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81 |
颗粒名称: | 改官办为民办 |
分类号: | F721.2 |
页数: | 1 |
摘要: | 1983年2月下旬,全区供销社体制改革在峡江县砚溪供销社进行试点。中心内容是恢复供销合作社的“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然后在全地区其他各县(市)供销社全面推开。到1984年,全区所有的基层供销社都进行了清股扩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三是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上,使供销社能真正急农民所急,尽可能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五是商品价格上,在国家规定的品种范围内,允许供销社按产品质量和市场供求情况实行一定幅度的浮动价。至1985年底,全区供销社系统社员股金占供销社自有资金比例增大,伸向村一级的经营服务网点进一步增加,社办工业也有一定的发展,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
关键词: | 供销社发展 供销社改革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