容易,售价较低,多活跃在县乡运送生产生活资料中。全区三轮型农用运输车有时风、真马、蛟龙、福田等品牌。
  拖拉机变型运输机1996年,地区从浙江引进一批变型拖拉机。这种变型拖拉机,开始是在小型盘式拖拉机上加一个驾驶棚组合而成,以后产品不断改进。拖拉机的发动机由单缸、双缸发展到多缸机, 变速箱有NJ130、NJ131、EQ140等,后桥有1056,1068,1098等多种,外形有平头、尖头,载重量为1〜8吨。全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归口农机部门管理,其种类有40多种,主要有福田、宝石、龙马、赣江、康阳、 南骏、铁武林等品牌在农村普遍使用,到2000年止拥有拖拉机变型机1830台。
  种植业机械耕地、整地机械拖拉机田间作业的最主要项目是耕地和耙地。自1958年以来,全区各地开始使用拖拉机配套犁耙进行机耕作业。由于机耕功效高,不误农时,又比牛畜耕得深,利于增产,受到农民欢迎、政府重视。到1969年,全区机耕面积37. 91万亩比1959年6. 12万亩增加了 5倍以上。80年代,农业机械化在改革中发展,农户所有的小拖拉机(主要是手扶拖拉机、耕整机)占全区拖拉机总数的97% 以上。到2000年止,全区机耕面积179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3.4%左右。
  表9^-2 1950 ~ 2000年部分年份吉安地区机耕水平单位:万亩、%年份耕地面积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率1950 502.2 0 0 1956 691.5 0 0 1959 645 6. 12 0.95 1964 651.6 14.22 2. 19 1969 595.6 37.91 6.4 1974 594 82.57 14 1979 591.9 239.84 40.9 1984 582.7 75.31 12.92 1989 577.3 74.5 13 1994 542.4 78 14.4 1999 538.2 150 27.8 2000 535.9 179 33.4 悬挂铮式犁1958年,省农业厅农具研究室研制出悬挂式水田机引犁,与福特、福克森型拖拉机配套,每班次可耕水田60亩以上。1962年,全区主要推广省农业科学研究所研制的E24-23型悬挂四禅犁与丰收-27拖拉机配套,持续10年。1974年以后,在地区使用的系列犁主要型号有1LS-3OO、1LS42O、 1LS-520 等。
  圆盘犁1977年,地区使用的1LYC-120型圆盘犁是从省农科院引进的与丰收-27拖拉机配套的耕作机具。由于存在重量大,结构较复杂,圆盘被动盖草能力不够理想,在区内用的不多。进入1985年以后,全区开始引进南昌机引农具厂生产的1LYQ系列驱动圆盘犁。此犁已形成系列,犁土性能和地表平整度较好,获机电部二等奖,省专利产品金奖,但全区普及面不大。
  双滚轧耙1960年,专区从省农业厅引进双滚轧耙与丰收-27拖拉机配套。该耙结构简单,故障少, 每班次工效120亩以上,油耗0.6 ~ 0.7千克/亩,很受农户欢迎。70年代,地区重工业局安排万安农机二厂生产,1983年全区双滚轧耙保有量为2229部,与拖拉机配套比为80%,是全区推广面最大的机引水田耙。
  驱动耙系80年代开发的一种新型驱动型整地机具,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作业。此耙特点是碎土起浆性能好,耙一遍相当于被动耙两遍,相应减少拖拉机下水田次数。由于耙组属驱动旋转作业,机组能产生前进推力,减少打滑,生产率较被动耙提高30%以上,油耗0.3 ~ 0.5千克/亩,可代替冬季绿肥田耕翻后的耙田作业和夏收后原浆田的传统轧耙。90年代,由于大中型拖拉机下田减少,全区此种耙不多。 旋耕机全区以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旋耕机为最多,尤其在双抢季节,手扶拖拉机配旋耕机作业, 工效高,为抢农时、保季节发挥很大作用。70年代以后,拥有量不断增多,成为机耕主要机具。到2000 年,全区拥有手拖旋耕机7633台,配套比为1比1。
  机耕船70年代初,地区从湖北引进一种船式拖拉机,动力机装在船体上,利用滚耙及行走轮驱动, 在无硬底层的冬水田或深泥脚田耕作,一时引起重视。1976年,新干县农机厂研制生产简易机耕船,当年6月在胜利公社十里大队试验使用。1979年,该县又购进本省广昌县生产的江西-12型水田机耕船。 到1985年,新干县拥有机耕船200台。
  耕整机80年代初,永丰、莲花两县从湖南省耒阳插秧机厂引进独轮耕整机。由于该机体积小、工效比牛高,号称“一头牛的价格,三头牛的工效”,且使用轻便,油耗又低,在全区很快推广。1984年新干县农机厂与省农机研究所联合研制的新干-3型双轮耕整机通过省级鉴定,在全区也得到大量推广。耕整机分为独轮驱动和双轮驱动两类,均用3 ~ 5马力柴油机作动力;装有一具4〜6个齿轮的减速箱,结构简单;重约115-140千克,发动机可快速拆卸,肩挑人抬都可;适应各种道路行驶,可在梯田上耕作, 配有犁、耙、轧等农具。工效是犁田0.8亩/小时,耙田1.5~2亩/小时。到2000年,全区农村拥有耕整机6148台,是农村机耕作业的主要农机具,型号多达10余种。
  栽插机械主要有机动插秧机和机动抛秧机两种。
  机动插秧机1970年从上海、湖南等地引进东风-2型机动插秧机。该机采用165F汽油机或柴油机作动力,一人驾驶,两人装秧。随后,吉安市农机厂进行仿造。1973年国家拨给井冈山、宁冈、永新等县 (市)十个重点公社每个公社一台东风-2型机动插秧机,但由于秧苗的培育与插秧机质量等问题,未能推广。
  机动抛秧机1997年,泰和、安福二县各从中国农业大学引进2ZPY型水稻抛秧机一台。该机具有速度快、抛射距离长、工效高(每小时10-20亩)、抛秧匀、质量好、成本低的优点。1998年遂川县从安福购进2ZPY型水稻抛秧机一台,并召开了规模较大的现场演示会,当年机抛面积236亩。由于区内农村田块较小,又受经营体制约束,加上该机辅助用工较多,不合算,未能推广。1998年泰和县又从中国农业大学引进摆秧机一台,在苏溪镇进行试验示范,由于该机适应不了当地农艺要求,辅助工太多,不合算,未能推广。
  2000年底,地区从省里引进北京丰茂植保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方红背负式喷雾喷粉抛秧机。这种抛秧机是在原背负式喷雾喷粉机上加装抛秧机构而成,不仅保留原喷雾喷粉的功能,而且既可抛秧, 又可宜播。该机体积小,重量轻,总重只有13千克,单人操作,每小时可抛秧4〜6亩,秧苗最远抛射距离为15米,高度可达3米。与插秧相比,抛秧成活率高,抗病抗倒优,抗低温能力强,返青快,一般较人工插秧提前5~7天成熟,每亩可增产10%左右。该机每台价仅650元。由于一机多用,深受群众欢迎。
  田间管理机械主要有植保机械、水稻动力中耕机械、油菜开沟机、多功能田间管理机等。
  植保机械20世纪70年代末,动力植保机械在区内开始推广。地区重工业局在井冈山机械厂试制了“井冈山-18型”机动喷雾机,通过省级鉴定后大批量生产。机动植保机械工效高,1台18型机动喷雾机一个工日可喷施300多亩地,相当于人力喷雾器的30倍。双层经营责任制完善后,很多村组成立植保组织,统一承担植保业务,机动喷雾(粉)机械有较大增长。全区推广的机动喷雾机有东方红-18型、井冈山-18型。到2000年,全区拥有各种型号的机动喷雾(粉)机170台。
  水稻动力中耕机械1974年8月,全国动力中耕机械对比试验交流会在吉水县召开。北京、天津、 上海、江苏、浙江、广西、湖北、湖南、安徽、辽宁、吉林、江西等省(市、区)40个单位送来12台样机参加田间测定和生产试验,交流经验,讨论改进意见。12台样机以江西省农机研究所赣-74水稻中耕机除草质量较好。吉水农机厂生产过一批赣-74水稻中耕机,供区内外试验和推广。
  油菜开沟机1994年,地区从铜鼓县引进1KSH-15A(B)型开沟机3台,先后在安福、吉安、万安等县进行试验示范。这种开沟机是以东风-12手扶拖拉机为配套主机的开沟作业机具,具有结构简单,操作轻便,作业质量好,拆装转移方便的特点。一次性完成开沟、碎土、抛土、覆盖作业,对油菜种植开沟、 功效高,翻土性能好,土地平整。以后万安县农机厂在该机的基础上加以改进,更适用于农村旱地和板田的开沟。到2000年,全区已推广开沟机421台。
  多功能田间管理机2000年,吉水县八都镇引进韩国生产的亚细亚多功能田间管理机。该机属最新高科技产品,具有体积小、功能全、操作灵活、使用方便等特点。其配套农具多,可进行犁耕、旋耕、中耕除草、开沟复土、起垄作畦、播种、喷雾和收割等多种农田作业。适用于丘陵山区果园、茶园、菜地、塑料大棚等作业条件。由于该机价格高,目前推广数量较少。
  收割脱粒机械主要有割晒机、联合收割机、动力脱粒机等。
  割晒机1975年万安县农机一厂引进省农机研究所120型圆盘割晒机设计图纸进行试制,动力部分用吉安县赣江柴油机厂生产的3马力柴油机。样机生产出来以后,在海南进行田间试验,反映较好。 1976年全国13个省市水稻割晒机质量鉴定会议在万安县召开,同年通过省级鉴定。共生产60多台,销往海南13台,万安县15台。这种机械主要缺陷是:质量差,不能持久作业,使用期短,售价较高,经济效益差,农机与农艺结合不紧密,且要人工捡拾稻束脱粒,费工多,掉粒多。1978年停止生产。是年引进江西南丰县产的90型条放割晒机4台,在吉水县八都等地推广。由于割下的稻秆铺放后上下交叉,不利分把脱粒,而未推广。1999年引进宁波产4G-120型割晒机在吉安市、遂川县推广,效果很好。2000年全区拥有各种型号割晒机14台。
