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62 |
颗粒名称: | 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的延长 |
分类号: | F2 |
页数: | 1 |
摘要: | 1997年,第一轮承包期到期。1998年,中共吉安地委、吉安地区行署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党委、政府对土地延包工作非常重视,制定《实施意见》o第二轮土地承包总的要求是: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00%到户,“耕地承包合同”100%到户,档案齐全、规范。鼓励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据统计,全区已完成土地延包村数3134个,占100% ;已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达79. 33万户,占总农户数99.5% ;土地延包耕地面积520.1万亩,占总耕地的98.5%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承包经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