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551 |
颗粒名称: | 登记发证 |
分类号: | U491 |
页数: | 1 |
摘要: | 机动车辆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异动登记、停放登记和报废登记。申请注册登记的车辆,必须持车属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件、车辆岀厂合格证、购车发票或调拨单、临时号牌、办理保险、缴纳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监理规费,填写机动车检验登记表,经初检合格,核发行驶证和号牌,准予注册。行驶证与车辆号牌的号码相同。 |
关键词: | 机动车管理 登记发证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