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江西蚕业局在吉安县城小校场设立蚕桑局,栽桑、养蚕、缥丝。1933年,江西省农业院畜牧兽医部在新干县三湖设立养蜂场,推广蜂种和养蜂技术。1936年7月设立新干三湖果树实验场(面积 80亩),负责柑橘橙柚调查、试验及苗木的繁殖、推广。1937年2月在泰和周村设立天蚕丝改良场,推广樟蚕良种、饲养繁殖柞蚕、制种推广家蚕,研究改良制丝技术。1938年在吉安参将坪设立第三行政区农业推广处,负责督导各县粮棉的增产,进行区域试验、种苗繁殖与推广。1939年1月设立泰和耕牛改良场(面积400亩),负责耕牛品种改良、饲养方法的改善及良种的繁殖、推广。同年6月设立吉安农艺试验场(即今地区农科所,面积550亩),负责麦稻杂作的调查、试验及繁殖、推广。1940年设立吉安园艺场 (面积158亩),负责果蔬特产的调查、试验及繁殖、推广。同年新干县农林场内设推广所;1941年4月遂川县成立农业推广所,下设农林场,共19人;1943年设立吉安永阳棉作试验场(面积102亩),负责棉作的调查、试验及改良棉种的繁殖、推广。与此同时,省农业院推广部还与万安、永新等县政府分别合作设立农事试验场各一所。并向省政府建议于其他各县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所及县农林场以办理推广业务, 规定至少应以县地方政府行政收入的10%作为县农业推广建设经费。1947年宁冈县办农业推广所,有职工28人。1946 ~ 1949年期间,各区农业技术推广处被撤销,改设4个区农场。新中国建立前夕,农业推广机构全部被撤销,人员被解散。
1950年9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通令各区一律设置农林科,编制为6〜8人,科内设农林股、水利股; 各县一律设置农林科,编制甲等县6人,乙等县5人,丙等县5人,丁等县3 ~4人。1952年10月,农业部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要求以县为单位,平均每15万亩耕地设一个综合技术指导站,每站配备干部5 人左右。1953年3月,江西省农林厅规定各区、县技术指导站为综合性的机构,除林业、水利外,有关农业特产、畜牧、水产等的技术问题,均由该站统一负责指导。各县原设置的家畜保育站,一律撤销。1954 年江西省农林厅提出吉安区设站的县不超过3个。同年设立吉安区农林科。1955年易名吉安专署农业科、农林水办公室。1956年吉安专署成立植物检疫站,作为省植物检疫站的派出机构。1963年3月,江西省农业厅对全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行整顿、充实和加强,农技推广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技术推广机构全部瘫痪,技术推广工作停顿。1968年9月,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农业技术推广站,科技推广人员下放农村劳动,农业科学技术事业遭到严重破坏。同年11 月,撤销吉安专署农业处,由地区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农业组主管农、林、牧、渔及水利、水电、农垦、气象等行政与技术事务。1973年重建地区农业局。各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也随之恢复与重建。 1974年11月26日,省农业局、省科委在萍乡市联合召开全省四级农科网经验交流会,强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四级农科网。
1979年1月,国家农业部在北京召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座谈会,确定在各省(市、自治区)开展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试点。此后,相继采取由农业部投资,省、地、县配套的方式,利用商品粮基地县的形式建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983年、1984年,泰和、安福县率先建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982年省农业厅下发《关于恢复与健全公社农技站的意见》,将公社农科所调整为公社农技站,以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和培训农民技术员为主要任务。但是,由于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公社(乡)、大队(村)级半脱产农民技术员都回村承包土地或经营自己的责任田,无暇顾及技术推广工作,四级农科网形成“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农技推广组织濒临解体。为改变这种局面,同年省农业厅下发《关于搞好公社农民技术员业务考试考核和评定技术职称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安县列为全省6个试点县之一。 同年11月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科技干部局联合下发《关于全省公社农民技术员进行考试考核和评定技术职称的通知》。经过近一年的细致工作,全区共评定岀各类农民技术员和农民技师458名,并统一由省农业厅发给农民技术员职称证书。
1983年3月,撤销吉安地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乡镇企业局,成立吉安地区农牧渔业局,行政编制55人,内设粮油、经济作物、土肥、植保植检、种子、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经营管理、农业科技教育、农村能源、乡镇企业等科、站。
1987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强化农业推广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要改革县一级,强化乡一级,组建和充实村一级。用2 ~3年的时间,普遍建立与健全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中枢,乡农技推广站为骨干,村农技服务组和村民小组科技示范户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同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民间科技服务组织。到1987年底,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又新增吉水、 遂川二县。到1989年底,全区各县(市)均建立了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993年3月,吉安地区编委、农牧渔业局对全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包括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农村经营管理站、水产站(简称五站)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聘用、管理体制、 机构性质与任务以及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等,均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到1996年11月,全区建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农村经营管理站、水产站981个,乡镇五站实有人员4211人,其中编内人员2600人,占编制总数的47. 9% ₀为了加快乡镇农业五站“三定”(定性、定员、定编)工作的进程,1996年11月地区农业局、人事局、财政局、编办就落实全区乡镇农业五站“三定”工作的有关问题向地委、行署写出报告。1996年11月8日,地委、行署同意此报告,并以吉办字[1996] 114号文件批转给各县(市)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要求各县(市)务必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加快工作进程,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确保1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乡镇农业五站“三定”工作任务。 到1997年1月7日统计,全区建立农业五站1067个,其中农技站226个,畜牧兽医站256个,农机站254 个,农经站232个,水产站72个,综合站27个;农业五站有各类职工4402人,其中国家职工2415人,农民身份职工1964人,其他23人;农业五站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15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07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45个。
到2000年,全区五级(地、县、乡、村、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队伍总人数达到17574人(户):(1)地级 (含地区农业局、农机局、吉安农校、地区农科所及其他场、校在职干部职工)33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231人),占全区农技队伍总人数的1.9% ;⑵县(市)级1467人(其中农技推广中心380人、畜牧兽医中心(站)269人、水产局(站)102人、农机局262人、农经局(站)100人、种子站(公司)225人、果业局91 人、其他36人),占全区农技队伍总人数的8.3%,在1467人中有专业技术人员870人,占59. 3% ; (3)乡(镇)已建立农业五站958个,有干部职工人数369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82人),占全区农技队伍总人数的21%;(4)村级有农民技术员2328人,占全区农技队伍总人数的13.3%;(5)组级有农业科技示范户9749户,占全区农技队伍总人数的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