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082 |
颗粒名称: | 特种水产养殖 |
分类号: | S966 |
页数: | 2 |
摘要: | 20世纪60年代起,区内开始养殖一些过去无人工养殖的特种水产经济动物,如鳖(甲鱼)、蛇、龟、牛蛙、泥鍬、黄鳍、鳗鱼(白鳍)、嫩鱼、月鳗、中华绒螯蟹等。1977 年,吉水县开始进行人工养殖甲鱼试验,放养270只,自然繁殖幼鳖150只,产量175千克。获得成功后,甲鱼养殖在该县形成高潮,每年繁殖甲鱼幼苗50 万只。后因价格暴跌,养殖户减少。该市甲鱼养殖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996年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视察了长塘甲鱼基地。养殖面积由60公顷降至 44.66公顷,甲鱼产量2年均维持在160吨左右。在甲鱼价格下跌,温控式养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鱼鳖混养是提高甲鱼养殖效益,维持甲鱼规模养殖的有效途径。 |
关键词: | 渔业 特种水产养殖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