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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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7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程管理
分类号: TV698
页数: 5
摘要: 个别较大的工程则由群众性管理组织如乡村水利协会或宗族的族长或由受益户推选管委会进行管理,逐步建立与健全水利工程专管机构与群众管理组织。地区水利电力局水利工程管理科负责全区水库、堤防、灌区等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所属工程的管理和其他水利事务。各国有工程均成立单独的管理单位。
关键词: 水利管理 工程管理

内容

管理体制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各县多是些水陂、塘坝和小坏堤等小型水利设施,多由受益村、户自建自管自用,无专门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个别较大的工程则由群众性管理组织如乡村水利协会或宗族的族长或由受益户推选管委会进行管理,如泰和槎滩陂、梅陂等。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全区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新建水利工程众多,分布面广,根据谁建、谁用、谁管的原则,按其工程大小、受益范围,实行统一领导,区、县、乡、村分级管理以及专管与群管相接合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与健全水利工程专管机构与群众管理组织。地区水利电力局水利工程管理科负责全区水库、堤防、灌区等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县(市)一级为各县(市)水利电力局水利工程管理股 (站),乡(镇)一级则为水管站,作为县(市)水电局的派出单位,负责乡镇所属工程的管理和其他水利事务。各国有工程均成立单独的管理单位,归县(市)水电局直接管理;其他工程有的成立管理单位,有的指定专人负责,都归乡镇或村组管理。
  坏堤管理单位除大型和重要堤防外,一般堤防工程历来坚持依靠群众和地方划段包修、包防、包管,没有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在全区85条千亩以上堤防中,只有4条堤防属国有工程,并设立了管理单位,其中:新干县赣江东堤、吉安市禾埠堤最早设立专门管理单位。1997年新干县城市防洪工程建成,设立城防工程管理局,1998年吉安市赣江西堤除险加固时,由城建部门划归水利部门管理,成立吉安市赣江西堤管理所。其余堤防均未设立管理单位,由受益乡、村分段负责管理,县水电局和水管站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水库、灌区管理机构区内所有大中型水库和少数小(一)型水库以及14座万亩以上引水灌区均为国有工程,成立了管理单位,归县(市)水电局直接管理,其他工程由所在乡(镇)或村组管理。表7-3-1 吉安地区国有水管单位及其基本情况所在成立工程规模国有水管单位名称地点年份总库容设计灌旳保发电装机职工人数 (万立方米) 护面积(万亩) (千瓦) 吉安市赣江西堤管理所吉安市 1998 --- 市区 0 4 吉安市禾埠堤管理所吉安市 1958 --- 2.02 0 4 吉安市官溪水库管理所长塘 1958 1600 2.85 0 22 井冈山市罗浮水库罗浮 1979 1336 3.54 3500 114 井冈山市井冈冲水库管委会井冈山 1998 1870 0 12800 181 井冈山市拿山灌区拿山 1979 --- 2.3 1000 12 吉安县白云山水利水电管理局富田 1974 11400 18.4 20660 621 吉安县银湾桥水库固江 1958 2750 5.0 125 45 吉安县福华山水库梅塘 1958 3545 4.5 200 56 吉安县江口水库万福 1960 2800 2.13 110 62 吉安县樟坑水库官田 1960 1350 3.0 250 34 白云山吉安灌区管委会新号 1976 --- &9 0 45 吉水县双山水库阜田 1958 3270 3.3 320 32 吉水县太山水库八都 1959 1090 1.4 100 32 吉水县横山水库双村 1958 1293 2.18 150 33 吉水县院背水库白水 1989 870 1.0 0 10 吉水县芳陂水库水南 1964 784 0.75 0 9 吉水县螺滩水电管委会富滩 1982 3950 2.2 11800 272 峡江县幸福水库马埠 1957 2100 3.65 300 59 峡江县万宝水库金江 1973 2970 4.0 1120 48 峡江县万能水库砚溪 1958 730 0.9 75 16 峡江县云里水库仁和 1957 414 0.8 0 11 新干县窑里水库管理局城上 1970 3582 5.12 2850 304 新干县田南水库管理局桃溪 1972 1167 2.3 1035 92 新干黄泥埠水库管理局塘头 1960 1710 2.03 100 125 新干县赣江河道管理局大洋洲 1963 --- 5.05 0 21 新干县县城防洪工程管理局县城 1997 --- 县城 0 7 永丰县恩江渠管理所恩江 1958 --- 5.0 0 27 永丰白水门水库管理所潭城 1960 2700 2.8 840 63 永丰返步桥水库管理所石马 1984 2120 5.5 9600 316 永丰高虎脑水库管理所石马 1975 1700 2.5 640 40 永丰夫坑水库管理所夫坑 1978 611 0 2060 70 泰和老营盘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上圮 1983 10710 11.5 3220 316 泰和县缝岭水库工程管理局上模 1958 2650 3.5 400 65 泰和县洞口水库工程管理局苑前 1972 1180 2.2 1140 86 泰和县芦源水库工程管理局禾市 1959 1430 2.8 0 34 泰和县枫山水库工程管理局文田 1958 536 1.1 0 25 续表所在成立工程规模国有水管单位名称地点年份总库容设计灌砒保发电装机职工人数 (万立方米) 护面积(万亩) (千瓦) 泰和县梅陂水管委苏溪 1984 --- 3.6 970 150 泰和县槎滩陂水管委禾市 1952 --- 4.0 300 154 泰和县汤陂水管委沙村 1957 --- 1.2 0 14 白云山泰和灌区管委会万合 1975 --- 8.0 0 43 遂川县南澳陂管委会珠田 1958 --- 5.0 0 23 遂川县北澳陂管委会泉江 1959 --- 3.5 0 21 遂川县黄坑水陂管委会黄坑 1966 ------ 1.2 0 13 遂川县盆珠水轮泵站盆珠 1973 --- 0 480 42 遂川县草林冲电站草林 1985 355 0 5000 163 遂川县安村水库汤湖 1998 1965 1.0 12000 万安县芦源水库管理所观头 1980 1760 4.0 2650 84 万安县蕉源水库管理所枫头 1980 2550 6.5 1000 81 万安水库左岸灌区万安 1990 --- 5.29 0 4 安福县社上水库管理局泰山 1972 17400 21 6000 222 安福县谷口水库管委会寮塘 1959 3250 5.7 480 194 安福县柘田水库管委会柘田 1960 1655 2.5 285 48 安福县磨下水库管委会瓜畲 1966 800 2.0 48 29 安福岩头陂水库管委会严田 1995 1690 --- 4000 76 安福县东风水库管委会连村 1966 718 1.5 0 11 安福县龙口水库管委会连村 1980 364 0.85 275 25 安福县北渠管委会严田 1962 --- 1.4 75 15 安福县南跃灌区管委会洲湖 1996 --- 2.5 0 29 永新县斗上水库工管处石桥 1973 1055 2.2 1000 62 永新县禾山水库工管处龙门 1963 1552 1.9 360 27 永新县洞口水库工管处才丰 1972 1125 2.0 55 23 永新县繁荣水库工管处芦溪 1963 1097 2.5 0 17 永新县丰源水库工管处象形 1972 1540 3.0 0 26 永新龙源口水库工管处龙源口 1989 4640 0 3600 156 永新县老仙水库工管处泮中 1973 587 1.4 50 10 永新长明湾水库工管处沙市 1973 418 0.74 0 4 永新县袍陂灌区管委会禾川 1963 --- 1.76 1000 84 永新县源陂灌区管委会沙市 1963 --- 2.5 200 24 宁冈水库管委会(含灵坑水库) 东上 1980 1019 2.08 500 15 注:1.总库容1000万~ 10000万立方米的为中型水库,10000万立方米以上为大型水库,1000万立方米以下为小型水库。
  2. 安福社上、岩头陂与安福渠等组建成安福发电公司。
  3. 本表中未反映属电力部门管辖的万安水库和永新枫渡电站(中型水库)。 工程养护养护维修工程养护维修是管好、用好水利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历代所修建的水利工程大都订有乡规民约。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大批水利工程的建成,各县(市)大都制定了管理养护办法,对工程维修养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国有工程特别是大中型工程由于设立了专门的管理单位,管理较为规范,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制定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有章可循。 水位、雨情有专人负责观测记录并按时向县、地区、省汇报,坚持堤坝安全巡视检查,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清除,对水工建筑物以及启闭机械按有关养护修理规程定期检查养护,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编与归档,制定度汛方案并报上级水利部门批准,根据工程状况制定工程维修与岁修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小型水利工程虽大都没有专门的管理单位,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加强汛期检查和抗旱管理,水利冬修则由受益区群众摊派劳力上阵。水利工程维修、岁修费用则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基本上从水费收入中解决,并由县(市)地方水利事业费给予补助,不足部分当地自筹解决,省、地两级也安排有岁修经费和小农水补助经费等水利事业费,主要补助国有工程和重点小型病险工程。为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各级水利部门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特别是 1995 ~ 1997年,地区水电局组织了三期以小型水库管理人员为主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大大提高了水库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管理需要,依据有关水法规条例,从1988年开始,全区各县(市) 开展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确权划界工作,20世纪90年代初全面展开,至90年代末,有63 座国有水管工程开展了该项工作,其中有的已向土管部门登记并领证,但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为摸清水利工程家底和各工程基本情况,在省、地两级水利部门的组织下, 1983 - 1984年对工程进行了三查三定,又于1997〜1998年重新对资料进行了整编,并按工程规模将资料整理成册,使工程情况一目了然,便于各级领导和水利部门掌握情况以及对工程进行管理和调度运用。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在省厅组织下,依据整编资料,对全区大中型水库的注册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对小型水库的注册登记准备工作也正在开始。同时,正在依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全区水利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
