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生产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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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011
颗粒名称: 棉花生产概况
分类号: F316.12
页数: 2
摘要: 境内种棉始于宋。自宋始,历代封建王朝在江西等地特设木棉提举司,专事提倡植棉。清代新干、峡江、吉安、泰和、安福、永新等县都有种棉花。民国时期,江西省农业院于1933年7月17日划吉安县、峡江县为植棉督导区。该年吉安县种棉1000亩,产皮棉3000担。25%等一系列政策。全区棉花生产又逐年上升,是年新干县列为全国棉花重点县之一。
关键词: 经济作物 棉花生产

内容

境内种棉始于宋。自宋始,历代封建王朝在江西等地特设木棉提举司,专事提倡植棉。 清代新干、峡江、吉安、泰和、安福、永新等县都有种棉花。民国时期,江西省农业院于1933年7月17日划吉安县、峡江县为植棉督导区。该年吉安县种棉1000亩,产皮棉3000担。根据江西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印的《江西省农业统计>,1937年境内棉花栽培面积18740市亩,产棉2989市石(1市石相当于 110市斤,合3288担)。新中国建立前夕,境内一般年份种棉4万亩左右,总产量0.5万担左右。种植零星分散,在沿江河两岸平原冲积土区域种植较多。由于当时技术水平低,栽培品种多属土棉(铁子棉), 品质差、产量低。所产棉花多为自产、自用、自销。农民的衣料主要是自种、自纺、自织的家织土布。同时,每年都有小批量的棉花和土布向外地销售,棉花和棉织品是农产品中的主要商品之一。据《江西农业统计》和《经建从书》记载:1948年永新县棉花产量为3532担,当年外调1540担。
  从1950年开始,全区各地设有棉花技术推广机构,改进植棉耕作技术,制定种棉优惠政策,使全区棉花迅速发展。1952年省人民政府制定粮棉比价为1比16. 5,保证种棉花比种粮食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粮田、棉田同等负担公粮、交棉花可抵交公粮;与棉农制定预购合同,发放预付定金,农业、供销部门优先供应化肥、农药、农械、种子;派驻技术干部进行技术指导等,棉花播种面积和皮棉总产分别由1949年的 4.2万亩,5233担,上升到1952年的6. 2万亩,12915担,分别增长48% ,147% ;单产由12斤提高到21 斤,增长75%。1958年政府逐级建立棉花生产领导机构,制定了每交售50千克皮棉奖售大米5千克,棉布3. 33米,按棉农人口每人留棉1.5千克,继续执行棉花预购预付定金10%〜25%等一系列政策。全区棉花生产又逐年上升,是年新干县列为全国棉花重点县之一。到1959年,全区棉花面积发展到19. 34 万亩,皮棉总产6.06万担,单产31斤,面积、单产、总产均为新中国建立后最高水平。1958〜1978年,新干县每年植棉都在3万亩以上,皮棉产量2万担左右,其中,1959年植棉面积达5. 03万亩,实际收获面积4.78万亩,总2. 29万担,亩产皮棉45.4斤,荣获“江西省棉花生产特优县”称号。该县棉花总产历史最高年的1965年,植棉面积4. 51万亩,收获面积4. 48万亩,总产2. 83万担,亩产皮棉62.8斤。 1963〜1969年,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棉花生产的经济政策,区内棉花生产处稳定发展时期。每年种棉面积都稳定在14万亩左右,总产量5. 5万担左右。1983年,省人民政府调整棉花生产布局,取消吉安地区棉花生产计划,县产棉没有交售任务。在此以后,全区棉花种植开始退缩。 到1987年下降到0.25万亩.总产0.16万担。2000年植棉面积为4650亩,总产为4560担,单产49千克。所产棉花主要在县内市场销售,供制棉絮、棉衣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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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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