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63 |
颗粒名称: | 农产品流通制度改革 |
分类号: | F3 |
页数: | 1 |
摘要: | 1985年,吉安地区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简称一号文件) 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一九八五年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对农林牧副渔产品和土特产品,都不再实行统派购,分别改为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稻谷按“倒三七”(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比例计价,大麦、豆类等杂粮议购议销;定购的棉、油按“正四六”(即四成按原超购价,六成按原统购价)比例计价,其他油…… |
关键词: | 农业经济 农产品流通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