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779 |
颗粒名称: | 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 |
分类号: | TV87 |
页数: | 1 |
摘要: | 吉安地区成立以地委、行署领导为指挥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与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江西省防汛工作暂行条例》,防汛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确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汛抗洪工作。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水电、计委、公安、民政、财政、农业、林业、粮食、水文、气象、供电、卫生、邮电、商业、物资、建设、交通、农机、供销、农行、保险、广播电视等有关地直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地区水电局,由地区水电局配备干部。 |
关键词: | 防汛组织 防洪机构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