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664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通信行业管理 |
分类号: | F530.64 |
页数: | 1 |
摘要: | 国务院批转邮电部《关于加强通信行业管理和认真整顿通信秩序的请示》,明确邮电部是管理全国通信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50号文件和《江西省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通信终端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做好放开经营业务的审查登记工作。邮电部规定对接入国家通信网使用的各种用户通信终端设备(包括电话机、用户交换机、传真机、调制调节器、电报终端设备和各种附属通信设备等),并不定期对用户的通信终端设备进行检查。邮电部颁布实施《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务; |
关键词: | 行业管理 通信管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