  联合收割机1972年,省农机研究所和广东、云南、广西、安徽等5省(区)7个单位协作,联合研制卧式割台小型半喂入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于1973年3月在泰和县农机厂集体设计,经75天,赶制出一台采用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配套的组合履带底盘半喂入式脱粒联合收割机。此机适用于收获自然高度45 - 120厘米、直立式有轻微倒伏的水稻。第一台样机运往广东、福建早稻成熟早的地区先行试验。 8月7日制造出第二台样机。试验证明,设计方向是对的,生产率每小时1.5亩以上,作业质量符合要求。1975年12月在省成新农场召开试验总结会,参加夏收的14台样机共收割早稻455亩。测试结果: 总损失率为1.67%,清洁度为95% ,油耗0.8-0.82千克/亩,工效6 ~ 25亩/日,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 之后,投入批量生产。因售价高达8000元以上,多采取调拨或贷款方式给农场或社队使用。1979年,国家对农机产品取消补贴,作业质量不能持久保证而停止生产。1997年,泰和县联合收割机厂被私营企业主涂国身买断,次年与吉林省四平联合收割机厂合作,生产S-15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在全区试验示范,共计生产20多台。由于价格高,质量差,未能推广.1999年停止生产。
  1975年,由地区计委科技组牵头,组织地区农机研究所和峡江县农机修造厂共同研制跃进4LB-O. 7 割脱机。这种割脱机是半喂入式联合收获机械,当年试制了一台样机。次年,此课题列入省级科研计划。1979年9月在峡江县召开4LB-0.7割脱机省级科研鉴定会。与会专家认为,该机体积小、转向灵活、脱粒干净、破碎少。共试制6台样机,在3个省10个县(市)的16个人民公社生产队进行田间试验, 共收割水稻339亩。但由于该机割幅小.适应性差及制造质量等问题未能推广。是年,行署确定由地区农机局在吉水县八都公社进行水稻全程机械化试点,并拨款引进桂林-2号联合收割机2台在夏收期间为大队收获水稻,共计作业200多亩,在当地产生一定影响。1996年吉水县农机局组织当地农户到广西桂林引进桂林-3号联合收割机6台,分别在阜田、乌江、丁江、文峰等乡镇推广使用。同时泰和上田、遂川、万安、安福、峡江等县都分别引进各种类型联合收割机。新干县塘头农机户裴水金等两人引进两台佳联-3060型大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用于跨区作业,在区内影响很大。到2000年,全区拥有各种联合收割机97台。有全喂入和半喂入两种,以全喂入式为主。产品有桂林-3号、桂林4号、台州130、160、四方 4L40、赣乐130、三联130、农友-90等。
  机动脱粒机1965年专区引进江苏镇江机动脱粒机,其性能良好,但由于刀片使用寿命短,动力是用电动机带动,只能运用在有电源的场地作业,推广数量不多。1971年吉安县农机修理厂生产5TGT-3 型机动脱粒机,其动力采用县赣江柴油机厂生产的165F柴油机,性能良好,但由于柴油机质量差,而未在全区推广。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小型柴油机一机多用功能的发挥,农民能自行在原有人力脚踏打谷机上拆除脚踏机构,装上柴油机,用皮带传动,改装成机动脱粒机。1998年全区推广小型汽油机作动力,改装成机动脱粒机,全面实施人力脱粒机“改造工程”。三年来,全区完成以小型汽油机作动力的人力脱粒机改造11800余台,到2000年,全区拥有机动脱粒机57196台。
  排灌机械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农田排灌一直使用以人畜力为动力的龙骨水车,在部分山区,利用水力推动的翻转筒车及其他简易提水工具。1950年以前,区内没有机械动力排灌机具。1950年以后,开始少量引进以煤气机、柴油机为动力的排灌机具。I960年,全区机电排灌总动力达198台,2859千瓦,机电排灌面积19.52万亩。1980年,全区机电排灌总动力达9836台J09921千瓦,机电排灌总面积115.5万亩。 2000年,全区机电排灌总动力达60026台/273662千瓦,其中:农用水泵55728台,喷灌设备277台;机电排灌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50%以上。
  人、畜、水力排灌人畜力排灌机具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境内农村就开始利用杠杆、滑车原理,制造桔棒与辘轻等提水工具。东汉末年已有龙骨水车传入。明、清两代,境内农村的龙骨水车和水转筒车等已相当普及。龙骨水车结构简单,就地取材,制作容易,轻便灵活,传动效率高,出水量大,使用维修方便,适用范围广而流传至今仍有使用。20世纪50年代初,全区龙骨水车的拥有量近30万部。以后,随着机电排灌机具的发展,龙骨水车的拥有量逐渐减少,到1990年拥有量仅有3万部。
  50年代初,江西省农业厅农具工厂研制的铁质牛车盘以代替木质牛车盘带动水车,在区内有一定数量的推广。
  80年代初期,区内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散经营的农户急需适合一家一户使用的人畜力提水工具。为适应这种需要,各种改良的人力提水机械研制出来,如吉安8JB-2135型脚踏活塞泵。人力水泵的基本参数是:所需动力小于0. 07千瓦,运动频率小于40次/分钟,总扬程2米左右,流量5 ~ 6 吨/小时。这种脚踏活塞泵,能替代一台木制龙骨水车的效率,大部分用在丘陵旱地灌溉和提取生活用水。这类人、畜力改良提水工具,尽管具有轻便灵活、操作方便、不用木材、可以保护生态环境等优点,但由于它们的制造工艺、取材等要求较高,使用和维修技术有一定的难度,加上易损件的供应和修理等服务不配套等原因,难以普及,无法替代龙骨水车。
  山区丘陵等水动力资源较好的地方如遂川县、井冈山市等地,仍保持着一定数量的木制水力转动筒车,但随着山区小型水力发电站的发展,已逐步被小型机电排灌设备和水轮泵所替代。
  水轮泵和水锤泵水轮泵和水锤泵是依靠水位落差形成冲击力的原理设计的一种排灌机具。境内为吉泰盆地,在其边缘地带,地势高差大,水力资源丰富,适宜于水轮泵、水锤泵的应用。1961年,永丰县佐龙公社庄园大队兴建了江西省第一处水轮泵站,安装一套9B-3050型水轮泵,灌溉面积130亩。经过多年的试验示范和生产考核,取得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65年,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省计委、省机械工业厅《关于推广水轮泵的报告》o从此,全区水轮泵发展较快,莲花、永新、安福、遂川等县建水轮泵站达846座。随后安福、莲花、遂川县相继兴办县水轮机厂,生产30,40,80,100等各种型号水轮机,用于农村发电及加工。莲花县生产的水轮机还供给省内外,经济效益较好。进入90年代,水轮机基本趋于饱和。到2000年,全区水轮泵、水轮机拥有2000多台。水锤泵因出水量过低,区内有过试用,但未能推广。
  机电排灌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无机电排灌。1950年,永丰县购进第一台20马力煤气抽水机。 1952年,新干县大洋洲乡引进第一台以柴油机为动力的水泵。1960年以后,随着电气化的发展,以电动机为动力的水泵开始在区内使用,煤气机很快被淘汰,汽油机的拥有量也一直是少数。
  区内农用水泵机型的演变,大体上是从中小口径离心泵的单一机型发展到大中小相结合、以中小型为主、可供选择的多种机型。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区内经营和使用的水泵机型,已经达到品种多样化、型号系列化、质量标准化的程度,完全可以满足全区不同地形一、地貌以及农业生产的各种需要。其中:离心式水泵约占总量的80%,主要型号是B型、BA型单级悬臂式系列泵和少量D型多级泵。离心式水泵拥有量最多,分布面最广,是用于农田灌溉的主要机型。轴流式水泵约占总量的10%,配置在江河沿岸大面积低洼渍涝地区。最大机型为642LB-87轴流泵,单机功率800千瓦,每小时可排放洪涝渍水 3万立方米。国有排灌站多采用轴流式水泵。混流式水泵约占总量的2%,主要机型为HW及丰产系列,其突出特点是机泵一体化,不需专用固定机座,出水量、扬程适中,使用安装方便,配套动力1〜3千瓦电动机或柴油机,多用于联户或家庭农场(面积约200亩)水田排灌。
  潜水泵结构紧凑,使用方便,功效高。全区从1964年开始引进后迅速发展,现已普及全区各乡、村、 组和农户。
  区内的排灌机械发展与农业生产体制有很大的关系。1955年,为进一步促进机电排灌的建设,迅速改变区内农业排灌技术落后局面,实行国家办和群众办并举的方针:大型站由国家投资,中小型站以群众集资集体办为主,国家采取贷款、赊销、租借以及代培技术骨干等措施,予以扶助。
  随着农村电力网的发展,1958年开始在滨湖渍涝地区兴建电力排灌站。按照机电排灌相结合、自排和提排相结合及中心站为主、配套为主、社队自办为主的方针,全区兴起机电排灌站建设的高潮。由于建站速度快,机具增加量大,维修保养、使用技术和管理水平等跟不上发展要求,一度出现出勤率低、成本高、效益差等现象。:1963年,根据中央关于积极发展沿江滨湖机电排灌站的要求,各县建立了 3 ~5 个中心站(最多不超过10站)。并将国营、集体所有制排灌站统一管理起来。到1980年,全区机电排灌站有1700处,装机容量达6万千瓦。
