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状况流失程度境内过去是一个山清水秀、林茂粮丰之地,没有明显的水土流失危害。据调查统计,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只有187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73%₀但后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农业生产和交通等基本建设迅速发展,社会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加之对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认识不够,过量采伐和乱砍滥伐森林、乱垦滥垦荒地的现象十分严重,水土流失随之逐年加剧。 1988年江西省卫星遥感测定,全区共有水土流失总面积为989.71万亩,是新中国建立初的5. 3倍,占土地总面积的27.58% ,占山地总面积的36.97%。按侵蚀程度分:轻度流失459.08万亩,中度流失296. 81 万亩,强度流失161.85万亩,极强度流失51.24万亩,剧烈流失20.73万亩。年土壤流失总>2502.58万吨,水土流失已遍及全区13个县(市)。
表7,-1 吉安地区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指标情况级另0 平均侵蚀模数(吨/平方公里) 平均流失厚度(毫米) 植被覆盖度(%)无明显侵蚀 <500 <0.37 >75 轻度侵蚀 500 -2500 0.37 ~ 1.90 60-75 中度侵蚀 2500-5000 1.90-3.70 45 ~60 强度侵蚀 5000-8000 3.70-5.90 30 〜45 极强度侵蚀 8000 ~15000 5.90-11.10 <30 剧烈侵蚀 >15000 >11.10 <30 经过多年治理,全区水土流失面积逐步缩小。1996年省卫星遥感测定,全区水土流失总面积为 731.2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9. 29%,占山地总面积的27. 31%。按侵蚀程度分:轻度流失269. 81万亩,中度流失198.32万亩,强度流失211.62万亩,极强度流失18. 79万亩,剧烈流失32.72万亩。年土壤流失总量1949.39万吨。与1988年相比,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25& 4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降低8.56个百分点;按侵蚀程度分:轻度流失面积减少189. 27万亩,中度流失面积减少98. 49万亩,强度流失面积增加49.77万亩,极强度流失面积减少32.45万亩,剧烈流失面积增加11.99万亩;年土壤流失总量减少553.19万吨。流失形态以面蚀为主,局部严重区域有沟蚀、崩岗等,甚至出现泥石流、岩石裸露。
流失分布全区主要侵蚀类型有面蚀、沟蚀、崩岗侵蚀三种。其中面蚀面积占总流失面积的85%, 沟蚀、崩岗侵蚀占总流失面积的15% o此外,还有个别地区发生泥石流。面蚀主要发生在坡耕地、疏残幼林地和植被较差的荒山坡地及复垦不合理的油茶林地,具有分布面广,侵蚀面大的特点。沟蚀多发生在人口稠密的低丘岗地,而且往往出现在径流集中,土层较厚的凹坡。崩岗大多发生在沟岸和沟头,因而也多出现在沟蚀发育的区域,也有的是由于山冈坡脚被流水冲刷造成临空失稳而崩塌的。
全区水土流失区主要分布在吉安、泰和、万安、吉水、永丰、永新等县和吉安市,占全区流失面积的 60%以上;其次是遂川、峡江等县。其中以吉安县的敦厚、大冲、北源,泰和县的沿溪、樟塘、苑前,万安县的弹前,永丰县的佐龙、江口、鹿岗,遂川县的于田、盆珠,永新县的里田、怀忠,吉水县的金滩、黄桥、尚贤、西沙,峡江县的水边等地流失较为严重。
表7-6-2 吉安地区水土流失分布情况(1996年江西省卫星遥感测定数据) 土地总面积流失面积流失面积各级土壤侵蚀类型面积(万亩) 县(市) (平方公里) (万亩) 占土地面积轻度中度强度极强度剧烈强度以上 % 吉安市 508.89 23.43 30.75 8.28 6.29 8.9 0 0 8.9 井冈山市 660.87 4.2 4.24 1.37 0.93 0.86 0.69 0.35 1.9 吉安县 2751.16 129.78 31.45 39.53 36.35 49.68 1.79 2.43 53.9 吉水县 2708.87 92.47 22.76 34.4 26.7 27. 1 0.8 3.47 31.37峡江县 1287.43 28.34 14.68 11.85 8.28 5.57 1.38 1.26 8.21 新干县 1248.29 24 12.82 12.67 8.27 1.09 0.78 1.19 3.06 永丰县 2695.08 63.51 15.71 20.29 16.48 24.71 1.24 0.79 26.74泰和县 2665.41 89.4 22.36 26.62 24.37 33.08 4.66 0.67 38.41遂川县 3101.89 69.75 14.99 32.52 18.89 7.92 3.47 6.95 18.34万安县 2046.43 83.16 27.09 24.96 20.19 33.54 2.51 1.96 3&01 安福县 2793.15 31.51 7.52 15.56 9.37 4.75 1.07 0.76 6.58 永新县 2194.57 83.22 25.28 37.96 20.97 11.59 0.4 12.3 24.29宁冈县 609.03 8.45 9.25 3.8 1.23 2.83 0 0.59 3.42 合计 25271.07 731.26 19.29 269.81 198.32 211.62 18.79 32.72 263.1 原因自然因素自然因素是造成水土流失的潜在因素,属客观原因。
地形因素区内山丘地较多,地势起伏大,降雨形成的径流流速大,形成对地面土较大的冲刷力,地面植被一旦受到破坏,就会产生水土流失。
气候因素区内地处中亚热带,气候温和,雨量丰沛,年平均气温17〜19摄氏度,年平均降雨约为 1535.8毫米,年内降雨量分配不均,4、5、6三个月为雨季,降雨量为600 ~ 800毫米,占全年降雨量的 44.5%,雨量比较集中,且多为暴雨,日降雨量普遍超过30毫米,最大达150毫米,暴雨强度越大,水土流失就越严重。
