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79 |
颗粒名称: | 粮食销售体制改革 |
分类号: | F724.7 |
页数: | 1 |
摘要: | 工商行业用粮,采取用粮单位提出计划,政府部门审查核实,粮食部门发证到户,凭证供应的办法。口粮供应包括定销、补销、返销、借销四种。从1985年4月1日起,国家对农副产品不再实行统购,奖售粮随之取消。工商行业用粮供应,也从是年开始,逐步改平价为议价,或由企业自行到市场购买,粮食部门不作统一安排。吉安市粮食部门遵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积极组织粮食调运和加工,对市民购粮实行定量、定价、定期供应办法。1996年4月起,城镇口粮供应采用限量、限价、挂牌、定点的办法;吉安市实行凭粮卡购粮的供应办法。1996年7月,国家粮食销价提高后,市场粮食销价反而降低,降至低于国家定价。至此,定量、平价供应居民口粮退出历史舞台。 |
关键词: | 粮食市场 粮食购销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