  1981年后,农村实行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有、集体排灌站和机电排灌动力略有下降。 而一家一户所有的小型机电排灌动力(以1 ~5千瓦柴油机、电动机和汽油机为动力)则突飞猛进。凡是自流灌溉条件差的行政村,基本上每家每户有一台用于抗旱抽水的小型动力排灌机械。在全区的农业机械中,排灌机械比重最大。到2000年,全区拥有农用水泵和排灌动力5.6万台、27.4万千瓦。在全区的提水灌溉中,机电排灌达到了 80%以上。
  20世纪70 ~ 80年代,吉安县、永新县及一些乡镇农机厂生产了一批水泵,永新县生产的自吸水泵, 不带底阀。90年代,湖南和浙江产的离心式水泵因结构简单、价格低、效果好而普遍使用。
  喷灌、滴灌和雾灌喷灌技术是70年代问世的新兴节能节水型灌溉技术,发展较快。类型包括:喷灌、滴灌、雾灌。其优点是,可根据土壤透水、保水能力以及作物的需水量调节喷灌强度,以控制灌水量, 使水充分渗入土层,以避免土壤板结和冲刷。境内丘陵红壤多,土质黏重,透水保水能力很弱。长期采用抽水上山、沟灌或漫灌,不仅耗能大,浪费水资源,甚至因沟渠渗漏损失,致使输水不到灌溉位置,使红壤丘陵地区的农作物干旱缺水,成为制约红壤开发成败的关键。喷灌技术解决了这一问题。
  喷灌利用高压水(294.2 -588.4千帕).通过喷头喷淋作物,形同降雨。具有省工时、省动力、省水和自动控制程度高等优点。喷灌机组有移动式、半固定式和固定式三种。移动式喷灌机组使用灵活、 投资少、见效快,适宜在丘陵、果园、经济作物区重点推广。固定式喷灌机组的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灌溉程度高,是发展方向,但一次性投入大,宜在果园、菜地、旱地经济作物的大中型农场使用。半固定式喷灌机组,兼具移动式和固定式的特点。区内第一台喷灌机是1976年3月由新干县三湖公社湖坪大队引进, 用于柑橘抗旱。1983年,该县拥有325台,安福、宁冈、遂川等县也有引进使用,但数量很少。
  滴灌利用低压水(49〜147.1千帕),通过安装在管道上的滴头向作物根部滴水,节能节水效果十分显著,工程造价较低。基本上不受风及地形地貌等外界条件影响,有抑制株、行间杂草生长及病虫害发生等优点。但其缺点是对水质要求很高,因压力不大,极易造成管道阻塞,技术管理复杂。80年代前后,峡江金坪华桥农场的柑橘园,建立固定式滴灌工程,应用面积2000亩,因出现上述缺点,未扩大推广。进入90年代后,由于水处理技术、设备的发展,滴灌技术开始在大棚蔬菜种植上使用,发展前景看好。
  雾灌喷水压力介于喷灌和滴灌之间,对水质净化要求不高,不易堵塞,与滴灌同称微喷灌。水粒为雾状,与沟灌比,节能省水效果达45%以上,对改善小区气候效果明显,是红壤丘陵旱作、果园、大棚蔬菜实现高产、优质的有效灌溉技术。
  20世纪末,区内的不少蔬菜大棚、花圃、苗圃和城市绿地采用了雾灌技术,效果良好。
  表9-8-3 1950 ~ 2000年部分年份吉安地区排灌机械拥有量项目机灌面积(万亩) 排灌动力(台/千瓦) 农用水泵/喷灌(台)年份 1950 0.01 1/7.4 0 1960 19.52 198/2859 261/0 1970 52.98 2678/33195 2998/0 1980 115 9836/109921 9183/653 1990 172.51 14096/123018 13673/466 2000 150 60026/273662 55728/277 注:本表数据摘自地区农机局历年《吉安地区农机化统计年报》。
  农产品加工机械古代,农产品加工主要用石磨、石碾、椿臼、土碧、碓、木质油榨等落后的木、石工具。1931年,新干县、吉安县城始有数量极少的碾米机。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农产品加工机械相继被应用。1965年,专区在吉安市井冈山纪念堂举办农机具革新展览会,全区各县(市)制造的各类农产品加工机械深受观众好评。农产品加工机械包括:碾米机、碧谷机、磨浆机、轧花机、榨油机、刷粉机、揉茶机、 磨粉机、面条机等。
  碾米机1931年,新干县、吉安县城始有数量极少的碾米机,由江西民生工厂和南昌城蓼洲街罗兴昌机器店制造。1957年,新干县开始推广碾米机。随后碾米机在各地迅速发展,基本上是村村都有。开始,一般以柴油机为动力,70年代,电动机逐渐代替柴油机。一些不通电的山区仍以柴油机或水轮机为动力。20世纪末,政府实施村村通电工程,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碾米机占主要地位。碾米机型号主要为二号、三号、四号和五号等规格的铁辐式碾米机,二号、三号碾米机以其结构简单、实用、出米率高、维修方便、价格较低、使用寿命长等优点而最受欢迎,全区各县农机厂都能生产。
  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米质有更高的要求,出现了将好米、碎米、粗糠、 细糠分开的二号、三号、四号、五号等规格的四分离米机。永丰县机械厂生产的6NF400型四分离米机销路很好。
  与此同时,稻谷加工工艺也有很大的改变。由“稻出白”变为“糙出白”。“稻出白”的工艺过程是把经过清理后的稻谷,由碾米机一次性脱壳、碾白、粉碎谷壳成米糠,然后用人工进行米、糠分离。采用这种加工工艺的是铁辐式碾米机。该米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投资少,适应零星数量、品种多变的粮食加工,在农村普遍采用。其缺点是出米率较低(62% -70%),碎米高达40%,含丰富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外层和胚被破坏或遗弃,加工出来的大米质量差,谷壳经碾后与细糠混在一起,用于饲料,营养成分极少, 仅对牲畜肠胃起填充作用。“糙出白”的工艺过程是:清理稻谷(清除谷稗、石、铁、土等杂物),用碧谷机使稻谷的米和壳分离,再经过多机分道碾白,最后将米分级成白米。机组由薈谷机、碾米机等组成。采用“糙出白”工艺的联合机组,与传统的铁辐式碾米机相比,出米率提高3%以上,碎米率减少30%以上, 饲料糠数量减少,质量提高。
  80年代,全区的碾米全部实现机械化。2000年全区有碾米机14325台,其中农户和私营大米加工企业有13487台,国营、集体所有838台。
  著谷机1980年以前,农村一直用土、木结构的土窘旁谷,效率低、含杂率高,劳动强度大。薯谷机采用两个橡胶胶辗,相对摩擦,剥去谷壳。著谷机有大、中、小型之分,小型著谷机可移动,由3 ~4马力动力带动,可用平板胶轮车装载,人力拖动,走村串户为农户加工酿制米酒用的糯米;大、中型蓉谷机主要是一些大米加工厂用,用于稻谷剥壳加工成糙米,然后再用碾米机碾成白米。小型窘谷机在80年代才出现,由于它的先进性,很快为群众所接受。2000年,全区碧谷机保有量2168台。
  磨粉机、刷.粉机古代磨粉,大多采用石磨、碓等工具,用人力或畜力的繁重劳动来完成。明宋应星 《天工开物》载:“石磨磨面,大磨用壮牛曳转,小磨用人力推换,凡牛、马与水磨皆悬袋磨上,上宽下窄,贮麦数斗于中,溜入磨眼”。石磨磨粉劳动强度大,物料损耗高,磨面磨损快,粉中含有碎石粉质,影响粉的质量。
  磨粉机依靠两片生铁磨片(圆盘式、锥式)对物料进行粉碎。1964年,吉安农机厂试制并生产出钢片式磨粉机93台。钢磨体积比石磨小,硬度大,寿命长,工效、产量、质量均较石磨高。
  刷粉机主要用于加工个头大的物料如红薯、百合、莲藕等。1980年,宁冈县睦村公社河桥大队一农户购进第一台刷粉机;永丰县藤田公社农机厂制造刷粉机,使人们不再为刷薯粉而冻裂手脚。刷粉机的出粉率是手工的3倍,1担红薯可出粉30多斤。
  榨油机古老的榨油工具与方法相传数百年,直至当代仍有少数地方采用。其主要设备为:木榨、 石碾、炒锅、蒸灶、筛、风车等。通常经过原料清理、炒籽、碾碎、蒸料、包饼、上榨、打榨等几道工序。铁圈包饼竖置于榨筒室内,两端封以木制厚圆板,板后插入木楔,以木撞头将木楔插入,一楔插入,再加上一楔或二楔,通过挤压取得油脂。土榨榨油,费工费力,出油率低。
  20世纪50年代开始,遂川、新干、永新、莲花、安福等县引进手摇和螺旋榨油机,用于加工桐油、菜籽油、茶籽油、芝麻油、豆油、花生油。该机工效高,但价格较贵。60年代,引进电动立式榨油机。由于其结构不够理想,且当时许多地方无电,未能推广。70年代中期,又引进卧式手动液压6ZYW-100型榨油机。 该机结构紧凑,油泵密封性好,压力由低到高,工效高、出油率高、劳动强度低,推广较快。但高压时活塞环易断,有待改进。80年代后期,引进省粮油机械厂生产的6YL-95系列动力榨油机。该机结构紧凑、出油率高,吉安地区普遍使用。2000年,榨油机的发展基本普及到乡、村,全区拥有量3336台。
  养殖业机械饲料加工机械20世纪50年代后,开始推广粉碎机加工饲料。全区从外地引进或自行研制的粉碎机达10种以上。主要型号为:240,270,280,300,350,400,450,480等。但多数粉碎机制造质量未过关, 易损配件,使用期短,损坏后难购配件。
  70年代末,粉碎机型号逐渐定型(200,350,400,500型),质量比较稳定,配套12〜20马力的柴油机或电动机,筛孔直径1 ~1・2毫米,粉碎稻谷、稻草和薯藤作饲料。吉水、峡江、遂川县农机厂生产350 型、400型。2000年,全区有各类粉碎机2620台。