地质因素山地土壤以红壤为主,紫色土次之,抗蚀性差,其成土母质为花岗岩、砂岩、紫色页岩风化物等,岩性破碎,胶结性差,在降雨作用下,土壤易被剥蚀、转移,极易产生水土流失。
人为因素人为因素是造成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的主导因素。人为因素主要是人们对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的认识不够,包括政策、法规、土地利用开发方式、人类的社会生产活动等。
新中国建立后,大的森林植被破坏有三次。
1958 - 1962年,大炼钢铁,大办粮食,大量砍伐森林,毁林开荒,铲草积肥,森林植被遭受第一次大的破坏。据《江西冶金志》记载,吉安专区为炼铁,组织37万多人,进驻深山密林伐木烧炭,日产木炭数万吨。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乱砍滥伐森林的事件时有发生,加之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采取不妥当的烧山全垦造林方法,森林遭受第二次大的破坏。
80年代初,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山林分给农户承包经营,林业实行“三定”(划定自留山, 确定责任山,稳定山林权属)政策。开始时,群众担心政策发生变化,于是大量劳力上山,有的地方先砍树后分山,有的地方先分山后砍树,森林遭受第三次大的破坏。
据吉安地区统计局资料记载,到1983年全区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时统计,全区森林面积为1541.87万亩,比1956年减少了 286. 32万亩,平均每年减少森林面积10. 6万亩,森林植被覆盖率由1956年的 46. 3%降低到1983年的39.0%。
另外,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耕地资源日益紧缺,在向山地开发耕地的过程中,陡坡开荒、毁林开垦、顺坡耕作等不合理的耕作现象十分突出。在开矿、修路、建厂和农林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中,不重视水土保持;随意开挖土地,乱堆乱倒余土弃渣现象十分严重,进一步加剧了水土流失,全区生态环境严重失调。历次水土流失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水土流失区分布在人口密集的居民点周围,与居民点成同心圆向外扩展,而且具有人口密度大的地区重于人口密度小的地区,交通方便的地区重于交通不便的地区,柴窑多的地区重于柴窑少的地区,早开发的地区重于晚开发的地区,丘陵地区重于山区的明显的特点。
危害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大量泥沙从原来的附着面剥离,顺水而下,造成泥沙淤积,压埋农田,抬高河床。生态环境的恶化,已成为阻碍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据推算,全区每年土壤流失总量达1949. 39万吨。由于表土大量流失, 有机质和矿物质养分被带走,土层变薄,土地贫瘠,水分流失,土壤干旱,局部丘陵岗地光山秃岭,甚至基岩裸露,失去了植物生长的正常生态环境,致使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不能充分发挥山丘地的优势。
冲毁庄稼,压埋农田安福县竹江乡的白沙冲流域,因水土流失严重,造成120亩良田逐渐被埋没, 形成一片沙滩。万安县弹前乡上洛村,因1985年6月4日一场暴雨,造成600余亩水田被泥沙埋压。
破坏水利工程,降低灌溉效益,缩短工程寿命遂川县巾石乡1958年修建的汤村水库,已全部淤满报废。安福县社上水库南干渠渠道,因泥沙淤积,通水里程由原来的110千米缩减到70千米,大大减少了灌溉面积。
抬高河床,阻碍航行遂川县左溪河过去可通木帆船到草林,右溪河可通船到大坑,现在帆船几乎绝迹。万安县的弹前河在50年前河深3米,新中国建立初期可通行载重1 ~3吨的木帆船,现在河床比田面还高。吉水县的乌江河,40年前,载重5〜10吨的木帆船可通行到永丰县藤田镇,现在水上运输几乎绝迹。
造成水旱灾害由于植被减少,失去了拦截和涵蓄水源的作用,一遇暴雨,汇流迅速,上游形成洪水冲毁农田村庄,下游河道淤积,河床抬高,泄洪不畅,泛滥成灾。无雨期间,缺乏地下水补给,往往雨停水断流,形成干旱,增加了防汛抗旱压力。从吉安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收集的历年水旱灾害面积统计资料可以看出,新中国建立以后,全区水旱灾害频繁,受灾年份间隔愈来愈密,受灾面积逐年扩大。一般旱年 (受灾面积100万亩以上)和一般涝年(受灾面积50万亩以上)在70年代以前大约每四年才出现一次, 80年代以后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第二节综合治理机构 1958年以前,区内未设立专门的水土保持机构,水土保持工作由农林水办公室主管。1959 - 1961 年,划归地区水电处主管。1962〜1963年,划归地区农垦处主管。1964年1 ~5月,又划回地区水电处主管,同年下半年又划归农垦处主管,并成立了首届吉安专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其办公机构,办公室设专署农垦处内,配有专职干部5人。同时,有吉安、永丰、泰和三个水土流失重点县,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其办公机构,分别各配有专职人员3人。1968年,水土保持机构撤销,所有人员下放。1973年, 重新恢复了井冈山地区和吉安、永丰、泰和三个县的水土保持机构,增设了万安、吉水两县的水土保持机构。地、县两级水土保持机构的名称改为水土保持站,分别归地、县两级农垦部门管理。1976年4月,水土保持工作又由地区农垦局划归地区水电局管理。1979年10月,成立地区水电局水土保持站筹备组有工作人员2人。