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990 |
颗粒名称: | 生产组织形式 |
分类号: | F323.211 |
页数: | 2 |
摘要: | 互助组土地改革后,农民得到了土地,生产积极性高了,劳动互助的愿望更强了。1951年春,吉安县淇塘乡东家庄村廖清芝等6户农户,永新县怀忠区柘溪乡李页俚(女)等9户农户,首先组织了全区第一批互助组。1951年底,互助合作运动在全区迅速推开。1952年,中共吉安地委农村工作部在淇塘乡东家庄村进行建立常年互助组试点工作。朱金芳等7户农户组织了第一个常年互助组。到同年8月,吉安市郊区有常年互助组3个,季节性互助组153个;遂川县 1951年底,有互助组1057个,入组农户5503户,其中季节性互助组1036个,入组农户5361户,常年互助组21个,入组农户142户。此后,互助组在全区迅速发展。 |
关键词: | 农业经济 生产组织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