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064 |
颗粒名称: | 兽药管理 |
分类号: | S859.79 |
页数: | 1 |
摘要: | 70年代以前,区内没有专门兽药生产厂家和专门兽药经销店。兽医治疗畜禽疾病主要使用中药和 天然草药,部分使用西医西药;预防疫病的生物药品一般是从上而下,层层分发免费供应。为了改变医药生产的混乱状况,1979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单位《关于在全国开展整顿药厂工作的 报告》。《报告》中规定兽医厂归口农业(畜牧)部门统一管理。1980年,国务院批转了农业部制订的《兽 药管理暂行条例》。由于工作出色, 受到省厅的表彰。并配合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抽检兽药,查 处假劣兽药,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关键词: | 兽用药 兽药管理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