1984年2月,恢复地区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水电局内,与地区水土保持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到1984年年底,地区水土保持站的工作人员由原来的2 人增加到9人。1984 ~ 1985年,全区除井冈山市外,各县(市)均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由分管农业的副县(市)长兼任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水电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水电局都成立了水土保持站。到1985年底,全区共有水土保持专职干部53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11人,技术员 20人,管理人员20人),技术工人27人,初步形成了有效的工作体系。2000年,全区共有水土保持专职人员189人。其中行政干部25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3人,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44人,技术工人 106 人。
规划 1984年编制了第一次全区水土保持规划,规划时间为1985〜2000年。1999年初,鉴于原规划时间已到,地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县(市)人员编制了第二次全区水土保持规划,近期规划时间为 2000 - 2010年,远期规划时间为2000 ~ 2050年,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于当年底编制完毕。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提出的“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秀美山川”的要求,地区及各县 (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把治山、治水与脱贫致富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全区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对山区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实际问题,充分调动群众治理与管护的积极性,使水土保持成为人民群众的事业。坚持以县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系统开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治理水土流失为目的,建设、治理、保护并重,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遵循资源开发的持续利用的准则,力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的有机结合。
建设目标总目标用大约50年的时间,力争到21世纪中叶,全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全部得到治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建立起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大部分地方基本实现山川秀美、江河清澈。
近期目标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现有水土流失面积70%得到初步治理;基本建立起较完善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监测网络,为实现良好的生态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具体目标是:全区共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82. 14平方公里(358214公顷)。其中,建设水平梯田9469公顷,开发经济果木林22936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01767公顷,种草16944公顷,实施封山育林20709& 5公顷,开挖水平竹节沟10780. 34万米,水平条带6365.4万米,修筑谷坊36086座,塘坝 5202座,蓄水池2707座,拦沙坝150座,沟头防护3380处。
总体布局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要求,按照区内地貌特征、气候条件、水土流失特点,将全区水土保持建设划分为东北部丘陵平原区,中南部低山丘陵区,西南部山地丘陵区三个区。
北部丘陵平原区位于区内东北部,赣江中游,范围包括新干、峡江、永丰、吉水四个县,土地面积 7939. 67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1.42% ₒ该区地貌以丘陵、平原为主,区内地势相对较低,是境内较为平坦的一个丘陵、平原区。区域内农业气候条件较好,年平均气温18摄氏度,无霜期281天,年降雨量1540毫米,年有效积温5507度,年均日照数1746.12小时,区内支流水系较多,大小河流纵横交错,江河两岸的平原川地面积较大,自然条件较为优越,是吉泰盆地商品粮和油、麻、烟、橘生产的一个重要农业区,土壤类型以红壤为主,植被类型多样。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该区森林资源除边远山区较为丰富外,其他地区森林资源贫乏,农村能源短缺,毁林取薪,滥伐森林资源现象严重,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区内水土流失面积为 138& 8平方公里,占该地区土地面积的17. 49% ,占全区水土流失面积的28. 49%。水土流失在该区均有分布,尤以赣江及其主要支流两岸的丘陵、岗地最为严重。二是随着近几年的农业开发、城镇基本建设、修路、建砖瓦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日益频繁,以及毁林开荒、顺坡耕作等不合理耕作方式的普遍存在,人为水土流失日益严重。
