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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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491
颗粒名称: 收益分配
分类号: F560.6
页数: 1
摘要: 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实行“根据各人的生产技术、体力强弱和劳动态度,月度按每分值0. 25 元至0.3元预借工资,超预借工资分值部分即为奖金。社员收入一船占纯收入的60% 至70%,实行固定工资制,恢复集体所有制经济。1962年全区水上运输社收益分配提成比例为:折旧费8%,企业管理费2. 5%,对船舶工具折价入社除股金外,多余的部分分期还本、按期付息、并普遍推行“包财务收入,包成本定额。同时建立木帆船五大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制度,
关键词: 收益分配 企业管理

内容

1956年,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和“死分活值加奖励”的分配办法,根据各人的生产技术、体力强弱和劳动态度,民主评定底分,最高200分。月度按每分值0. 25 元至0.3元预借工资,季度或半年决算,超预借工资分值部分即为奖金。社员收入一船占纯收入的60% 至70% ,30%至40%作公共积累。1960年,一些水运社、队改为地方国营经济,实行固定工资制,吃大锅饭。运输生产一度受到挫折,企业出现亏损。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恢复集体所有制经济。1962年全区水上运输社收益分配提成比例为:折旧费8%,修理费22%,企业管理费2. 5%,稅收2.5% ,航管码头费3.2% ,公共积累10%,社员收入52.5%,对船舶工具折价入社除股金外,多余的部分分期还本、按期付息、并普遍推行“三包一奖”制,即包生产任务,包财务收入,包成本定额。同时建立木帆船五大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制度,即船舶运营率、船吨月度生产量、千吨千米成本、全员劳动生产率及船吨维修费指标。对完成五大经济技术指标的,按纯利润超额部分50%作为奖励。1973年吉安港航公司纯收益分配比例为:劳动报酬48%,折旧基金11%,修理基金20%,公积金15%,公益金5.5%,奖金 0.5%,增加了公共积累,扩大了企业再生产,为船舶更新改造和实现运输机械化提供资金。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水运市场的开放,集体航运企业的运力和生产都得到较快的发展。分配制度也有较大的改变,克服多年来存在的平均主义弊端,船员的工资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超产多分,欠产自补。拉开了工资收入档次,促进了生产发展,人均收入逐年增加。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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