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76 |
颗粒名称: | 推行国有民营 |
分类号: | F121 |
页数: | 1 |
摘要: | 从1992年4月起,新干、吉水、永新、永丰、安福等县,在商业企业推行国有民营。到 1993年9月,在全区120个商场的559个柜组中,实行国有民营的有42个商场,223个柜组,占商场总数的35% ,占柜组总数的39. 89%。在全区580个自然销售门点中,有392个门点实行国有民营,占 67.59%。参加国有民营改革的职工达4906人,占职工总数的43. 2%。1994年,国有民营改革在新干县全面展开后,一年实现盈利7. 7万元,比上年全系统亏损7. 3万元,增加盈利15万元。上缴税金94. 7万元,比上年增加19.41万元,增长25.78%。职工年收入6000元,是上年的3倍。 |
关键词: | 公有制经济 体制改革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