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一是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是赣江沿岸及其主要支流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通过大力营造水土保持防护林,改善和巩固现有薪炭林,达到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目的。二是对昌赣公路沿线两侧及赣江沿岸已开发种果的山地、丘陵以及坡度在25度以下的坡耕地,通过平整土地、开挖竹节水平沟、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保持水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重点是抓好城镇水土保持工作。
中南部低山丘陵区范围包括遂川、万安、泰和、吉安四县和吉安市,土地面积11073.78平方公里, 占全地区土地面积的43.82%,该区南、东、西面靠山,中部盆谷地镶嵌,并以赣江干流为主轴向外扩展, 依次呈河谷漫滩、岗地丘陵、山地等阶梯分布的丘陵地貌格局。年平均气温18.2摄氏度,无霜期280天, 年降雨量1434. 96毫米,年有效积温5671.56度,年均日照数1790. 2小时,是发展综合农业较为理想的区域。区内土壤资源丰富,类型多样,以红壤、第四纪红土为主,土地开发潜力较大,植被覆盖率较高。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一是该区森林资源较为丰富,但林木的采伐、更新不当,马尾松、湿地松纯林面积比例大,森林素质低,保水、保土能力差,另外,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是三个区中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区内水土流失面积为2637. 07平方公里,占该区土地面积的 23. 81% ,占吉安地区水土流失面积的54.09%。二是由于水土流失,表土被冲刷,植被立地条件恶化,导致部分丘陵岗地荒山秃岭,农村燃料紧缺,泥沙淤积江、河、湖、库,河床抬高,沿河两岸及低洼地易发生洪涝灾害,山丘地区则易发生干旱,对农业生产极为不利。
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一是该区为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内江河上游山区以天然林保护为中心,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中下游丘陵地区重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业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大力发展水土保持防护林、薪炭林、经济果木林,改造人工针叶林,提高植被覆盖,控制水土流失。二是在山地丘陵易旱区,大力开展谷坊、塘坝、蓄水池等小型水土保持拦蓄工程建设,涵蓄水源,减轻旱灾。
南部山地丘陵区位于境内西南部,范围包括井冈山市、宁冈县、永新县、安福县。土地面积 6257.62平方公里,占全地区土地面积的24.76%。该区地处罗霄山脉中段,境内山峦叠嶂,丘陵起伏,形成地势西高南低,以山地为主,其间镶嵌部分丘陵盆地的山地地貌格局,区域内小气候明显,垂直差异显著,呈现较明显的亚热带山区气候,年平均气温17. 8摄氏度,无霜期278天,年降雨量1524毫米,年有效积温5215.46度,年均日照数1710小时。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该区为禾泸水的上游地区,森林资源较丰富,但长期以来森林资源的破坏也比较严重,区域内公路两侧和邻近山区的有林地逐步演变为荒山荒土或疏林灌木林地,局部区域水土流失趋势严重,区内水土流失面积为849. 2平方公里,占该区土地面积的13. 57% ,占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的17.42%。二是区内修路,山丘地建房,建砖瓦窑以及小磁土矿、小煤矿无序开采等生产建设活动,加剧了当地的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一是加强以阔叶林为主的水源涵养林及井冈山重点保护区建设, 适当发展杉木、毛竹等用材林和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林。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重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控制水土流失。二是加强对修路、建房、建厂及矿山环境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重点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既要全面治理,又要突出重点,按照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吉安地区生态环境的特点,主要实施以下重点治理工程。
鄱阳湖流域重点治理工程范围包括吉安市、吉安县、吉水县、新干县、永丰县、峡江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土地总面积16767. 3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203. 39平方公里。规划2000 - 2010 年,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共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75. 14平方公里,其中建设水平梯田5873.99公顷,开发经济果木林11259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0212公顷,种草10324公顷,实施封山育林139845.17公顷,开挖竹节沟8498. 86万米,水平条带3261. 27万米,修筑谷坊25746座,塘坝 4742座,蓄水池1701座,沟头防护1800处。
