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生产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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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021
颗粒名称: 蔬菜生产概况
分类号: F3
页数: 2
摘要: 境内蔬菜栽培历史悠久。东汉时期,安福县种有枫田辣椒,距今有2000多年历史。明洪武年间萧姓定居泰和县城南门外排田,每年冬季利用赣江边的优质油沙土种植萝卜,后冠名“排田萝卜”,是今泰和酱菜的主要原料。明弘治年间,泰和赣江两岸居民采集山区的野生山药种植,经长期驯化选育为现在的泰和竹蒿薯。经劳动人民长期栽培积累,蔬菜种类不断增加。随着中外交流,又不断从国外引进了许多蔬菜品种。据不完全统计,至20世纪末,区内有蔬菜种类约150多种。在这期间,吉安市及部分县(市)还成立了蔬菜公社、大队、生产队及蔬菜销售公司。生产的蔬菜除满足全区人民生活需求外,每年还有大量的蔬菜销往全国各地。
关键词: 农业经济 蔬菜产业

内容

境内蔬菜栽培历史悠久。东汉时期,安福县种有枫田辣椒(又名灯笼椒),距今有2000多年历史。 明洪武年间(1368 - 1398)萧姓定居泰和县城南门外排田,每年冬季利用赣江边的优质油沙土种植萝卜,后冠名“排田萝卜”,是今泰和酱菜的主要原料。明弘治年间(1488 - 1505),泰和赣江两岸居民采集山区的野生山药种植,经长期驯化选育为现在的泰和竹蒿薯。经劳动人民长期栽培积累,蔬菜种类不断增加。随着中外交流,又不断从国外引进了许多蔬菜品种。据不完全统计,至20世纪末,区内有蔬菜种类约150多种。
  1957年以前,全区蔬菜生产除吉安市近郊几个乡种商品蔬菜外,均以自食为主,生产面积小。全区种植面积1958年前无记载。1958 - 1984年,蔬菜种植面积逐渐增加,蔬菜生产销售管理机构相继成立。1958年公社化后,集体按农业人口人均0.1亩的标准分给农户自留地种菜,全区蔬菜种植面积 138404亩。至1965年,每年平均蔬菜种植面积178959亩。1968年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口号下,削减农民自留地,蔬菜种植面积急剧下降。1970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93156亩,只有1965年前年平均种植面积的52%。之后又下降到1976年的34164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蔬菜种植面积逐渐恢复发展,1983年,种植面积201037亩,总产量369104吨。在这期间,吉安市及部分县(市)还成立了蔬菜公社、大队、生产队及蔬菜销售公司。
  1978年以前,吉安市的白塘公社先锋、北门、年丰、广丰4个大队为蔬菜专业大队。1978年,市人民政府遵照国务院关于城市蔬菜生产“以近郊为主,远郊为辅”的方针,将白塘公社分为白塘、青塘两个公社。青塘公社为专业蔬菜公社,除管辖原白塘公社的4个专业蔬菜大队外,还将河东公社的向阳、梅林两个大队和禾埠公社的岔路口大队定为蔬菜大队划归青塘公社管辖。与此同时,为使菜农专一种植蔬菜,其口粮一律由农业粮改为定销粮,与市蔬菜部门签订粮菜挂钩合同。这期间,因受自然条件、产销体制、生产技术、基础设施的制约,蔬菜产量低,而且淡旺季明显,淡季蔬菜供不应求。
  自1984年起,蔬菜产销体制改革,菜农种菜积极性迅速得到调动,种菜效益显著,蔬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单产提高,品种增多,上市量增加,价格稳定,淡季不淡,科学种菜水平不断提高,蔬菜生产向商品化、集约化方向发展。1984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为235150亩,总产为493815吨,2000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1139775亩,总产量1094184吨,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4%和7.6%。生产的蔬菜除满足全区人民生活需求外,每年还有大量的蔬菜销往全国各地。为搞好蔬菜生产,各县(市)除由农业局经作站分管蔬菜外,有的县(市)还成立了蔬菜办、经作局、果蔬局、蔬菜局等管理机构。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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