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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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997
颗粒名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5
页数: 1
摘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全区农村干部、社员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 大胆探索,改善人民公社的经营方式、劳动组织和计酬办法。1982年,全区普遍实行了“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口粮田按人口分配,承包地按劳动力底分分配。耕牛、农具作价分配到户。大型农业机械归生产队集体所有,由专人承包。仓库、晒场由生产队统一管理,各户共用。生产队的债权债务,彻底清算后落实到户。原有的林、茶、果场和工副业项目,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农户按合同缴纳国家税金、集体提留及乡镇统筹费,完成农田基本建设的劳动积累工和修路、植树、防洪抢险等义务工。集体则按合同为承包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关键词: 农业经济 生产组织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全区农村干部、社员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 大胆探索,改善人民公社的经营方式、劳动组织和计酬办法。个别贫困队,自发地搞起了包产到户。如吉安市河东公社芫下大队李家生产队,在1980年早稻收割后,社员自发地以户为单位栽种二季晚稻。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此后,包产到户的社队越来越多。1981年春,全区各人民公社普遍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有的搞“三包到田,责任到劳,分户耕种,统一收获,包产内的统一分配,超产全奖,减产全赔”;有的搞“包产到户”;有的远田包产到户,近田集中经营。1982年,全区普遍实行了“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其具体作法,开始时一般是:耕地按四六比例划分为口粮田和承包地分配到户。口粮田按人口分配,承包地按劳动力底分分配。两种田的面积合起来,按上、中、下三等搭配,落实到户,由农户自主经营。耕牛、农具作价分配到户。大型农业机械归生产队集体所有,由专人承包。仓库、晒场由生产队统一管理,各户共用。生产队的债权债务,彻底清算后落实到户。原有的林、茶、果场和工副业项目,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集体的宜林荒山和稀疏林地,或划给农户作自留山、责任山,或由农户承包经营。后来,大多数地方耕地的承包方式和数量作了适当的调整。这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经过不断完善,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形成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特点是:在坚持土地等农业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集体和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农户按合同缴纳国家税金、集体提留及乡镇统筹费,完成农田基本建设的劳动积累工和修路、植树、防洪抢险等义务工。集体则按合同为承包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建立,既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充分调动了农户自主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好地纠正了人民公社时期一直存在的生产指挥上的“一刀切”、“瞎指挥”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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