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931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所有制结构 |
分类号: | F1 |
页数: | 1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前,除国民政府办的交通、邮电、金融企业外,都是私营企业。新中国建立后,吉安军事管制委员会对旧政权的军政机关和官僚资本企业实行军事管制并接管其全部资产,改变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至1952年,全区地方工业总产值为292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2343万元,占79.99%,集体所有制569万元,占19.43% ;其他所有制17万元,占0.58%。 |
关键词: | 经济结构 所有制结构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