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产田划分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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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102
颗粒名称: 低产田划分标准
分类号: S28
页数: 1
摘要: 低产田的划分标准,不同时期,不同普查单位而有所差异。1959年,江西第一次土壤普查提出低产田的划分标准是亩产低于当地平均产量20% -30%,则为低产田。表9-7-1 吉安地区土壤性质耕层有机质代换量水解氨速效磷速效钾地下水障碍类型 (厘米) 高产田 >15 >3 >0.1 >0.1 >2 >12 >100 >10 >100 排灌自如 60 无中产田 12-15 2~3 0.075 ?1996年吉安地区“五荒四低”资源更新调查,全区有中低产田4959107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3.93%,其中低产田1329804亩,占中低产田面积的26.8%,中产田3629303亩,占中低产田面积的73.2% ?
关键词: 农田建设 农田划分

内容

低产田的划分标准,不同时期,不同普查(学术研究)单位而有所差异。
  1959年,江西第一次土壤普查提出低产田的划分标准是亩产低于当地平均产量20% -30%,则为低产田。
  1984年,江西省作物学会中低产田改造学术讨论会提出的《关于中低产田改造咨询意见》中提出的标准有三:一是产量指标:亩产400千克以下作为低产田,400 ~ 500千克为中产田,500千克以上为高产田;二是土壤肥力指标:有机质含量在2%以下为低产田,2%〜3%为中产田,3%以上为高产田;三是土壤类型:冷浸性红壤性类型的水田,大都为低产田。
  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后提出,亩(季)产高于500千克为高产田土壤,300 - 500千克为中产田土壤, 低于300千克的为低产田土壤。
  1988〜1990年江西农科院中低产田综合改造和配套技术研究课题组,提出划分标准,一是单产水平;二是土壤性质(见表9-7-1) ₒ表9-7-1 吉安地区土壤性质耕层有机质代换量水解氨速效磷速效钾地下水障碍类型 (厘米) (克/ 全氮全磷全钾 (毫克/ (毫克/ (毫克/ (毫克/ 水源 (厘米) 因素千克) 100 克) 千克) 千克) 千克) 高产田 >15 >3 >0.1 >0.1 >2 >12 >100 >10 >100 排灌自如 60 无中产田 12-15 2~3 0.075 〜 0.05 ~ 1.5-2 9~12 80 ~ 5 ~10 75 ~ 排灌不便 40 〜50 一般 0.1 0.1 100 100 低产田 <12 <2 <0.075 <0.05 <1.5 <9 <80 <5 <75 缺水 <40 严重参照以上划分标准,到1989年末,区内共有高产田58. 96万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9. 30%冲产田231.8万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36.56% ;低产田343. 2万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54. 14%。中产田主要分布在新干、永新、峡江、万安、吉水5县,合计是全区中产田的67.4%;低产田主要分布在吉安、 泰和、吉水、安福、永新5县,合计占全区低产田面积的75. 6% ₀ 1996年吉安地区“五荒四低”资源更新调查,全区有中低产田4959107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3.93%,其中低产田1329804亩,占中低产田面积的26.8%,中产田3629303亩,占中低产田面积的73.2% 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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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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