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561 |
颗粒名称: | 事故处理 |
分类号: | X92 |
页数: | 3 |
摘要: | 凡机动车辆在区内公路上发生行车事故,中南区颁布的《中南区各城市陆上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处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公安局、交通局颁布《江西省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江西省交通厅车船监理处制定并执行《关于处理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的试行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吉安地区交警支队在辖区内公路沿线设立“吉安地区交警支队在城镇设立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吉安地区发生特大公路交通事故200多起。遇一小孩横穿公路,淹死旅客12 人, |
关键词: | 安全管理 事故处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