生态环境建设重点治理县工程重点对遂川、万安、泰和、吉安县、吉安市5个县(市)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总面积11073.7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637.07平方公里,规划2000 ~ 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20.59平方公里,其中建设水平梯田4540公顷,开发经济果木林15297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3272公顷,种草9437公顷,实施封山育林99513公顷,开挖水平竹节沟5566.48万米,水平条带3039.47万米,修筑谷坊16605座,塘坝2040座,拦沙坝150座,蓄水池1000座,沟头防护1500处。
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是水利部、财政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跨世纪生态环境建设战略决策的具体部署。其目标是力争用5年时间,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精品工程°并分批验收,树立样板,带动和辐射全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这项工程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达标一批,总结验收一批,命名一批。按照入选条件,吉安县被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工程示范县,遂川白土、万安阳坑、井冈山长义岭、新干白兔山4条小流域被列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小流域,“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对推动区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树立水土保持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有建设项目的县(市)政府正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建设管理,力求经过短期完善提高后,达到验收标准,通过验收命名。
措施宣传措施1990年,在全区农业干部培训班上,地区水土保持站的专家为全区500多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讲授水土保持知识。这是区内第一次大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地区水电局共印发单行本15000册,张贴宣传画 1000多张,制作永久性标语近千条,出动宣传车15车次,覆盖全区463个乡镇,地区、县(市)水电局联合举办了《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活动。同年,在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规定每年须举行《水土保持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从1992年开始,在每年一度的《水土保持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中,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监督对象),摆危害、讲效益,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水土流失是造成区域贫困的一个重要根源,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是繁荣经济、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
到2000年,全区在京九铁路和105国道、319国道沿线等一些主要交通干道两旁和中心路口书写永久性标语或埋设宣传碑牌350余块,建立带有水土保持标志的固定宣传碑20余座。
预防监督措施区内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保护工作开始于1982年《国务院水土保持工作条例》颁布之后。
1989年,全国水资源及水土保持工作会议,要求水土保持工作必须把预防保护放在第一位,水土保持机构的职能要逐步转移到以预防、监督为主上来,抓紧建立、健全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地、县(市) 水土保持部门根据会议精神,对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开始把预防监督保护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1990年,各县(市)开始筹建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督工作进一步延伸到基层。