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99 |
颗粒名称: | 国有民营 |
分类号: | F271 |
页数: | 1 |
摘要: | 这是“两权分离”的又一种形式。它保持原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隶属关系、职工身份不变,国家给企业的政策也保持不变。1993年,先在全区商业、 供销的批发、零售企业试行后,逐步在粮食、物资和国营工业企业中推开。在全区率先推行“国有民营” 改革试点的工业企业——永丰县造纸厂,实行“国有民营”后,由于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得到分离,企业与主管部门的关系基本理顺,《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赋予企业的14项自主权得到落实。 |
关键词: | 企业体制 国有民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