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搬运力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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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54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搬运力资
分类号: U492.3+22
页数: 1
摘要: 搬运装卸力资无统一规定,江西省驿运管理处曾制订装卸费及各项杂费标准,吉安市的搬运装卸力资均以大米计算,全区执行《江西省搬运装卸运价(力资)标准试行规定》,未列等级的货物按3级计算;搬运计费里程按实际测定的里程计算;同意搬运装卸陶器、玻璃器具装的酒类、酱油等易碎物品加收难运费10%,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交通厅制定了新的《江西省搬运装卸运价(力资)标准试行规则》,并从1980年11月1日起在全区贯彻执行.由民间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对运价、票证的管理,其余副业搬运组织和从业人员的力资结算业务。
关键词: 搬运力资 搬运装卸

内容

民国时期,搬运装卸力资无统一规定,各地比照市场物价,由码头工人或算行老板同当地商会商议而定,乡镇和农村则由挑夫同货主面议。后因物价上涨,法币贬值,采取以大米为计算单位,按当日粮价折合结算。吉安县永阳镇的搬运工人,从船上挑100斤谷上岸到仓库,运距50至100米,力资折谷3斤。 1946年,江西省驿运管理处曾制订装卸费及各项杂费标准,仅限于各驿运站内部装卸核算使用。
  新中国建立后,区内各县(市)的搬运装卸力资,初期也无统一标准,由各搬运组织自行商定。1950 年,吉安市的搬运装卸力资均以大米计算,粮食搬运上下坡,每吨力资大米9. 5市斤,装舱、出舱每吨力资大米3斤12两。结算时,一半付给实物,一半按市价折算付给现金。1951年1月,全区开始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江西省暂行搬运办法草案》,普通货物分5类计算力资,并以工薪分值折合人民币计算。1964年,全区执行《江西省搬运装卸运价(力资)标准试行规定》,按地区类别、货物等级计算力资。 境内吉安市属三类地区,其余县(市)为四类地区。货物根据搬运装卸的难易程度分5个等级,按等级计费,未列等级的货物按3级计算;无法确定实际作业量的,按车、船计费重量计算;搬运计费里程按实际测定的里程计算;夜间作业,另加20%的夜班津贴费。1967年,吉安地区物价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根据吉安航运分局报告,同意搬运装卸陶器、玻璃器具装的酒类、酱油等易碎物品加收难运费10%,对盐酸等腐蚀、危险物品加收杂运费30%。
  1980年10月,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交通厅制定了新的《江西省搬运装卸运价(力资)标准试行规则》,并从1980年11月1日起在全区贯彻执行.由民间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对运价、票证的管理,除专业搬运企业可以自己办理力资结算外,其余副业搬运组织和从业人员的力资结算业务,统一由各县(市)民管站及其委托的代办站办理;搬运装卸里程的丈量、核定,码头、陡坡、险道加收费用标准的确定,由各县 (市)民管站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意见,报县计委和交通局批准。1981年3月,吉安地区物价局和交通局,根据各县反映的汽车(挂车)装卸力资收费偏低的问题,对25米以内汽车(挂车)装卸力资收费标准分别作了调整,即宁冈、遂川、莲花、永丰、吉安县按省定标准提高20%,吉安市、吉水、峡江、新干、 泰和、万安、安福、永新等县(市)提高15% ₒ凡实行两班或三班制作业的,一律不得加收夜班津贴费;一班作业的,如果托运部门要求夜班进行搬运装卸货物,可收取夜班津贴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该项运价(力资)的20% ₀ 1989年11月25日,吉安地区物价局和交通局对原下放给地、市管理的四项搬运装卸力资在51.6% 的幅度内,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制定了《吉安地区搬运装卸力资收费标准》。1993年8月地区交通局、地区物价局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和企业承受能力,按照合理安排地区差价,与当地收入水平相衔接的原则,在120%的幅度以内进行调整。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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