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后,区内开始建立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 规定开发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的,必须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制定水土保持措施,并经水土保持部门审查同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矿、交通等基本建设部门要特别注意防止任意扩大开挖面,乱倒弃土、尾沙和矿渣,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林业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造林、育林措施,加强成熟林和过熟林的合理采伐,做好迹地更新和抚育;农业部门要合理经营土地,管好垦荒工作,保护好天然草山和草场,推行保土耕作,并做好坡度在25度以上的荒山坡地的退耕工作,禁止在陡坡和严重水土流失区铲草皮、烧灰积肥。对拒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而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要按法规和有关政策严肃处理。
制订乡规民约,有计划的实行封禁措施,保护好非水土流失区的森林植被,同时,对已治理的地区要巩固治理成果,避免边治理边破坏。
1992年,安福县被列为全国108个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1993年在水利部组织的验收中,各项工作综合评分居全省五个试点县之首,'受到水利部表彰。全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开始全面展开。
1995年,省水利厅对新干县、吉水县、井冈山市、万安县、永新县、宁冈县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1996年通过验收。
1996年,地区水电局组织各县(市)对全区预防监督对象、城市水土流失情况和四荒进行调查摸底。 对所有监督对象进行分类归档。
1999年,全区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同年年底,地、县(市)都由当地编委下文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站,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主体。
治理措施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规划,集中治理,综合治理。根据全区具体情况,每年抓好5 条左右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实行验收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这项工作。通过治理,把小流域变为经济开发区,努力形成林果生产基点,牧草养殖基点和薪炭林生产基点,使之成为样板工程,以点带面,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展开。
不同流失区的治理措施如下: 轻度流失区流失类型多为面蚀类型,主要包括草灌为主的荒山,疏残林地,不合理垦复的油茶林地,坡耕地等。其自然植被覆盖率为70%〜95%,立地条件较好,植被恢复较易。治理措施采取封山育林育草,改变不合理的油茶垦复方式和坡耕地耕作措施,25度以上陡坡实行退耕还林。在土地利用上, 重点营造针阔叶混交的用材林和薪炭林,有条件的发展一些经济林和果木林。
中度流失区流失类型与轻度流失区大致相同。植被覆盖率为50% -70%,立地条件中等。治理措施除封山育林外,主要是进行植树造林,并辅以必要的工程措施,改善立地条件,促进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在土地利用上,以营造薪炭林为主,以解决群众烧柴难的问题,适当发展一些用材林,经济林和安排一定的牧业用地。
强度流失区大多为沟蚀、崩岗类型区,植被稀疏,植被覆盖率一般在30%以下,表土大部分已流失,形成痢痢山,立地条件差,植被恢复困难。治理时必须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以达到工程保生物、生物护工程的目的。在土地利用上,大力推行绿肥上山,灌草先行,加速植被覆盖,改善立地条件,为进一步开发利用打好基础。
科学实验措施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千家万户上山,必须及时给予技术指导, 不断加强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为此,从1981年开始,在四大类型不同岩性的水土流失区相继建立了永丰、泰和、吉水、峡江四个国营水土保持科学实验站,主要进行了两大项目的研究。
水土流失规律研究1981年,在永丰县水土保持站花岗岩流失山地兴建了三个面积为100平方米的观测试验小区,对三个不同坡度、不同坡向、不同植被的小区进行降雨、径流、产沙量的对比观测。研究降雨、径流、泥沙与坡度、坡向、植被之间的关系。
同年,又在吉水县水土保持站荷树坑小流域兴建了一个面积为5万平方米的小流域观测场,观测研究在红沙岩流失区降雨、径流、泥沙三者之间的关系。观测场设备齐全,有沉沙池、自记水位仪、电烘箱、 高精度计量仪等。
1984年,在泰和县水土保持站开展了第四纪红壤侵蚀劣地水土保持研究。
1986年,在永丰县水土保持站进行小区径流泥沙观测和不同果树对比观测工作。
1991年,吉水水土保持站对小流域径流泥沙十年观测资料摘编进行整理,送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审查。
1993年,吉安地区水土保持站与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合作完成了红壤侵蚀劣地的小区径流泥沙观测、果树套种配套技术研究、快速恢复植被研究。
优良树种草种的引种、选育、对比试验1981年,永丰县水土保持站在花岗岩流失山地进行了行间混交种植油桐、合欢、喜树、重阳木4个树种的对比试验和沙打旺、澳大利亚草、日本草等草种的引种试验。
同年,吉水县水保站在醪桥乡汗坑大队和坝溪大队对马尾松、擦树、喜树、桃树、梨树、枇杷、蜜橘、油茶、油桐、油橄榄、黄槃、杜仲等18个树种进行了对比观测和日本草、沙打旺、丝毛草、茫箕、葛藤、胡枝子、猪屎豆、芦苇等草种的栽培试验。
