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90 |
颗粒名称: | 转换地县供销社的职能 |
分类号: | F721.2 |
页数: | 2 |
摘要: | 把县联社办成真正的经济联合体。在完成基层社恢复“三性”改革的同时,各县(市)供销社也陆续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县联社,制定了社章。所属的基层社及直属企业是县联社的成员单位,按规定向县联社缴纳调剂基金。县联社的职能不仅对基层社负有协调、指导、监督、服务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责任,在计划经济还没有完全转为市场经济前,还要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计划,组织全县供销社系统完成国家计划产品的购销任务,统筹组织系统内各项重大业务活动。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随后,吉安市及全区各县外贸公司相继成立。至2000年,吉安市获得自营出口权的国有企业有三家:吉安罐头食品厂、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江西曲轴连杆厂。 |
关键词: | 供销体制改 企业改革政策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