  禽畜舍饲机械80年代,区内始有少量的禽畜舍饲机械被采用。吉安市禾埠猪场用机械进行饲料加工和饲料运输,虽系通用机械,仍起到了提高工效、节省劳力、改善劳动条件的作用。90年代,私人养猪场增加,规模在50 ~ 10000头,饲养方法也与吉安市禾埠猪场无异。
  笼养鸡设备由规范化鸡笼、鸡饮水器、孵化器等设备组成。:1983年4月,省农机局在永新县开展农户笼养鸡试验、示范。永新县农机局课题小组加入了全国农户笼养鸡联络中心。1983年4月~ 1984年 9月,试验、示范基地为农户提供种蛋13500余斤,农户笼养鸡示范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农户笼养鸡在永新乃至全区得到推广。但因人工费用较低,多采用手工、机械混合作业。
  渔业机械新中国建立后水产养殖业迅速发展,渔业机械的重点在养殖方面。1984 ~ 1987年,根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局下达的池塘养鱼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计划,江西省农机局组织三个地、市农机管理部门、科研单位成立池塘养鱼机械化推广组。吉安地区在地区水产场等5个县(市)进行池塘养鱼机械化技术的大面积示范推广,推广水面500亩。先后引进鱼饲料加工机组5台套,增氧机25台(套),排灌机具30台(套)。池塘养鱼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区的淡水鱼产量由1985年的平均亩产量200千克增加到490千克。
  区内使用效果显著的渔业机具主要有: 增氧机增氧机的作用是增加水中溶氧量,排除水中的氨、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并可搅拌水体,促进表、底层水体交换,改变水质,强化鱼池环境的物质循环转化,使浮游生物生长繁殖,降低饵料系数,从而提高池塘养鱼产量。据吉安地区水产场测定:使用增氧机的鱼池比不用的单产可提高80%,虽然增加了电耗、维修、折旧等费用,但每亩盈利也可增加70%。增氧机中,叶轮式增氧机较喷灌式增氧机好,维修容易。
  渔业机动船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吉安市捕渔大队就有2吨机动木船投入捕渔作业。至80年代,全区有机动渔船18艘、230千瓦。到2000年,发展到666艘、3668千瓦。
  鱼饲料加工机鱼饲料加工除采用一般饲料粉碎机外,还有搅拌机(160型)、膨化机(8LP-75)、颗粒机(DJS-IV)、饲料加工机组(PSJ-3000型)等,分别加工成鱼用配合饲料、颗粒饲料和膨化饲料。地区水产场用配合饲料养鱼,鱼产量逐年增加。1985 - 1987年,亩产量由200千克增加到490千克。
  鱼池开挖机械区内鱼池开挖机械,以推土机为主,人机配套办法施工,工效高,成本低,质量好。 平均每平方米水面造价比人工开挖可降低50%。同时,由于推土机往返挤压鱼池堤境,使其更加结实, 不易崩塌。吉安地区农机局和永丰、吉安、安福等县及吉安市农机局从1990年开始,利用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60万元,购买推土机12台,两年开挖鱼池3000多亩,效果很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一时间,很多私人购买推土机用于开挖鱼池、开垦荒地、兴修水利等。
  表9-8-4 1950 ~ 2000年部分年份吉安地区农产品加工机械及机动渔船拥有量目碾米机(台) 粉碎机(台) 榨油机(台) 机动渔船(艘/千瓦)年份 1950 0 0 0 0 1960 51 2 4 0 1970 3274 336 113 0 1980 10707 1075 525 18/230 1990 14296 2399 2219 314/2867 2000 14325 2620 3336 666/3068 注:本表数据摘自地区农机局历年《吉安地区农机化统计年报》。
  其他机械主要有轧花机、揉茶机、种子清选机、烘干机、包装机、冷库等。
  轧花机、揉茶机、种子清选机1958年,区内主要产棉区的新干、安福、吉安、泰和、吉水等县就开始使用轧花机,主要在社办企业的轧花厂使用,数量逐年有所增加。后来因棉花种植面积减少,轧花机数量也逐年减少。80年代中期以后,轧花机一般为私人所有。
  1984年,新干县开始使用揉茶机加工茶叶,数量8台。
  90年代初期,随着农民对作物良种要求的提高,种子清选机在区内开始使用,但数量不多,一般在良种场或种子公司使用。
  烘干机(房)80年代中期,峡江县引进烘干房烘烤烟叶。遂川县1984年引进烘干房,在草林乡、盆珠乡烘干蜜饯、香菇和板鸭。2000年,吉水县有4台烘干机用于烘干香菇和良种。
  包装机械和冷库1980年之前,农产品主要在当地市场交易,对产品包装没有太多的要求。1980 年以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产品外销量的增加,人们对食品的包装,要求美观、实用,便于贮藏、运输和销售。各种包装机械在区内开始应用。
  为保证种子、水果、蔬菜的品质,延长销售季节,地区和县(市)种子公司、水果公司都建有冷库,冷冻效果、社会经济效益均佳。
  第三节农机管理管理机构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农业机械极少,没有专管农业机械的部门。新中国建立后,区内农业机械化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形成纵贯地、县(市)、乡(镇),涵盖广大农村的农机管理服务体系,成为政府推动和指导农业机械化的主要职能部门。
  地区农机管理机构1950 - 1956年,吉安专员公署设立农林科,负责农机管理。1957年,设立农林水管理处,内设农机科。I960年,成立农业机械处。:1965年,农业机械处撤销,成立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为农业处下属行政单位。1968年,农机管理总站撤销,其管理职能划归地区重工业局,地区重工业局设立农机科,负责全区农机生产制造、维修、供应、管理、培训等五项工作。1976年,成立农业机械局。1978 年,改局为处。1980年,又改处为局,内设办公室、管理科、修配科、培训科,并在吉安市石溪头设立吉安地区农机培训班。1984年,地区农业机械局与地区农业局合并,改名地区农牧渔业局,内设农机管理站, 其职能由五项减为三项,具体负责农机管理、修理、培训。农机制造、供应二项职能移交地区经济委员会负责。1989年3月30日,恢复地区农业机械局,归口地区农牧渔业局管理。同年,建立地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挂靠地区农业机械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农机局内设管理科、推广科。
  县(市)农机管理机构1956年,泰和县建立国营拖拉机站。1959年,各县(市)相继建立国营拖拉机站。与此同时,有的县在农业局内设立农机管理站。I960年,部分县(市)设立农业机械局。1965年, 各县(市)相继改为农机管理站,属县(市)农业局直接领导。1968年,县(市)农机管理站撤销。1969年冬相继成立县(市)农机服务站,属县(市)革命委员会工业组直接领导。1972 - 1975年,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十个重点公社:井冈山茨坪、拿山、厦坪、黄坳、下七,宁冈县龙市、大陇、茅坪、古城,永新县三湾纳入全国革命纪念地农机化试点。井冈山、宁冈、永新三个县成立了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机化管理工作。1976年,泰和、吉安、宁冈3县成立农机局,其余县由工交局或工业局负责管理。1977年,全区13个县(市)均成立了农业机械局或农机管理局,1984年,各县(市)农机局分别改为县农牧渔业局农机管理站,1989年3月至1990年,地区所辖县(市)全部恢复农机管理局或农业机械局,归口农业局管理。
  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大多数是70年代建立的,称为人民公社农机管理站。1976年以前只有少数地方建立公社农机管理站,大多数是在1976年以后学习东乡县小璜公社经验建立起来的。除对公社所有、大队所有的中型拖拉机集中管理外,同时对全公社的各种农业机械实行归口管理。全区公社农机管理站总数,1975年仅有70个,1976年增至99个,1978年达到309个。1984年以后,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改变和农机管理服务的发展,公社农机管理站改为乡镇农机管理站,其中有一批兴办服务、经营实体的乡镇农机管理站改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
  经营体制新中国建立以后,区内的农机经营体制,大体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国家经营为主阶段,集体经营为主阶段,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发展阶段。
  国家经营1968年以前,区内的农业机械主要由国家投资,实行国有国营的体制,拖拉机主要是国营拖拉机站经营。