1982年,泰和县水土保持站在红壤流失山地开展了巴矛、芦苇等6个品种的育苗试验。1984年,又在强度流失红壤山地引种黑荆树和大叶桜树的试验。
1985年,地区水土保持站在泰和县水土保持站主持进行了厚叶红山茶、薄荷香、观音桃等油茶品种的引进试验。
1989年,中国科学院、省水土保持处、地区水土保持站在泰和、吉水、峡江、遂川县进行白檀繁育及其利用技术研究。
1991年,永丰县水土保持站进行橙柑类不同品种生长对比试验和非洲狗尾草引种试验。
1998年,泰和水土保持站在红壤流失山地进行了百喜草的栽培试验。
1999年,在遂川县巾石乡水土保持站建立了百喜草种苗基地。
效果治理成效区内治理水土流失是从1956年起步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经历了由组织群众分散、单一治理到以小流域为单元的重点治理到全区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三个阶段,并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1956年,根据《全国发展纲要》和《江西省十二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开始在吉安、吉水、永丰、泰和、万安、遂川、永新、安福等县的严重水土流失乡,依靠农业合作社,发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开展了群众性的治理水土流失的水土保持运动试点,全区合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1964 ~ 1966年,开始在永丰县的七都和泰和县的潭源建立了两个县办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组建水土保持专业队伍,树立治理水土流失的示范样板。
1979年冬至1980年春,地区水土保持站在吉水县醪桥公社的坝溪、固洲、汉坑建立了一个水土保持示范点,醪桥公社党委召开了 300多人的施工动员大会,组织了 1000多劳力上阵,投入49000多个工日, 栽种了油茶、油橄榄、马尾松、湿地松、合欢、乌柏、喜树、杜仲、板栗、蜜橘等十几个树种的混交林,共2441 亩。地委书记王书枫、行署副专员张国立带领地委常委和地直单位的领导参加劳动。
1980年起,按照全国水土保持小流域会议精神,在万安、吉安、吉水、峡江、永丰、新干等县的6条小流域进行试点,总集雨面积57.15平方公里,在28.18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中初步治理了 6.45平方公里。
1984年以前,全区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5.6万亩。
1984年全区水土流失普查结束后,水土保持工作由过去的单纯治理转向开发性治理,大力推广绿肥上山,灌草先行的措施,到1989年底,共规划重点治理小流域18条,全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 67 万亩。
1990〜1997年,重点治理小流域296条,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7.54万亩。1998年,新干、吉水、永丰、吉安、永新、宁冈6县和吉安、井冈山2市被列入鄱阳湖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遂川、万安、泰和3县被列入国家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工程。当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万亩。1999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万亩。
经过45年的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路子,即坚持以县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科学配套。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统筹兼顾,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0年,全区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5460公顷(合173. 19万亩),累计开展小流域重点治理50条。其中,建设水平梯田7480公顷,沟坝地2020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8330公顷,开发经济果木15370公顷,种草3930公顷,实施封山育林30600公顷。
表7-6-3 2000年吉安地区治理水土流失情况水土流失累计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公顷) 县(市) 总面积面积强度中度轻度水平梯田水保林经果林种草 (平方公里) (公顷) 吉安市 156.47 2870 910 70 1890 230 410 850 80 井冈山市 28.00 1570 210 1000 360 410 400 230 90 吉安县 865.20 15540 4330 5180 6030 1130 9370 3620 120 吉水县 616.47 9670 1530 3040 5100 280 5300 1620 1220峡江县 188.93 4740 2040 2700 490 2600 1650 新干县 160.00 5410 280 1610 3520 270 2760 1280 10 永丰县 423.40 10690 2010 2890 5790 680 5290 2820 260 泰和县 596.00 13020 2320 4400 6300 490 3360 4850 400 遂川县 465.00 16340 4050 5280 7010 850 4520 2080 820 万安县 554.40 12840 2070 5600 5170 730 5210 1770 190 安福县 210.07 9020 210 2160 6650 390 4740 3150 130 永新县 554.80 11990 3100 4500 4330 770 8170 2600 50 宁冈县 56.33 1760 60 210 1490 140 1580 0 0 合计 4875.07 115400 21140 37980 56340 6860 53710 26520 3370 预防监督成效制定政策法规1984年,地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县(市)转发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及《江西省贯彻〈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实施细则》o 1990年,吉安地区行署下发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促进农业开发的意见》。