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培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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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556
颗粒名称: 驾驶员培训
分类号: U471.3
页数: 1
摘要: 培训驾驶员主要是采取“即发给学习驾驶证。学科考交通规则及机械常识;发给实习驾驶证,再经两科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大客车驾驶员须有3周年的驾驶员经历,吉安地区交管部门按照省交通厅试行《江西省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稿)》,开始履行办理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工作,并监督驾驶员的培训工作。1975年省交通厅颁发了《江西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试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应以专业培训或单位系统组织集体培训为主,逐步取消以运代训的培训方法”境内一些国营单位陆续举办小型驾驶员培训班,为本单位培训驾驶员。
关键词: 驾驶员培训 驾驶员管理

内容

20世纪70年代末以前,培训驾驶员主要是采取“以运代训”(也叫“以师带徒”)的方式。凡是以运代训,跟车学习的,交通规则合格,即发给学习驾驶证。学习6个月后,再进行考试。学科考交通规则及机械常识;术科考桩考、路考和故障,两科都及格,发给实习驾驶证,实习期6个月中,未发生交通事故,再经两科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大客车驾驶员须有3周年的驾驶员经历,年龄在21周岁至45周岁内,并要求有一定数量的安全千米,经考试合格,方可办理增驾手续,驾驶大客车。
  1964年开始,吉安地区交管部门按照省交通厅试行《江西省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稿)》,开始履行办理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工作,并监督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1975年省交通厅颁发了《江西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试行)》,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应以专业培训或单位系统组织集体培训为主,逐步取消以运代训的培训方法”。此时,境内一些国营单位陆续举办小型驾驶员培训班,为本单位培训驾驶员。规定一部教练车学员不得超过8人,学期6个月。
  从80年代初开始,陆续出现了一些以国营单位名义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对外招收学员的驾驶员培训班。
  1990年以后,随着机动车成倍增长,全区陆续出现了地区汽运总公司驾驶员培训学校等5所大型驾驶员培训学校。有的培训学校教练车多达50辆,每期招收学员达300人。另外,各县(市)还办有一些小型驾驶员培训班。这些培训学校都是按照1989年省交警总队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编制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制订教学计划,设置理论教学和驾驶训练等课程。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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