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759 |
颗粒名称: | 河道管理 |
分类号: | TV698 |
页数: | 1 |
摘要: | 河道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持河势稳定.确保河道及其两岸防洪工程的行洪安全,并监管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属省管的河道。其他河道由县(市)河道主管机关负责管理。自1992年省水利厅、省计委联合转发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1994年《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以后,全区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在依法管理河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加强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及河道堤防工程的保护工作。通过有管理权限的河道主管机关的审查同意后才能立项。 |
关键词: | 河道管理 工程养护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