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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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666
颗粒名称: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626.3
页数: 2
摘要: 由军分区通信科、地区保卫部、地区电信局各抽一人兼职到办公室负责日常无线电管理工作,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无线电管理小组。办公人员从县(市)人武部、保卫部、邮电局、广播站抽调,地区无线电管理小组改为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地区成立了吉安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划分领导小组。成为行署管理全区无线电设备生产、引进、科研、销售、使用审批的职能部门,重新成立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调进2名专职干部。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监测计算站。
关键词: 管理机构 无线电管理

内容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国家对无线电实行统一管理。1964年2月1日,中共吉安地委成立无线电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地区公安处、邮电局抽调。“文化大革命”初期,该机构基本上停止了工作。1971年7月恢复成立“井冈山地区无线电管理小组”,由地区革委会、军分区和地区有关局的领导 12人组成。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军分区,由军分区通信科、地区保卫部、地区电信局各抽一人兼职到办公室负责日常无线电管理工作。1973年,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无线电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市)人武部,办公人员从县(市)人武部、保卫部、邮电局、广播站抽调,负责辖区内日常无线电管理工作。
  1978年3月,地区无线电管理小组改为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地委副书记范震任主任委员,军分区副司令员马家骏、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隋忠任副主任委员,军分区司令部通信科科长刘克敬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无线电管理工作。1980年1月,井冈山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改名为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1983年5月,地区成立了吉安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划分领导小组,负责吉安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划分的具体工作。
  1986年底,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6] 102号)文件精神,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吉安军分区移交到吉安地区行政公署,成为行署管理全区无线电设备生产、引进、科研、销售、使用审批的职能部门。为加强对全区无线电的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86]31号)文件规定, 重新成立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为行政常设机构,由行署办公室代管。委员会由行署副专员谢华强任主任,行署秘书长孙景玉、军分区参谋长王淑民任副主任,行署办公室主任吴林诠兼办公室主任。1987年9月,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调进2名专职干部。1988年5月20 日,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监测计算站,为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区无线电设备实施技术管理。是年9月,全区各县(市)重新设立了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县(市)政府办公室内配备了专职无线电管理工作人员。
  1996年11月,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撤销,原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划,调整为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派出机构,全称为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吉安地区管理处,接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吉安行署的双重领导。贺宗鑫副专员兼任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委员,贺国庆任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2000年8月,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撤销,其办公室整体并入新成立的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地区无线电管理处也相应更名为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吉安地区无线电管理处。是年,吉安地区撤地设市,地区无线电管理处也相应更名为吉安市无线电管理处。管理处下设吉安市无线电监测站,实有在编人员7人。家制定的无线电管理方针是“少设严管”(军队除外),因而全区无线电事业发展缓慢,使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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