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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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667
颗粒名称: 管理职责
分类号: F626.3
页数: 1
摘要: 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无线电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本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指配本辖区内可使用的无线电频率;检查非电信无线电设备产生的有害电磁辐射;协调处理辖区与相邻地区有关无线电事宜;收取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对无线电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对无线电台发射进行监测;对无线电干扰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监听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检验无线电设备的技术状况;拟定本级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协调处理地区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关键词: 管理职责 无线电管理

内容

1986年前,地区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当时国家制定的“少设严管”的方针,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无线电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审查、批准辖区内无线电台站布局及台址;指配无线电频率; 核发电台使用执照;监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检查无线电通信保密情况;消除无线电干扰和非电信设备干扰。
  1986年无线电管理体制调整后,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地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本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审查、批准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指配本辖区内可使用的无线电频率;检查非电信无线电设备产生的有害电磁辐射;责成使用单位限期消除有害干扰;检查指导无线电通信保密工作;协调处理辖区与相邻地区有关无线电事宜;收取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对无线电设备进行注册登记;核发电台使用执照。
  地区无线电监测站的主要职责是:对无线电台发射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技术参数和规定程序工作;监测有害干扰;对无线电干扰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监听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寻找不受干扰的频率,为频率指配和规划提供技术依据;监听无线电台是否遵守通规通纪;监听非法的无线电台发射;利用测向技术尽快发现和辨明非法电台位置;检验无线电设备的技术状况;承担电磁兼容分析;开展无线电技术咨询服务活动。
  1993年9月11日,根据国务院冲央军委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规定,地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级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协调处理地区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审查批准地区范围内无线电台的建设、布局,指配无线电频率,核发电台执照;负责地区内无线电的监测和无线电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工、科、医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的检测工作;负责地区内无线电行政执法和无线电干扰受理及查处工作;负责征收地区内无线电管理规费工作。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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