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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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410
颗粒名称: 规费征收
分类号: U49
页数: 2
摘要: 民间运输管理所对搬运装卸业按总收入的 3%征收管理费。1981年征收运输管理费的对象和范围扩大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机动车辆,即参加营业性运输的汽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均应按运费的3%缴纳运输管理费。机动车辆运输管理费费率降低,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运输管理费均由公路运输管理处(所)按经营者营业收入的1%计征;汽车维修业的管理费按营业收入总额的5%计征;营业额难以计算的单位、 个人及联户的车辆,运输管理费定额征收率调整为:凡能按营业性总额1%上缴的专业运输单位。
关键词: 规费征收 运输管理

内容

规费即运输管理费。民国时期,一般称佣金或代理费、业务费。因无统一管理机构,谁管谁收,标准也不一致。1946年,吉安各商行联合成立汽车运输同业公会后,由同业公会收取调派费。搬运装卸业由帮行收取佣金。
  1954年8月,吉安分区私营汽车运输组成立,只按运费的3%收管理费,如承运吉安运输分公司分配的物资,应交2%的业务手续费。
  1972年元月1日起,地区交通邮政局和财政金融局规定:民间运输管理所对搬运装卸业按总收入的 3%征收管理费。1981年征收运输管理费的对象和范围扩大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机动车辆,即参加营业性运输的汽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均应按运费的3%缴纳运输管理费。1984年5月1日起,全省实行统一行车路单,机动车辆运输管理费费率降低,凡属有账可查的单位,一律按实际营运收入的1 %计征;对个体、联户或承包经营的车辆,按核定吨位定额征收,即:汽车每吨每月6元,拖拉机每吨每月2元,手扶拖拉机每台每月2元。
  1989年1月1日起,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运输管理费均由公路运输管理处(所)按经营者营业收入的1%计征;汽车维修业的管理费按营业收入总额的5%计征;营业额难以计算的单位、 个人及联户的车辆,可按月实行定额征收,其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6元,大中型拖拉机、小四轮每吨每月5元,手扶拖拉机、简易机动车、三轮车每台每月4元,非机动车辆每辆每月2元。鉴于运价进行了两次调整,定额征收费率偏低,1990年1月1日起,运输管理费定额征收率调整为:客运车辆,除交通部门专业运输企业外,一律按核定座位定额征收。其征收标准为:16座以上每座每月1.5元,6至15座每座每月2元,5座及以下每辆每月20元。货运车辆,汽车、中四轮每吨每月10元,大中拖、小四轮每吨每月 8元,手扶拖拉机每吨每月6元,三轮车每辆每月5元,非机动车辆每辆每月4元,汽车挂车减半征收。 凡能按营业性总额1%上缴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各运管部门查账征收。
  运输管理费使用范围,1981年元月地区规定,管理费主要用于运输管理机构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改善运输条件和科研、改革项目的补贴等。
  1985年元月,地区规定各县(市)运管部门征收的管理费,按收入总额扣除15%的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后,以25%上缴地区运输管理所,以3%交县交通局,其余的留站使用。
  1992年3月10日,地区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调整了公路运输管理定额征收标准:客车:20座以下,跨省每月每座7元,跨区每月每座6元,跨县每月每座5元,县内(含县城)每月每座4元,乡至乡每月每座3元。21座以上的,跨省每月每座5. 5元,跨区每月每座4. 5元,跨县每月每座3. 5元,县内(含县城)每月每座2.5元,乡至乡每月每座1.5元。货车(含双排座、中四轮):省外运行每月每吨20元,省内运行每月每吨15元,区内运行每月每吨10元,大中拖每月每吨9元,小四轮(1吨以下)每月每辆15 元,手扶拖拉机每月每辆8元;三轮摩托每月每辆5元,非机动车每月每辆4元,挂车(折半),一、二类汽修业按营业额1 %征收,三类,县城每月每户80元,乡镇每月每户60元,四类,每月每户30元。 1998年3月12日,地区物价局、交通局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调整运管费征收标准为:对财务制度健全,有账可查的专业运输企业按营业收入的0. 8%计征。 对其他参加营业性运输的业户按定额征收,其标准如下。客车:跨区(省)营运每月每座8元;跨县营运每月每座6元;县内营运每月每座5. 5元;10座以下小型客车每月每座10元;卧铺客车每月每卧14元。 货车每月每吨20元,三轮机动车每月每辆10元,手扶拖拉机每月每台10元,大中拖拉机每月每吨12 元,小四轮(1吨以下)每月每辆15元,非机动车每月每辆4元。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管理费按营业收入的0.8%计征。取消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费。自1998年元月1日起执行。运管费由车籍所在地的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征收,分级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路运输行业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和服务的事业费,接受财政和审计机关的监督、稽查。
  表5-1-18 1990 ~ 2000年吉安地区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一览单位:万元县(市)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地局机关 6.12 7. 12 3.00 10.92 7.36 22.21 16.30 17.31 21.52 26.92 25.59 吉安市 41.23 45.96 8& 45 117.44 125.29 135.04 152.73 165.22 150.52 156.00 157.60 井冈山市 10.14 9.96 13.96 22.93 23.71 24.09 24.08 28.54 30.00 30.13 33.37 吉安县 30.82 31.21 45.00 89.18 81.06 94.59 108.76 145.51 147.79 126.49 124.81 吉水县 23.19 29.03 43.57 53.89 63.74 80.61 95.85 116.42 111.10 129.40 143.76 峡江县 13.32 15.96 18.27 2&11 34.13 37.72 47.32 55.97 110.96 96.42 80.50 新干县 20.48 24.27 32. 14 38.89 47.11 50.97 67.13 75.00 81.67 105.65 114.57 永丰县 22.00 24.99 36.28 46.71 56.67 62.57 73.75 87. 14 102.29 113.15 105.29 泰和县 28.11 29.29 45.27 70.26 85.98 99.96 107.03 112.17 122.48 125.19 116.76 遂川县 22.07 26.32 43.27 61.19 90.14 92.72 103.98 104.82 104.41 142.64 141.29 万安县 16.92 23.68 29.96 3& 51 41.81 46.14 50.66 56.91 81.19 79.17 80.15 安福县 27.80 27.76 42.29 59.59 64.55 74.72 77.19 80.64 93.65 100.61 88.47 永新县 18.12 19.96 31.90 38.74 47.60 51. 12 5& 69 65.60 76.04 69.72 66.37 莲花县 15.37 16.87 27.43 宁冈县 5.08 6.58 9.45 12.60 15.12 15.74 16.35 17.19 19.01 19.18 18.23 合计 300.77 338.96 510.69 688.96 784.28 888.20 999.42 1128.49 1252.69 1320.71 1296.82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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