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1956年,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木帆船运输合作社示范章程》。全区木帆船在互助合作的基础上,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将船舶工具折价入股,各县相继成立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属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全区共有木帆船运输合作社27个,社员5232人,船舶、工具折价存款57.5万元。股份基金22. 8万元。
I960年,吉安航运分局制定《水上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经过扩社并队和整顿提高,确定各县(市)水上人民公社属县级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公社、运输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运输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生产队为直接负责运输生产和社员生活的基层组织。公社最高权力机关是社员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社员管理委员会和社员监督委员会。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二次,讨论和批准运输生产计划、审查财经收支、利益分配、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1966年以前,吉安港航运公司银行存款达80万元,永新县航运公司银行存款20多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集体航运企业遭受严重创伤,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取消,经营管理混乱,运输生产连年下降,企业入不敷出。仅吉安港航运公司船舶数就减少 50%以上,至1978年底已负债73.7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自主经营,搞活经济,集体航运企业恢复了生机。至1985年,全区11个集体航运企业共计盈利61.5万元。2000年全区有9个集体航运企业,其中3个航运公司盈利11.2万元,6个航运公司亏损,亏损额102. 6万元。
收益分配1956年,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和“死分活值加奖励”的分配办法,根据各人的生产技术、体力强弱和劳动态度,民主评定底分,最高200分。月度按每分值0. 25 元至0.3元预借工资,季度或半年决算,超预借工资分值部分即为奖金。社员收入一船占纯收入的60% 至70% ,30%至40%作公共积累。1960年,一些水运社、队改为地方国营经济,实行固定工资制,吃大锅饭。运输生产一度受到挫折,企业出现亏损。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恢复集体所有制经济。1962年全区水上运输社收益分配提成比例为:折旧费8%,修理费22%,企业管理费2. 5%,稅收2.5% ,航管码头费3.2% ,公共积累10%,社员收入52.5%,对船舶工具折价入社除股金外,多余的部分分期还本、按期付息、并普遍推行“三包一奖”制,即包生产任务,包财务收入,包成本定额。同时建立木帆船五大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制度,即船舶运营率、船吨月度生产量、千吨千米成本、全员劳动生产率及船吨维修费指标。对完成五大经济技术指标的,按纯利润超额部分50%作为奖励。1973年吉安港航公司纯收益分配比例为:劳动报酬48%,折旧基金11%,修理基金20%,公积金15%,公益金5.5%,奖金 0.5%,增加了公共积累,扩大了企业再生产,为船舶更新改造和实现运输机械化提供资金。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水运市场的开放,集体航运企业的运力和生产都得到较快的发展。分配制度也有较大的改变,克服多年来存在的平均主义弊端,船员的工资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超产多分,欠产自补。拉开了工资收入档次,促进了生产发展,人均收入逐年增加。
经济责任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区集体航运企业推行各种经济责任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79年,吉安港航运公司制定“定额包产加奖罚”的经济责任制,完成货运量21.1万吨,货物周转量4625万吨千米,运输收入274. 5万元,创造了 1961年以后的最高纪录。在1978年亏损2.5万元的情况下,扭亏为盈。1980年,推行联产、联耗的“两联计酬”经济责任制,实行大队核算、单船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员租赁。企业实现税金、留成、个人收入三个同步增长。1984年,全公司完成产值 32& 7万元,创利7.6万元。1983年,泰和县航运公司实行“包产到船,船头定员,航次核算,自负盈亏” 的承包经济责任制,将生产任务和利润指标分解到单船,做到“三项自理、六保上交”,三项自理:即燃料消耗、生产开支、工资补贴自理;六保:即保国家税金、保各级管理费、保折旧费、保修理费、保职工福利基金、保集体公积金六项上交。实行工资浮动,航次预算,年终决算。在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职工收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自负盈亏、奖罚分明。1984年被省交通厅评为“先进集体”,并出席交通部在重庆召开的全国民间运输经济责任制经验交流会。这种经济责任制已在全区集体航运企业中普遍推广。1989 年推行单船全额大包干,完善经济责任制,克服拼资产、拼设备的短期行为,提高了船舶技术设备完好率,延长船舶使用寿命。从1983年到1990年,全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原值250万元,并实现运量、产值、利税、固定资产和职工收入同步增长。先后18次被省、地、县交通部门评为先进企业或优胜单位。各种形式经济责任制的实施,充分调动了船员生产积极性,企业经营好坏与职工切身利益挂钩,1985年,全区集体航运企业人均创利353. 05元,比1978年增长3倍,营收利润率平均为& 97% ,比1984年增长1. 15%ₒ 20世纪90年代前期和中期,全区县属航运企业采用的承包经济责任制主要形式有4种,即单船三联计酬、单船全额大包干、单船资产租赁、单船资产买断和股份合作。“三联”计酬(联产、联耗、联生产费)单船承包经济责任制在吉安港和永丰县航运公司执行的时间较长。1996年后都停止执行。执行单船全额大包干经济责任制的有:泰和、峡江、万安、新干、永新、遂川、安福和吉安县等9个航运公司。对政策性的运价调整和差价补贴,按实际增值部分集体和船头进行四六分成。峡江县航运公司在1986年已濒临破产的困境,1987年推行大包干经济责任制后,加速了船舶的更新改造,到1990年,全公司12艘机驳全部改造成钢质船体。2000年底,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已从1986年59万元增值到155.4万元。单船资产租赁承包制于1988年首先在吉水县航运公司推行,新干县航运公司部分船质较差的木质船也实行租赁制。90年代后期,普遍推行单船资产买断和股份合作制,至2000年底止,实行单船资产买断的有万安、泰和、吉水、峡江、新干、吉安6县和吉安港7个航运公司。
表5-2-10 1980 ~ 2000年部分年份吉安地区县属航运企业经济效益一览单位:人、万元年份 1980 1983 1985 1987 1989 1990 1993 1995 1997 2000 类目职总数 3767 3884 3734 3551 3695 3526 4.197 2.754 2265 2260 工生产工人 3360 3428 3222 2852 2762 3002 3.054 2.116 1526 1250 运万吨 57.1 46.3 40.3 33.9 31.6 29.7 27.19 2& 21 26.89 28.68 量万吨千米 15099.8 16031.1 23371.5 24416.3 25303.7 24619.1 25166 2& 266 27483 27666 收合计 722.22 705.58 1128.91 115&08 125& 99 1502.99 2143.7 2111.8 225211 2004.5 入营业内收人 710.49 700.42 1122.88 1155.11 1202.07 1461.97 1841.5 1916.8 2079.6 2004.5 营业外收入 1.73 5.16 6.03 2.97 56.92 41.02 302.2 195 172.5 支合让 708.51 699.06 1067.39 1090.09 1181.78 1450.28 1553.06 2217.3 2272.9 1971.7 出成本 677.93 642.56 1009.01 1016.12 109& 8 1332.86 营业外支出 30.58 56.5 5& 38 73.97 82.98 117.42 税金 33.31 41.75 48.23 66.4 6& 45 64.9 利润 13.71 6.52 61.51 34.68 35.46 4.48 6& 6 -123.69 -102.9 -85.2 固定原值 2235 2276 2485 2442 3208 2957 2950 资产净值 1527.4 1786 1796 1875 1587 1992 1761 639 劳动全员(人/元) 913 1819 3007 3053 3407 4663 5108 7668 9943 8869 生产率生产工(人/元) 2144 2061 3485 3801 4558 5006 7019 9980 14758 1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