  1956年,中共江西省委决定在泰和等8县建立全省第一批国营拖拉机站。泰和县拖拉机站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5台(混合台均为国外进口热托-35、25K,福克森-20,白俄罗斯等机型),为农民代耕和国营农场开垦荒地,收取适当的作业报酬。
  1958年,永新县建立拖拉机站,有大中型拖拉机14台。1959年,除遂川、宁冈2县及吉安市外,其他各县(市)相继成立拖拉机站,全区共有10个县拖拉机站,有大中型拖拉机103台,小型拖拉机1台。 I960年吉安市建立拖拉机站,有拖拉机5台。是年全区大中型拖拉机达125台,手扶拖拉机2台。1961 年宁冈县建立拖拉机站,有拖拉机4台,全区达135台。1963年遂川县建立拖拉机站,有拖拉机8台。 全区已达149台。1964年永丰县购进手扶拖拉机12台,全区手扶拖拉机达14台,大中型拖拉机有185 台。到1968年底,全区已有大中型拖拉机498台,手扶拖拉机109台。
  同一期间,区内的机电排灌站则实行国家办和群众办并举的方针,大型站由国家兴办,中小型站以社队集体办为主,国家投资扶持。1950年全区仅永丰县有一座排灌站,1台10马力柴油机。1951年永新县新建一座排灌站,有1台24马力柴油机。到1968年,全区共建成机电排灌站2321个,41991马力, 大部分为集体经营的排灌站。集体投资的都是小型站;而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实行国营和国有社营的则是规模较大、投资较多的大马力站,是排灌机械中的骨干力量。
  县(市)拖拉机站实行计划、劳动、机务、财务“四大管理”,按单机核算,实行定生产计划、定机车出勤天数、定成本费用、定机车完好率的“四定”管理办法。
  集体经营1969 - 1980年,全区的农业机械由国家经营为主转变为农村社队集体经营为主。
  1968年底开始,全区县(市)级国营拖拉机站陆续撤销,拖拉机下放给农村人民公社经营,驾驶员也随机下放。到1975年底,全区社队经营的大中型拖拉机1717台,国营农牧场只有145台,社队经营的大中型拖拉机已占农村大中型拖拉机总数的92.9%;小型拖拉机1349台,占总数90.7% ₒ从此,全区拖拉机除国营农牧场保留国有国营体制以外。其余基本上是集体所有集体经营。
  在集体经营为主阶段,除国家无偿投资及其他支农资金外,全区许多公社、大队、生产队自筹部分资金,积极购买拖拉机、柴油机、人力插秧机等各种农业机械。1978年,各县(市)相继建立了人民公社农业机械管理站,将公社、大队、生产队集体购置的或用支援农村人民公社资金购买的拖拉机,集中进行管理。先后实行队有社营、“四定一奖赔”责任制,即定机定人、定产值、定作业成本、定利润指标;超产值超利润奖;欠产值欠利润赔。也有的实行利润分成制。
  表9£-5 1975 ~ 1980年吉安地区不同所有制拥有拖拉机情况单位:台年份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国家所有公社所有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国家所有公社所有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1975 145 545 1138 34 138 13 50 1286 1976 235 493 1179 51 145 52 203 1585 1977 216 474 1414 51 68 52 203 1800 1978 127 589 1635 61 116 107 430 3675 1979 132 595 1898 142 137 152 451 6465 1980 137 611 1992 191 163 193 451 9795 注:本表数据摘自吉安地区农机局统计资料。
  个体经营20世纪80年代,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农民开始个人购置和经营农业机械,形成国家、集体、农民个体、联合、合作等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形式经营农业机械的新格局。
  1981年,全区农户个体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4台,小型拖拉机251台;联户所有大中型拖拉机34台, 小型拖拉机169台;1982年,全区农户拥有的大中型拖拉机达350台,占总数11.5%;小型拖拉机2332台,占总数24. 8%; 1983年全区农户拥有的大中型拖拉机发展到971台,占总数的32. 6% ;小型拖拉机 4778台,占总数的53% ; 1984年,农户拥有的大中型拖拉机达到1534台,占总数的46.9%,小型拖拉机 5849台,占总数的68. 9% ₒ 户营农机发展初期,农户购置和经营的农业机械,绝大部分是大队或生产队低价转让给农户的。由于受资金、生产规模、技术力量的制约,多数经营农机的农户主要购置小型机械。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私人购机从事运输和农副产品加工的越来越多。他们不仅购买社队原有的旧机,而且积极集资购买新机;不仅购买小型机械,而且购买大中型机械;不仅购买拖拉机,而且购买农用载重汽车、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各种机械。农户拥有的载重汽车,1981年仅34辆,占全区总拥有量的3. 85% ;1989年发展到1567辆,占全区拥有量的74. 5% ;农户拥有的农用动力机械1981年仅 6800千瓦,占全区农用总动力的3.1% ;1989年增加到16. 22万千瓦,占全区农用总动力的48. 8%。农户拥有的大中型拖拉机,1981年仅有48台,占全区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的1.58%, 1989年发展到2579 台,占全区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的84. 4% ₒ 1984年以后,农民购置排灌机械、农用加工动力机械、机动脱粒机的越来越多。到1989年,农户拥有的农业机械在全区总拥有量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农用排灌动力机械37.1% ;农用动力加工机械55.4% ;机动脱粒机74. 3%。
  表9-8-6 1999年吉安地区主要农业机械各所有制拥有情况项另单位总数全民所有集体所有农户所有数量占总数% 数量占总数% 数量占总数% 农业机械原值万元 61210.34 216.46 0.35 1223.97 1.99 59769.91 97.66大中型拖拉机台 784 2 0.26 6 0.76 776 98.98小型拖拉机台 8551 9 0.1 26 0.3 8516 99.6 农用载重汽车辆 2968 18 0.6 32 1 2918 98.4 农用排灌动力千瓦 234360 461 0.2 24375 10.4 209524 89.4 机动脱粒机台 40813 46 0.11 40767 99.89碾米机部 14325 6 0.04 832 5.8 13487 94.16磨面机部 442 7 1.58 435 98.42农用水泵台 46826 69 0.15 1767 3.8 44990 96.05 注:本表数据摘自吉安地区农机局1999年《农机化统计年报》。
  表9-8-7 1981 -1999年吉安地区农户所有各类农业机械在全区拥有量中所占比重情况单位:% 年份大中型小型农用载农用农用排农用加机动碾米机饲料榨油机农用拖拉机拖拉机重汽车运输车灌动力工动力脱粒机粉碎机水泵 1981 1.58 4.47 3.85 1982 11.5 24.8 7.4 17 1983 32.6 53 36 45.7 1984 46.9 6& 9 46.9 6.8 23 77.8 20.5 23.8 29.6 19.71985 64.6 79.6 60.1 89.6 12.6 32.8 67. 1 41.2 28.4 30.8 24.61986 74 87 64.4 91.4 17. 1 45 52.4 50.1 37.8 32.9 33.31987 78.4 90.6 70. 1 8& 8 30.6 46.7 28.6 56.1 54.2 52.5 43.31988 83.9 93.2 72.4 91.1 31.7 52.8 61.6 61.4 56.6 49.7 46.8续表年份大中型小型农用载农用农用排农用加机动碾米机饲料榨油机农用拖拉机拖拉机重汽车运输车灌动力工动力脱粒机粉碎机水泵 1989 84.4 94.4 74.5 91.9 37.1 55.4 74.3 58.7 64 49 53.7 1990 89.9 95.9 80.8 45.2 83.6 71 65.1 1991 91.1 97.8 82.5 57.6 83.4 73.3 74. 11992 91.5 98 86.9 61 97.5 78.9 73.2 1993 93.1 98 88.8 67.1 95.1 83.4 83.2 1994 95.4 98.2 92.5 70.5 96 84.6 79.3 1995 96.3 98.7 94.5 70.3 99.2 87.5 84.3 1996 96.5 98.6 95.6 86 100 86.7 82.8 1997 94.6 98.1 93.1 85.7 100 85.3 81.6 1998 96.3 99.2 96.1 90.3 100 90.7 90.8 1999 98.9 99.5 98.3 96.3 99.8 94. 1 96 注:本表数据摘自吉安地区农机局历年《农机化统计资料》,空格为数据无考。
