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54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搬运力资 |
分类号: | U492.3+22 |
页数: | 1 |
摘要: | 搬运装卸力资无统一规定,江西省驿运管理处曾制订装卸费及各项杂费标准,吉安市的搬运装卸力资均以大米计算,全区执行《江西省搬运装卸运价(力资)标准试行规定》,未列等级的货物按3级计算;搬运计费里程按实际测定的里程计算;同意搬运装卸陶器、玻璃器具装的酒类、酱油等易碎物品加收难运费10%,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交通厅制定了新的《江西省搬运装卸运价(力资)标准试行规则》,并从1980年11月1日起在全区贯彻执行.由民间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对运价、票证的管理,其余副业搬运组织和从业人员的力资结算业务。 |
关键词: | 搬运力资 搬运装卸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