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改、转、租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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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875
颗粒名称: 实行改、转、租经营
分类号: F271
页数: 1
摘要: 从1984年起,吉安地区遵照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对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是年,全区有独立核算商业企业2004户,实行改、转、租的企业1826户,占91. 11%?其中,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有1182户,占改制面的64.75% ;转为集体所有制的有192户,占改制面的10. 5% ;租赁经营的有452户,占改制面的24.75%。
关键词: 企业体制 转租经营

内容

从1984年起,吉安地区遵照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对国有小型商业企业(省规定,划分小型商业企业的标准是:以独立核算的自然门点为单位,年利润8万元以下的企业)实行改、转、租(改,即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转,即宜接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租,即采取招标形式租赁给经营者个人经营)。是年,全区有独立核算商业企业2004户,实行改、转、租的企业1826户,占91. 11%₀其中,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有1182户,占改制面的64.75% ;转为集体所有制的有192户,占改制面的10. 5% ;租赁经营的有452户,占改制面的24.75%。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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