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567 |
颗粒名称: | 路政机构 |
分类号: | U418.2 |
页数: | 1 |
摘要: | 路政工作由省公路处吉安公务段负责办理。路政工作仍由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路政工作由车辆监理部门兼管,处理损坏公路设施等事项。各县(市)公路段设立路政股,养路队设路政管理员,配备路政工作人员。吉安地区公路管理所和各县公路管理站相继配备路政专职或兼职人员。1990年末全区配有路政人员73人。路政管理人员按国家规定统一着装,中国公路路政”行使路政管理职责。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建立后,在公安、司法、工商、交警等有关部门的协同下,以落实路权、清理路障、 保护路产为中心。 |
关键词: | 路政管理 路政机构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