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701 |
颗粒名称: | 盐度和溶解固体 |
分类号: | O661.1 |
页数: | 1 |
摘要: | 生活供水中的氯化物和硫酸盐标准值应在250毫克每升以下。当饮用了硫酸盐含量为每立升1000 ~ 1500毫克的井水时会引起轻度腹泻。对一些缺水地区直接采用深井水源,一定要进行水质监测,要求其硫酸盐浓度不得超过250毫克每升。生活饮用水中当溶解固体含量为319〜397毫克每升的是极佳的,当溶解固体低于658〜755毫克每升时为良好,当溶解固体达1283 - 1333毫克每升时,不能饮用。饮用水标准的最大固体溶解浓度应为500毫克每升。在江湖、水库中若溶解固体浓度超过15000毫克每升时。 |
关键词: | 溶解 物理特征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