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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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125
颗粒名称: 种子管理
分类号: S339
页数: 1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区内无专门种子管理机构。1956年专署农业科内成立种子站,1962年各县(市)成立种子站和种子公司,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发布后,地、县种子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建设规划、市场管理、质量管理、签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 组织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培训种子管理技术人员。
关键词: 良种繁育 种子管理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区内无专门种子管理机构。1950 - 1955年,种子管理工作由区农业科负责。1956年专署农业科内成立种子站,1962年各县(市)成立种子站和种子公司,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发布后,地、县种子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建设规划、市场管理、质量管理、签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 组织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培训种子管理技术人员。
  2000年7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出台,种子市场进一步开放,水稻种子经营也逐步打破了过去的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模式,经营方式和经营主体呈现了多元化趋势,种子管理工作的任务随之加重,责任也加大。为了确保全区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种子质量的全面提高,于2000年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系统,加强了种子管理的力量,做到综合执法与专业技术管理相配合、相协调。 2000年,全区在编的种子管理和执法人员有250人;有达标种子检验室8个,其中吉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为通过省级“双论证”机构,其检验结果具有法律效应;全区具有通过省级考核合格、由农业部颁发的中国种子检验员证的检验技术人员54人。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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