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124 |
颗粒名称: | 良种经营 |
分类号: | S339 |
页数: | 1 |
摘要: | 1962年前,区内未成立专门的种子经营机构。合作化以前农作物种子均由农户自种、自收、自管、自用,必要时农户之间相互调换;合作化后,良种更换和应用,由政府引导,生产队自行引种和留种。同时, 粮食部门也经营水稻种子。1968 ~ 1971年,良种公司被撤销,水稻种子归敕食部门经营。直至1972 年,恢复良种公司和种子管理站,主管单位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良种公司和种子管理站合署办公。随着良种在农业生产中地位的不断加强,水稻良种对提高单产的作用日益突出,品种更新的速度也不断加快,各级良种公司积极努力,在良种生产、推广和外调,弥补本地缺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满足全区农户对水稻良种的需求,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作出了卓越贡献。 |
关键词: | 良种繁育 良种经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