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606 |
颗粒名称: | 汇兑 |
分类号: | F618 |
页数: | 2 |
摘要: | 吉安邮政始办汇兑业务,开办国内小额汇兑业务,国内汇兑限额扩大,增办高额汇票、代收货价汇票、电汇等业务,邮政汇兑改为受银行委托办理。邮局恢复了电汇业务。电报汇款除收取普通汇费外,每笔汇款限额1000 元。取消汇款最高限额规定。又规定每笔汇款最高限额5000元。全区开办快件汇票业务,国内邮政汇兑又相继开办了入账汇款、省内特快汇款、礼仪汇款等种类。入账汇款业务始于1997年初开办的打工账号业务。地区局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入账汇款业务的通知》,使入账汇款业务的可信度大增。 |
关键词: | 邮政业务 汇兑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