  在户营农机发展的同时,国有经济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也继续经营一定数量的农业机械,主要是农业工程机械、排灌机械和载重汽车等,以解决农民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为农业生产、开发和建设服务。由于个体、联户在农机作业上规模较小,一些困难单家独户难以解决,90年代各地又相继岀现了农机服务联合组织。这类组织大多数为松散、季节性服务组织。有些县、乡成立了农机协会、农机运输协会。1990年,全区有农机服务组织363个790人,到2000年发展为1426个2768人。这些农机服务组织,均是由县(市)和乡镇农机部门牵头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农民自愿加入。农机作业实行“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签订作业合同、统一安排作业、统一作业质量、统一收费标准;县、乡农机部门主要负责协调作业安排,组织跨区作业和签订作业合同,每年由乡镇农机管理站召开农机作业服务会议,布置作业任务及要求。1995年,泰和县苏溪镇芫背村农民郭同璜购买联合收割机为农民开展机收服务,并率先组建机收服务队,走上联合服务的道路。1999年获中华农业科教奖。
  1996年10月14日,行署召开全区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作岀《关于大力发展我区农业机械化的决定》,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也相继组建了农机化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此后,峡江、泰和县相继投资成立了县级农机服务队。县、乡农机服务队的经营体制由独资、股份、联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组成。农机经营体制已由集体经营为主、单一公有制经营,转变到农户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发展的新阶段。使农业机械化事业步入因地制宜、讲效益、健康发展的道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安全监理 20世纪50年代,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由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主要是依照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或机务规章有关条款,实施机务管理,进行安全教育。以后,随着拖拉机开展综合经营,大量进入运输领域,出现拖拉机的道路交通管理问题,逐渐形成农机、交通、公安等几个部门交叉管理的局面。
  1978年,地区农机局和地区交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岀申请考试拖拉机驾驶执照的机手,必须先到农机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者领取机耕作业合格证方可申请领取驾驶学习证。
  1986年以前,区内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以交通部门为主。1987年以后,根据国务院决定,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1991年5月,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农业部的文件精神,规定:上道路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农用拖拉机,其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安全教育、年度审验、核发牌证等工作,由公安机关正式委托给农机管理部门负责。1991年5月15日,省农机局、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下达《关于加速办理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委托工作的通知》。1991年7月19日,吉安地区农业机械局、吉安行署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委托工作的实施意见》,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于1992年8月7 日全部办理完委托移交手续。地区交警支队共移交大、中型拖拉机驾驶员档案正本4299份,领取了正式空白驾驶证3000本,实习空白驾驶证1000本,学习空白驾驶证1000本。各县(市)手扶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大中型拖拉机档案也于1992年12月31日前全部移交完毕。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于1992年9 月,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于1993年1月1日全面启动各项管理业务,正式接受公安交警对农用拖拉机实施道路交通管理委托。
  1989年10月,成立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挂靠地区农业机械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暂定事业编制2人。各县(市)也从农机局内部调整充实人员开展前期工作。1991年,地、县(市)农机局选拔农机监理员参加省、地两级农机监理业务培训,共有74人获得了省农机安全监理员资格,准予上岗。同年,对全区253个乡(镇)农机站的人员进行培训,并选拔了 229 名农机监理员。1994年9月19日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江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5年9 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从此,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走上了依法行政的轨道。1999年,吉安地区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农机部门加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各项管理。到2000年,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已管理大中型拖拉机(含变型运输车机)13670台,大中型拖拉机驾驶员15131名。同年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吉安市、安福县、泰和县、万安县、吉安县、遂川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被省农业厅授予“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称号。
  表9-8-8 1975 ~ 2000年全区农机事故情况年份事故次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损失价值(万元)1975 37 23 40 1976 227 36 68 6.15 1977 129 32 42 8.34 1978 106 55 73 9.5 1979 213 52 52 14.69 1980 117 52 67 8.14 1981 71 48 38 9.72 1982 41 39 31 8.43 1983 48 35 24 8.81 1984 40 32 9 12.89 1985 98 28 37 12.1 1986 65 21 29 10.86 1987 101 48 57 22.65 1988 75 43 31 32.32 1989 71 12 44 15.7 1990 178 47 120 59.75 1991 68 17 39 12.89 续表年份事故次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损失价值(万元)1992 46 21 30 25.39 1993 63 31 16 19.26 1994 84 11 39 14.67 1995 27 7 14 19.21 1996 14 4 8 9.67 1997 14 2 10 16.22 1998 11 1 2.3 1999 13 2 5.86 2000 8 2 1.00 注:本表数据摘自吉安地区农机局历年《农机化统计资料》,空格为数据无考。
