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防汛经费与物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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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7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防汛经费与物资
分类号: TV87
页数: 2
摘要: 防汛经费与物资筹备,坚持以受益群众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政策。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充分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坏堤岁修和防汛经费按受益田亩或人口进行分摊。项目下支付一定的坏堤岁修和防汛经费。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防汛经费。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防汛经费补助,县(市)各级政府每年安排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的专项防汛经费;洪水年份向上级申请特大防汛补助费。国家加大了对防洪经费的投入,每年下达吉安地区特大防汛补助费上百万元。防汛物资主要是桩木、毛竹、晒垫、蔑篓、麻袋等。
关键词: 防汛抗洪 防汛费用

内容

防汛经费与物资筹备,坚持以受益群众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政策。《防洪法》规定,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每年汛期以前,各地按照防御大洪水的要求,充分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
  费用筹集新中国建立前,坏堤岁修和防汛经费按受益田亩或人口进行分摊。小堤防主要靠当地群众负担;重要的堤防如赣东大堤等,清朝除实行“里夫银”办法外,还规定在“盐规银”项目下支付一定的坏堤岁修和防汛经费。民国时期,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防汛经费。
  新中国建立后,贯彻执行依靠群众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政策。防洪工程的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防汛经费补助,受益群众以“劳动积累工”和“劳动义务工”的形式完成土方工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出现了“以资代劳”等多种灵活可行的形式, 负担防汛义务。县(市)各级政府每年安排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的专项防汛经费;洪水年份向上级申请特大防汛补助费。1998年洪灾以后,国家加大了对防洪经费的投入,每年下达吉安地区特大防汛补助费上百万元。
  物资储备民国时期,防汛物资主要是桩木、毛竹、晒垫、蔑篓、麻袋等,均由号区群众自筹,不足部分由省防汛部门派人就地购买。新中国建立后,改变了防汛物资筹备方法,分群众自筹物资和国家计划物资两类, 群众自筹物资主要有预备土、砂卵石、草袋等,由县乡储备。各县每年做出储备计划,给受益乡、村、户分配储备物质任务,发动群众利用冬闲季节,编织草袋,挑砂石和预备土,备好防汛物资。地区防汛指挥部每年计划内用于防汛的物资,在计划经济时期,燃油和木材由计委下达指标,由石油公司和林业部门储存;麻袋由粮食部门储备,其他商品性物资由商业部门作一定的储备;草袋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预订,各工程管理单位也储备一定数量的块石、卵石、土料、草袋等。防汛抢险期间,由地区防汛指挥部随时调用,汛期结束后统一进行结算。8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塑料编织袋的普遍使用,木材、燃油等商品市场的放开,防汛物资开始主要由各县(市)自筹,每年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防汛物资储备计划。洪水年,国家、省防汛总指挥部给予适当补助。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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