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98 |
颗粒名称: | 租赁经营 |
分类号: | F271 |
页数: | 1 |
摘要: | 因它不改变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行政隶属关系、财税关系、职工身份、 广为企业和职工所接受。企业租赁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抵押承租的原则。租赁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租金有固定租金和基数递增两种形式。承租人的收入按合约分成,一般为职工年均收入的三至五倍。租赁人必须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租赁期满后,奖罚兑现。自1987年4月,吉安市农具铸造厂实行租赁经营后至1993年7月永丰会议前,这种改革形式一直为全区企业改革的主要形式之一。 |
关键词: | 企业体制 租凭经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