  第四节农机服务供应服务农机及其配件供应区内的农业机械供应服务工作,1961年以前无专业部门承担。1961年、1962 年由专区和县(市)供销部门生产资料经营部承担农机及配件供应业务。1963 ~ 1965年,分别由农业、 水利、生资三个部门承担,农业部门负责拖拉机供应;水利部门负责排灌机械供应;生资部门负责农机配件及加工机械的供应。1966〜1969年,专区和各县(市)建立农机供应站负责农业机械、农村水电、机电排灌设备的供应业务。
  1970年,地区在原农机供应站的基础上组建地区国营农业机械供应公司,隶属地区重工业局管理, 为副县级国有农机供应企业。1972年,各县(市)农业机械服务站更名为农业机械供应公司,并承担农机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农机技术培训等专业职能工作。隶属县(市)工业局(工交局)管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1976年地区成立农业机械局以后,农机公司由重工业局划归农机局管理,各县(市)农机公司同时由工业局(工交局)划归农机局管理。1980年,地、县(市)农机公司全部划归省农机公司直接管理,人、 财、物、债务等统由省农机公司实行条条管理。1982年,省公司决定将吉安市农机公司并入地区农机公司,地区农机公司从此开始批零兼营。1990年地区农机公司又归口地区经委管理至今。
  1980年,公社农机站开始兴办农机供应点,全区214个公社农机站均有农机供应点。1984年,地区农牧渔业局农机站牵头,采取股份制集资联营的办法,联合部分县(市)农机局(站)、乡(镇)农机站成立吉安地区农村机械联营公司,属大集体股份制企业,成立董事会。吉安市农机站成立农机知青服务部, 与地区农村机械联营公司合署经营(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地区联营公司为批发单位,服务部为零售单位,主营农机、汽车配件,兼营农业机械主机。直到1995年,受市场和管理因素影响,联营公司出现巨额亏损,逐渐解体。
  1985年以后,农户个体兴办的零配件供应点大量涌现,到90年代个体农机供应网点占领了大部分市场。到2000年,全区农机供应点达238个,从业人员527人,成为农机供应主渠道,形成了一个地、县 (市)、乡的多层次和国有、集体、个体多种经济成分的农机供应网络。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地、县 (市)农机公司于2000年进行改制,买断工龄,由公司人员自行组合开设门市部经营农业机械及其配件、 建材、摩托等业务,国营农机供应企业基本解体。 农机用油供应 20世纪50年代由商业部门根据农业部门的需要组织供应。1959年12月26 0, 国家计委等五家发出《关于I960年农业用油分配》联合通知,规定I960年农业用油分配由农业部、农垦部提出季度调拨数量,报国家经委和商业部审核平衡后由农业部、农垦部会同商业部下达执行。1984 年,实行国家农用柴油专项指标,“戴帽”下达。省下达给吉安地区农用柴油1-16万吨(每年根据灾情增拨1150 -2000吨)。计划柴油由地区农机站(局)提出分配意见,地区计委将农业用油统一下达计划; 增拨柴油由地区农机站(局)分配。1986年,全区14个县(市)262个乡(镇)由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农用柴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328人,形成管理体系,并开展节油工作。1988年9 月,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乡镇及其以下农用柴油供应工作,有条件的地方,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农机站负责。从此,全区农机管理系统基层供油点的建设大大加快。到1990年底,全区有13个县(市)188个乡(镇)农机站供应农用柴油,储油容量0.821万吨,全年经销柴油2.51万吨(包括平价和议价油)。
  1989年,省农机管理局就农用柴油分配供应管理工作发出通知,对国家平价农用柴油的分配管理, 仍实行戴帽下达,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并大力开展节约农用柴油活动。
  1991年3月9日起,国家对工业用柴油提价,省人民政府决定农业用柴油也按工业用油价格供应, 实行“两价合一,差价返还”的办法,即年终把农业用柴油提价后形成差价款,返还给农民。从此,结束了农机部门分配、管理农用柴油的历史。
  农用柴油使用范围包括:县以下农、林、牧、副(含乡村工、副业)、渔业各项用油及农村运输用油;县以下(含县)各级农业、水产、农垦生产企事业单位用油;农村服务性部门(供销、医院、邮电、气象、电影队等)用油。按照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江西省农用柴油分配使用的重点是:粮棉生产区的农田作业(机耕、机耙、机播、机收、脱粒、植保、农田运输等)用油;抗旱排涝用油;农业开发、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用油;无电区口粮和饲料加工用油。对农村运输和其他项目用油,参照历年供应实绩和资源情况,合理分配。
  修理服务修理厂点1956年泰和县建立国营拖拉机站后,在省农业厅扶助下,建立了农机修理车间,为农业机械提供修理服务。
  1958年,在国营拖拉机站的基础上,吉水、新干、永丰、宁冈4县成立了县级农机修造厂,共有职工 228人;1959年莲花县建立了县农机修造厂;1960年峡江县成立农机修造厂,有职工82人;1962年吉安县有2个公社建立了农机修造厂,有职工9人。
  1969年8月,在全国建设县农机修造厂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传达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主席关于每个县都要有农机修理制造厂的指示。在国家扶持下,区内县农机修造厂迅速发展。到1975年底,全区共有县农机修造厂12个,职工人数1834人,金属切削机床和锻压设备333台,有6个县形成拖拉机大修能力;大部分县厂建成农机修理、旧件修复、维修配件生产三条线。
  70年代,除积极建设县级农机修造厂以外,还大力发展社、队农机修理点。许多公社农机站设立修理车间,部分规模较大的集镇还建立公社农机修造厂。1977年,全区有75个公社建起农机修造厂,4个大队建起修理点。到1985年,乡镇农机修造厂发展到104个,有职工205人,全年修理产值达54. 37 万元。
  农户兴办的个体农机修理点始于1984年。当年全区仅有12个,24人,年修理产值4. 34万元;1989 年发展到121个,203人从业,年修理产值达55. 2万元;到1999年发展为1196个,从业人员达2278人, 年修理产值达2564万元。
  在户营农机大量发展后,农民个人和合作经营的农机修理点迅速发展。县级厂的大批修理设备闲置,人员改行。1999年,全区农村机械维修网点共1258个,有修理工2004人,修理技术人员472人,修理设备2740台,修理拖拉机、内燃机共计315371台,全年总产值2789.53万元,利润1233.44万元,上交税利总额227.24万元。
  修理业务管理60年代专区由重工业局,县(市)由工业局(工交局)管理。1978年,地区由重工业局交农业机械局管理,县(市)由农机管理局或农业机械局管理。1980年,省人民政府下文,将农机修理业务再次划归机械工业部门管理。1988年,省人民政府下文,再度将农机修理业务归入农机管理部门管理。
  1990年,农机管理部门对全区各种经济成分、各种经营形式的农机维修点进行技术等级审定。 根据各维修点的技术水平和工具、仪器、设备等条件,确定其经营农用机械维修等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其经营服务项目,准予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维修服务。对维修点定期进行审验,对其维修质量进行检查。一级农机维修点由地(市)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审定,报省农机管理部门批准,再报农业部农机化司备案;二级农机维修点和乡(镇)及其以下的技术要求较高的专项维修点,由县(市)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审定,报地(市)农机管理部门批准,再报省农机管理部门备案;三级农机维修点及一般专项维修点和流动的个体户,由县(市)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审定、批准并备案;各级维修点经审定批准,领取相应级别的农村机械维修点技术合格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开业。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必须按审定的技术等级承揽相应的维修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保维修质量。经审定定级,吉安地区县以下一级、二级、三级修理点共有306个。
