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要求,按照区内地貌特征、气候条件、水土流失特点,将全区水土保持建设划分为东北部丘陵平原区,中南部低山丘陵区,西南部山地丘陵区三个区。
北部丘陵平原区位于区内东北部,赣江中游,范围包括新干、峡江、永丰、吉水四个县,土地面积 7939. 67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1.42% ₒ该区地貌以丘陵、平原为主,区内地势相对较低,是境内较为平坦的一个丘陵、平原区。区域内农业气候条件较好,年平均气温18摄氏度,无霜期281天,年降雨量1540毫米,年有效积温5507度,年均日照数1746.12小时,区内支流水系较多,大小河流纵横交错,江河两岸的平原川地面积较大,自然条件较为优越,是吉泰盆地商品粮和油、麻、烟、橘生产的一个重要农业区,土壤类型以红壤为主,植被类型多样。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该区森林资源除边远山区较为丰富外,其他地区森林资源贫乏,农村能源短缺,毁林取薪,滥伐森林资源现象严重,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区内水土流失面积为 138& 8平方公里,占该地区土地面积的17. 49% ,占全区水土流失面积的28. 49%。水土流失在该区均有分布,尤以赣江及其主要支流两岸的丘陵、岗地最为严重。二是随着近几年的农业开发、城镇基本建设、修路、建砖瓦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日益频繁,以及毁林开荒、顺坡耕作等不合理耕作方式的普遍存在,人为水土流失日益严重。
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一是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是赣江沿岸及其主要支流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通过大力营造水土保持防护林,改善和巩固现有薪炭林,达到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目的。二是对昌赣公路沿线两侧及赣江沿岸已开发种果的山地、丘陵以及坡度在25度以下的坡耕地,通过平整土地、开挖竹节水平沟、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保持水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重点是抓好城镇水土保持工作。
中南部低山丘陵区范围包括遂川、万安、泰和、吉安四县和吉安市,土地面积11073.78平方公里, 占全地区土地面积的43.82%,该区南、东、西面靠山,中部盆谷地镶嵌,并以赣江干流为主轴向外扩展, 依次呈河谷漫滩、岗地丘陵、山地等阶梯分布的丘陵地貌格局。年平均气温18.2摄氏度,无霜期280天, 年降雨量1434. 96毫米,年有效积温5671.56度,年均日照数1790. 2小时,是发展综合农业较为理想的区域。区内土壤资源丰富,类型多样,以红壤、第四纪红土为主,土地开发潜力较大,植被覆盖率较高。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一是该区森林资源较为丰富,但林木的采伐、更新不当,马尾松、湿地松纯林面积比例大,森林素质低,保水、保土能力差,另外,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是三个区中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区内水土流失面积为2637. 07平方公里,占该区土地面积的 23. 81% ,占吉安地区水土流失面积的54.09%。二是由于水土流失,表土被冲刷,植被立地条件恶化,导致部分丘陵岗地荒山秃岭,农村燃料紧缺,泥沙淤积江、河、湖、库,河床抬高,沿河两岸及低洼地易发生洪涝灾害,山丘地区则易发生干旱,对农业生产极为不利。
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一是该区为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内江河上游山区以天然林保护为中心,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中下游丘陵地区重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业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大力发展水土保持防护林、薪炭林、经济果木林,改造人工针叶林,提高植被覆盖,控制水土流失。二是在山地丘陵易旱区,大力开展谷坊、塘坝、蓄水池等小型水土保持拦蓄工程建设,涵蓄水源,减轻旱灾。
南部山地丘陵区位于境内西南部,范围包括井冈山市、宁冈县、永新县、安福县。土地面积 6257.62平方公里,占全地区土地面积的24.76%。该区地处罗霄山脉中段,境内山峦叠嶂,丘陵起伏,形成地势西高南低,以山地为主,其间镶嵌部分丘陵盆地的山地地貌格局,区域内小气候明显,垂直差异显著,呈现较明显的亚热带山区气候,年平均气温17. 8摄氏度,无霜期278天,年降雨量1524毫米,年有效积温5215.46度,年均日照数1710小时。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该区为禾泸水的上游地区,森林资源较丰富,但长期以来森林资源的破坏也比较严重,区域内公路两侧和邻近山区的有林地逐步演变为荒山荒土或疏林灌木林地,局部区域水土流失趋势严重,区内水土流失面积为849. 2平方公里,占该区土地面积的13. 57% ,占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的17.42%。二是区内修路,山丘地建房,建砖瓦窑以及小磁土矿、小煤矿无序开采等生产建设活动,加剧了当地的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一是加强以阔叶林为主的水源涵养林及井冈山重点保护区建设, 适当发展杉木、毛竹等用材林和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林。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重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控制水土流失。二是加强对修路、建房、建厂及矿山环境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重点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既要全面治理,又要突出重点,按照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吉安地区生态环境的特点,主要实施以下重点治理工程。
鄱阳湖流域重点治理工程范围包括吉安市、吉安县、吉水县、新干县、永丰县、峡江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土地总面积16767. 3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203. 39平方公里。规划2000 - 2010 年,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共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75. 14平方公里,其中建设水平梯田5873.99公顷,开发经济果木林11259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0212公顷,种草10324公顷,实施封山育林139845.17公顷,开挖竹节沟8498. 86万米,水平条带3261. 27万米,修筑谷坊25746座,塘坝 4742座,蓄水池1701座,沟头防护1800处。
生态环境建设重点治理县工程重点对遂川、万安、泰和、吉安县、吉安市5个县(市)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总面积11073.7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637.07平方公里,规划2000 ~ 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20.59平方公里,其中建设水平梯田4540公顷,开发经济果木林15297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3272公顷,种草9437公顷,实施封山育林99513公顷,开挖水平竹节沟5566.48万米,水平条带3039.47万米,修筑谷坊16605座,塘坝2040座,拦沙坝150座,蓄水池1000座,沟头防护1500处。
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是水利部、财政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跨世纪生态环境建设战略决策的具体部署。其目标是力争用5年时间,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精品工程°并分批验收,树立样板,带动和辐射全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这项工程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达标一批,总结验收一批,命名一批。按照入选条件,吉安县被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工程示范县,遂川白土、万安阳坑、井冈山长义岭、新干白兔山4条小流域被列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小流域,“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对推动区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树立水土保持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有建设项目的县(市)政府正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建设管理,力求经过短期完善提高后,达到验收标准,通过验收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