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86 |
颗粒名称: | 改原理事会、监事会为社务管理委员会 |
分类号: | F721.2 |
页数: | 2 |
摘要: | 吉水、泰和两县率先将“两会”改“一会”, 并吸收一批有商品经济头脑、有处事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农民社员参加供销社社务管理委员会,直接参与和管理供销社,受到农民的欢迎。到1990年底,全区所有县 (市)供销联合社、基层供销社“两会”改“ 一会”工作基本结束,一批有经验的农民社员进入社务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民主管理,提高了经管决策的效率和效益。但随着农资、棉花等计划商品的逐渐放开,供销社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种形式经营责任制的出现,社有企业已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原来意义上的民主管理已失去作用,参与供销社管理的农民委员也慢慢都离开了社务管理委员会。 |
关键词: | 供销社发展 供销体制改革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