  除险加固区内绝大多数水利工程兴建于20世纪50 ~ 60年代,限于当时历史诸多因素的影响,工程建设基本上是自力更生、土法上马,既缺建设资金,又缺工程建材,技术力量也十分薄弱, 设计标准低,且大都属于“三边”工程,给工程留下了大量的尾工和隐患。具体反映到工程上,主要为水库大坝及其输水涵管渗漏严重,溢洪道未按设计完工,宽度不够,边坡陡,易产生滑坡、塌方堵塞溢洪道;堤防工程建设标准低,土质差,堤身单薄,边坡达不到设计要求,堤基渗漏,产生泡泉、管涌。为确保工程安全,对病险水利工程进行过多次除险加固,其中较大规模的有以下三次:第一次是70年代后期,河南“75 • 8”暴雨后,各县(市)均对大、中、小型各类水库枢纽工程按“75 • 8”暴雨雨型进行了复核,对不满足要求的工程进行了加固,主要是加高大坝、拓宽溢洪道。进行加固的大中型水库有:社上水库、老营盘水库、银湾桥水库、福华山水库、江口水库、幸福水库、窑里水库、 白水门水库、蕉源水库、柘田水库、丰源水库等。第二次是80年代中后期,由于一些水库在运行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病险状况,危及大坝安全,一批大中型病险库经省水利厅审批,同意对枢纽工程进行除险加固,如吉安市的官溪水库,吉安县的银湾桥水库、福华山水库、江口水库,吉水县的双山水库、横山水库、太山水库,峡江县的万宝水库,新干县的田南水库、黄泥埠水库,永丰县的高虎脑水库,泰和县的缝岭水库、芦源水库、洞口水库,安福县的谷口水库、柘田水库,永新县的洞口水库、 禾山水库、丰源水库、斗上水库,宁冈县的灵坑水库。各工程主要进行的是大坝造心墙防渗,基础及两坝肩帷幕灌浆处理,输水涵洞以及溢洪道加固,迎水面护坡,背水坡脚反滤等除险加固处理措施。第三次是1998年长江洪水过后,国家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入,一大批病险水利工程旳隐患得到治理。社上水库、新干赣江东堤和三湖联坏、吉安市城市防洪工程(赣江西堤、禾埠堤)等为主的病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正在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同时其他的病险水利工程,主要是大中型病险水库正在积极进行前期工作,争取国家资金治理病险隐患,如老营盘水库、罗浮水库以及其他险情较重的水库。通过这几次除险加固,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状况大为好转,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
  调度运用水库调度运用是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汛期防汛调度运用更为重要。各县 (市)水电局每年3月底之前,制定全县(市)小(二)型以上水库的度汛方案:大型水库由省防总审批;中型水库及重点小(一)型水库由地区防汛指挥部审批,省防总备案;其他水库由县防汛指挥部审批。水库管理部门严格按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的方案运行,不得超汛限水位蓄水。全区已建成防汛无线电台。汛期,大中型水库按时向省、地区报水报,包括雨情、水位、来水量、泄水量、闸门开启情况等都得报告,有利于防汛指挥部门根据水情、雨情以及水文气象预测不断优化调度方案, 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工程效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益,保证农田灌溉、水力发电等兴利用水;遇干旱年份,各水库管理单位尽最大可能保灌溉而进行调度运用。
  河道管理河道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持河势稳定.确保河道及其两岸防洪工程的行洪安全,保护水环境。根据《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河道主管机关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境内赣江河道由省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地区负责管理赣江的重要一级支流、跨县(市)的边界河流,并监管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属省管的河道。其他河道由县(市)河道主管机关负责管理。自1992年省水利厅、省计委联合转发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1994年《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以后,全区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在依法管理河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加强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及河道堤防工程的保护工作。全区较大的涉河项目都履行了法定程序,通过有管理权限的河道主管机关的审查同意后才能立项。如赣江上的吉安公路大桥、吉水赣江大桥、万安五云赣江大桥、吉安县赣江铁路大桥、井冈山电厂涉河项目等通过了省水利厅的审查同意;泸水河上的安福公路大桥和吉安县澧田大桥、禾水河上的吉安新禾埠大桥、沂江河上的新干塔下桥等通过了地区水电局的审查同意;还有一些较小的涉河项目如取水口、小码头等,各级河道主管机关也参与了项目的设计审查。与此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对河道中无序采砂的整治,施行采砂许可制度,并将着手做好河道采砂规划,划定可采区和禁采区,规范河道采砂工作。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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