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842 |
颗粒名称: | 预防监督成效 |
分类号: | S157 |
页数: | 2 |
摘要: | 地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县(市)转发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及《江西省贯彻〈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实施细则》o 1990年,安福县人民政府出台区内第一个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办法——《关于开矿、修路、建厂和其他基本建设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5号文件,全区开始实行生产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全区各县(市)开展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分及公告工作,该项工作的完成对搞好区内跨世纪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关键词: | 治理成效 预防成效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