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企业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872
颗粒名称: 国有商业企业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21
页数: 2
摘要: 扩大企业自主权1979年7月,吉安地区确定,根据国家商业部召开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商业厅长会议精神,从1980年开始,把计划权、经营权、财务收支和分配权、商品定价权、劳动人事权等下放给企业。由于下放权益涉及多个相关部门,落实起来阻力较大:该下放的没有全部下放,已经下放了的不久又收回去了。根据省厅会议精神,吉安地区于同年5月决定:已经下放的权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收上来;收上来了的,要全部放回去;要坚决保证企业的自主经营地位和合法权益的落实。自是年起,全地区各县(市)商业系统,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商业企业体制

内容

扩大企业自主权1979年7月,吉安地区确定,根据国家商业部召开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商业厅长会议精神,从1980年开始,把计划权、经营权、财务收支和分配权、商品定价权、劳动人事权等下放给企业。由于下放权益涉及多个相关部门,落实起来阻力较大:该下放的没有全部下放,已经下放了的不久又收回去了。为此,1985年3月,省商业厅召开全省各地、市商业局长会议,强调一定要按照“政企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保证企业自主权的落实。根据省厅会议精神,吉安地区于同年5月决定:已经下放的权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收上来;收上来了的,要全部放回去;要坚决保证企业的自主经营地位和合法权益的落实。
  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83年2月,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快商业改革的通知》,提出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商业改革的中心环节。自是年起,全地区各县(市)商业系统,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其发展过程是:由企业内部承包发展到企业内外双包;由经理(厂长)承包发展到招标个人或集体承包;由公司向主管部门承包发展到由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直接向财政部门或商业、财政两部门承包;由一年一包发展到三年一包;由单纯的包经济指标发展到包经济指标、服务指标、企业发展指标等。承包形式有如下几种:盈利稳定增长的企业,实行“包死基数,合理递增,超收分成,歉收自补” 的形式;微利企业,实行“定销售、定利润、保上交、超额全留”的形式;亏损大,包袱重,挂账多的企业,实行“定销售、定冲减挂账、定上交”的形式;政策性亏损企业,实行“定额补贴,减亏全留”的形式。到1988 年,全区93户大中型商业企业,签约承包的有91户,276户小型商业企业全部实行包、转、租等不同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全区商业系统有独立核算企业2018个,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有1897个,占94%。
  实行改、转、租经营从1984年起,吉安地区遵照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对国有小型商业企业(省规定,划分小型商业企业的标准是:以独立核算的自然门点为单位,年利润8万元以下的企业)实行改、转、租(改,即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转,即宜接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租,即采取招标形式租赁给经营者个人经营)。是年,全区有独立核算商业企业2004户,实行改、转、租的企业1826户,占91. 11%₀其中,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有1182户,占改制面的64.75% ;转为集体所有制的有192户,占改制面的10. 5% ;租赁经营的有452户,占改制面的24.75%。
  推行国有民营从1992年4月起,新干、吉水、永新、永丰、安福等县,在商业企业推行国有民营。到 1993年9月,在全区120个商场的559个柜组中,实行国有民营的有42个商场,223个柜组,占商场总数的35% ,占柜组总数的39. 89%。在全区580个自然销售门点中,有392个门点实行国有民营,占 67.59%。参加国有民营改革的职工达4906人,占职工总数的43. 2%。
  国有民营是实行固定资产租赁,流动资产买断,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改革形式。具体内容可概括为:一租买,二固定,三不变,四保证,五改变,六自主。一租买,即经营者向企业租赁经营场所及相关设备,买断流动资产。二固定,即固定承租方式,固定租金数额。三不变,即单位性质不变, 隶属关系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四保证,即经营者保证上缴国家税金逐年增加,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保证租金按时上交,保证银行贷款如期偿还。五改变,即继续改革人事制度,打破干部、职工界限,实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改变用工制度,实行优化组合,双向选择;改变分配制度,根据各自的经营实绩,自主分配;改变信贷关系,承租时买断商品的等额货款,通过银行转贷给经营者,与公司脱钩,由经营者还贷;改变纳税主体,变公司统一纳税为经营者直接纳税。六自主,即承租者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定价格,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这种改革形式,提高了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1994年,国有民营改革在新干县全面展开后,一年实现盈利7. 7万元,比上年全系统亏损7. 3万元,增加盈利15万元。上缴税金94. 7万元,比上年增加19.41万元,增长25.78%。职工年收入6000元,是上年的3倍。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