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140 |
颗粒名称: | 植保机构 |
分类号: | S4 |
页数: | 2 |
摘要: | 行政机构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未设植保机构。1953年底,吉安区设立农技指导站,内有植保干部2人。1957年专区成立植保植检站,编制4人,与植检分站合署办公。1958年植保植检站被撤销,仅留1名植保干部在专区农林水办公室内负责植保工作。1962年人员增至11人。1972年再次恢复,编制7人。1957年各县(市)均设病虫测报站。县站下设若干个测报点。1968年植保植检站撤销,人员下放。1971年起逐步恢复。1972年起,地区所属各县(市)的公社(乡)陆续设植保员,共有274人。1987年,各县(市)植保站有乡级病虫测报联系点计59个,1988年地区站下设乡级联系点18个。1989 ~ 1997年,农业部先后安排地区和吉安、泰和县建区域性病虫测报中心站。 |
关键词: | 植物保护 植保机构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