同年,安福县人民政府出台区内第一个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办法——《关于开矿、修路、建厂和其他基本建设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暂行规定》。
1991年,各县(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
199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5号文件,全区开始实行生产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当年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0万元。到2000年,全区共出台各类法规性文件26个。
“三区”划分及公告1997年,全区各县(市)开展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分及公告工作,到1998年结束。该项工作的完成对搞好区内跨世纪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执法网络建设到1999年底,全区13个县(市)已全部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各水土保持监督站都配备了通讯、摄(照)像、录音等执法取证设备,购置了交通工具,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中国水土保持监督标志”。全区共有专职水土保持监督员118名,兼职水土保持监督员357名,管护员1129 名,所有执法人员都由政府指派,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水土保持监督网络。
表7~6" 2000年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机构人员情况监督机沟(个)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人员(人) 地、县(市) 应设已设合计其中着装培训上岗专职兼职管护人员人员人员合计 14 14 1604 118 357 1129 182 856 吉安市 1 1 15 7 8 15 井冈山市 1 1 44 7 7 30 15 44 吉安县 1 1 50 10 37 3 10 10 吉水县 1 1 49 4 33 12 7 37 峡江县 1 1 136 2 34 100 7 50 新干县 1 1 200 3 52 145 55 55 永丰县 1 1 77 15 62 67 泰和县 1 1 38 12 26 12 12 遂川县 1 1 423 14 29 380 11 423 万安县 1 1 84 10 24 50 16 84 安福县 1 1 393 21 3 369 18 18 永新县 1 1 57 3 50 4 3 3 宁冈县 1 1 25 3 . 12 10 15 25 地区 1 1 13 7 6 13 13 经济成效1963 - 1991年,全区先后建立了永丰县、泰和县、吉水县、峡江县、吉安县鄱塘、遂川县巾石等8个水土保持站,共有土地总面积7983.5亩。其中山地5118亩,水面2677亩,耕地188亩,开发经济林314亩,果木林1435亩,养猪头299,养禽270只养鱼24万尾,水土保持经济效益初具规模。
1992年,开始贯彻“治理一条小流域,建好一个站,留下一批人,管好一个果园,致富一方群众”的原则,至1999年底已陆续新建了新干县横家山、永新县山官坪、遂川县汤湖等13个具有地方特色的水土保持站。基本确立了“北药南果西茶”的水土保持产业发展格局。
表7-6-5 2000年吉安地区水土保持站基本情况县(市) 水土保持站干部职工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房屋面积年总产值个数人数 (万亩) (万元) (平方米) (万元) 合计 21 286 1.286 1855.8 16458 490.68吉安市 1 0.25 185 1236 26 井冈山市 1 0.042 90 820 37 吉安县 2 0.11 200 1500 12 吉水县 1 0.04 25.6 605 42 峡江县 2 0.025 20 550 5 新干县 2 0.21 82.39 750 19.31 永丰县 1 0.086 100 1700 15 泰和县 1 0.18 112 2049 141 遂川县 2 0.08 140 750 66.1 万安县 6 0.2 785 4110 17.05 安福县 1 0.045 90.81 2170 110 永新县 1 0.018 25 218 0.22 各水土保持站依托土地资源、技术等优势,坚持一业为主、立体开发、综合经营的方针,使水土保持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全区21个水土保持站有干部职工286人,基地面积12860亩,拥有固定资产 1855.8万元,经济林1.026万亩,果树1.098万亩,牧草0. 82万亩,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他产业年总产值 490.6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