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95 |
颗粒名称: | 实行产权变革 |
分类号: | F401 |
页数: | 2 |
摘要: | 1994年1月,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吉安地区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验区。同月,中共吉安地委作出在全区广泛开展“思想再解放,办好实验区”大讨论的决定。同时,成立地区实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验区改革协调小组。3月,下发了《关于 1994年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验区改革实施要点》,确定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中心环节,把改革国有企业产权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地区还建立了相应的督查工作机制, 并选择67家企业作为督查重点。1996年1月,地委、行署作出《强攻工业第一战役的决定》,并成立“吉安地区强攻工业领导小组”。 |
关键词: | 工业经济 经济产权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