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024 |
颗粒名称: | 蔬菜产销 |
分类号: | F3 |
页数: | 1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前和成立初期,蔬菜生产完全由菜农自发进行,蔬菜销售无固定市场,由菜农串街走巷, 自由买卖。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吉安市的蔬菜由集体生产、经营。市设立蔬菜经销部,下设水沟前、中山场两个门市部,对蔬菜实行统价收购,统价销售。1978年将蔬菜公司改为蔬菜水产公司,下设蔬菜、水产、种子三个批发部,21个门市部,对蔬菜实行“五定三挂钩”。1985年后,蔬菜市场全面放开,吉安市城区、各县县城及各乡镇坏镇普遍建立农贸市场,产销宜接见面。由于蔬菜种植面积迅速扩大,蔬菜市场异常活跃,品种多、数量足、价格合理,居民满意。区内生产的蔬菜除满足全区人民的生活需求外,还大量调往省内外。 |
关键词: | 农业经济 蔬菜产销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