  对农村机械维修行业修理工人进行技术考核。经县农机主管部门按照部颁标准考核合格的农机修理工人,发给农机修理工相应工种、级别的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由省农机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地(市)农机主管部门签发,加盖省级专用钢印并统一编号。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免考对象,发给相应工种、级别的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证书作为农机维修技术水平的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技术培训服务农机技术培训是农机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成人教育的重要方面。1956年,泰和县建立全省第一批拖拉机站,其驾驶、维修人员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为时半年的拖拉机驾驶员训练班。到60年代末,专区农机总站及县(市)农机供应服务站陆续举办过多期各类农机技术人员训练班。当时各级都没有专门的培训基地,农用技术培训工作借共大或农场场地举办。当时的拖拉机驾驶、农机维修,专区和各县(市)共大分校虽开设了农机班,但仍解决不了农村需要,大部分都是以师带徒、现场操作表演等形式向农民传授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70年代初,全国四个革命纪念地农机化试点启动,在第一机械工业部、省机械工业厅、地区重工业局主持下,井冈山革命委员会茨坪、拿山、厦坪、黄坳、下七,宁冈县龙市、茅坪、大陇、古城,永新县三湾共十个公社纳入试点区。这十个公社开始举办拖拉机、汽车驾驶员、农机修理工、柴油机、人力插秧机操作员等农机技术训练班。此后,这种办训练班形式延伸到各县(市),由县(市)农机供应服务站负责培训工作。
  60 ~70年代,全区有省、地、县属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分校18所,大多都设立农机专业,为全区农机化事业培训出大批技术人才。这些分校改为县办职业中学后,有的仍设农机班,依然培训了不少农机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大部分在全区各县(市)、乡(镇)农机局(站)工作,为农机事业发展作出了贝Wv o 从1974年开始,永新、万安、泰和等县工业局陆续建立农机培训基地,设立农机常设培训班。1976 年以后,地、县(市)成立农机局,都相继建立有固定场地、完善教学、生活、服务等各项设施的常设农机培训班。地区农机局除设立了培训科专门负责全区农机培训工作外,还在吉安市石溪头建立了农机培训学校,场地、教学楼、生活设施齐全,并配备了专门领导班子及教学人员,还有各种教学设施、投影仪、幻灯片、收录机、放像机等38台件。1984年,地区农牧渔业局将农机培训学校与农业干部学校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1978年,全区农机常设培训班有7所,教职工28人。1980年全区14个县(市)均成立农机常设培训班,教职工75人。1987年,安福、泰和、新干洁安、峡江、吉水6县及吉安市7所常设培训班共有教职工28人。这些常设农机培训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进行配套建设,完善教学、生活、服务等各项设施, 改善办学条件,经地区教育局批准,更名为农机化技术学校,纳入成人教育管理渠道。1991年,这7所农机化技术学校达到农业部规定的“四有”(有固定教学人员、有一定教学设备、有一定教学经费、有固定教学场地)和省级一等农机培训校(班)标准。
  地、县(市)农机化学校和常设农机培训班的主要培训对象是拖拉机驾驶员、汽车驾驶员、其他农业机械操作手、农机修理和农民农机技术员、农机管理人员。1985年,地区农机站率先与吉安市农机站联合举办第一期汽车驾驶员培训班,培训56人,此后发展到吉安县、泰和、吉水、莲花、峡江、永丰、永新等9 个县(市)农机校(班)举办汽车驾驶员培训班。直至2000年,仍有县(市)农机校(班)不定期举办汽车驾驶员培训班。共计培训1260名汽车驾驶员。1988年由地区农机站、峡江县农机校成万保、张恩余、刘继邦、涂尚礼、王德恒联合制作的汽车构造可动式投影片参加全国县级农机校教具展评,获鼓励奖。 1989年,刘继邦获全国农业成人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到2000年,全区仍保留农机化学校(培训班)13 个,有教职工45人,校舍总面积达73166平方米。大多数农机校(班)的场地、房屋除用于自己办培训班外,还向外岀租,有的办民办中学,有的办修理厂、加工厂等。培训工作照常进行,是年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8045人次,其中农机管理人员162人次,农机技术人员1341人次,农机监理人员126人次,农机操作人员6416人次。
  农机社会化服务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区内农机社会化服务主要是国营拖拉机站、机电排灌站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后来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耕、耙农田及农作物灌溉。只收取少量费用,大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 有时拖拉机站开展一些短途农业运输,收取一定费用弥补开支。60年代中后期,国营拖拉机站撤销,拖拉机全部由县政府无偿调拨给人民公社,驾驶员随车到公社,原拖拉机站其他职工全部转入新办的县农机修配厂。此期间拖拉机大部分时间为人民公社和基层供销合作社装运化肥、种子、农药、油料等生产物资,农忙时下田机耕、机耙,同样收费较少,大部分农机作业开支由人民公社给予补贴。70年代初,人民公社、生产大队集体开始购买丰收-27拖拉机为农业服务。搞货物运输收取成本;机耕、机耙仍收费较低,不足部分由公社、大队给予补贴。1976年以后,区内开始建立公社农机管理站,大队、生产队的拖拉机集中到农机站管理,实行队有社营、单机核算、自负盈亏、开展有偿服务的管理办法;有的公社农机站还实行四定一奖赔责任制。国家对农田作业实行少量补贴。
  1981年以后,公社农机站的拖拉机大部分回到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由生产大队、生产队承包或转卖给农民。此时,拖拉机的农田作业量一度呈下降趋势;农村运输,农副产品加工服务逐渐增多。服务费价格按自愿互利原则商议。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区内农户、联户购买农业机械大量增多,农业机械投入农田作业又开始回升,有机户除为自家农田作业外,还有偿给别人机耕、机耙、机灌服务。90年代中期,区内农村出现了松散型、自愿组合的服务组织、合作社。一般是由乡(镇)农机站牵头,从帮助机手与农户签订作业合同的中介服务开始,慢慢发展到建立乡、村、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1997年初,泰和县农机局牵头,以上田镇农机站为主,联合六名机手组建起股份制合作经营的农机服务队。由县农机局、上田农机站投资购买桂林3号联合收割机2台,东风-S15联合收割机1台,福建农友-90联合收割机1台,上海-50旋耕机2台,四铮犁2台;由机手自带上海-50拖拉机2台入股。服务队由上田农机站管理,进行单独核算,农机站制定统一收费标准,业务由站里直接与农户联系,农机手的劳动报酬,按完成的作业量计算;服务队的利润,年终按股金投入的多少分配,并按利润的10%提取公积金, 用于服务队的发展壮大。这是吉安地区第一个县局、乡(镇)站、机手共同兴办的股份制农机作业服务队,为全区办好各类农机服务队提供了经验。
  1997年以来,地区农机局积极探索和推广适合全区实际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到 2000年,全区有国营县级农机服务队1个,集体、股份制乡(镇)级农机服务队82个,季节性、松散型村、组、联户农机服务队1339个,自用型农机专业户91208户,全市机耕面积达到119565公顷,机械收割水稻5766公顷。
  从1999年开始,新干县塘头镇农民裴水金、李根生两人购买了约翰•迪尔佳联3060型联合收割机 2台,到安徽、河南、河北、山东等地跨区收割小麦,开创了吉安地区跨区机收作业先河。2000年开始,跨区机耕、运输、机收服务被各县(市)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仿效,成为农机服务组织扩大农机作业市场的有效途径,标志着吉安地区的农机作业服务进入市场化轨道。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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